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網傳大學生「走堂」被罰企1小時 城大:學生自行選擇站立「觀察」 大律師解構法律風險 近日網上有帖文指,指香港城市大學有學生因缺席首周課堂,於第二堂課被講師要求站立約一小時作為懲罰。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電話訪問,指如事件屬實學生可先向學校投訴,或以「侵權」(Tort)為由,向講師提出民事訴訟。城大回覆指,教職員當時請未有出席第一次課堂的學生,從旁「觀察」(observe)其他同學進行課堂活動,而學生們是自行選擇站立觀察,教職員沒要求學生「罰站」。 傳十數城大學生被罰企一小時 港聞 8小時前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