重播 立即播放 区议员施骏兴与未成年女童非法性交罪成 判囚2年半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2008年任小学话剧导师助手结识11岁女学生,两年半后2人发展成情侣关系,施骏兴在天水围单位内与女童性交。经审讯后,施被裁定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他另涉非礼则获判罪脱。法官陈广池今于区域法院判处施骏兴即时入狱2年半。 控方将就非礼罪提上诉 39岁被告施骏兴,被控于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围某单位与当时13岁女童X非法性交;他另涉于2008年11月某日在土瓜湾高山道公园猥亵 港闻 7小时前 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