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播 立即播放 元朗721|林卓廷暴動罪成判囚37個月 其餘6被告入獄25至31個月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指與另外6名男子,在2019年牽涉721元朗站非白衣人襲擊事件,在港鐵站内參與暴動及投擲垃圾桶蓋等。7人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今日接受判刑,美國及加拿大領事等到場旁聽。法官陳廣池今午宣判,林卓廷判囚37個月,其中3個月與「35+顛覆案」刑期同期執行。另6名被告庾家豪、陳永晞、鄺浩林和楊朗各判監31個月、葉鑫昇判囚25個月、尹仲明入獄28個月。 林卓廷身為立法會議員要對夥同 港聞 2025-02-27 12:40 HKT 閱讀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