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巴士安全帶︱梁振英:佩戴不為政府為安全 運物局指會確保執法「情理法」兼備 新修訂的《道路交通規例》今日(1月25日)實施,乘搭公共巴士、私家小巴、貨車等商用車時,如座位已裝設安全帶,司機或乘客均必須佩戴,違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三個月。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在社交平台撰文表示,巴士乘客戴安全帶不是為了政府或巴士公司,而是為自己安全,強調市民要有這意識。他又分享自己在外地乘車,即使當地沒有相關規定,也會自覺戴上安全帶,並稱有認識的朋友「在車禍中被安全帶救了 港聞 13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