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涉向受查人未滿16歲女友披露資料及提出性要求 男警今被加控至2罪 32歲男警去年5月調查案件時,涉嫌私下聯絡被捕人未滿16歲的女友,向女方披露調查資料並提出性要求。男警早前被控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加控煽惑16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留意到男警遲到,明言「下次再遲,可能唔會再俾保釋」。鄭官押後案件至10月8日到區域法院處理,期間男警續以5,000元等條件保釋。 警告再遲到「可能唔會再俾保釋」 被告羅嘉寶,經修訂後現被控各一 港聞 3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