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amp性侵案|非禮強姦等5罪成判囚7年1周 被告不服定罪提上訴
更新時間:13:10 2026-10-28 HKT
發佈時間:13:10 2026-10-28 HKT
發佈時間:13:10 2026-10-28 HKT
兼職康文署救生員的教大男學生3年前在大學迎新營等地非禮、強姦及偷窺共5名女子,在錄影會面中否認非禮,「我以前拍拖嘅女仔都係靚女,唔需要非禮啲咁普通嘅女仔」。男學生早前受審後被陪審團裁定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罪成,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判處監禁7年零1周。被告不服定罪,日前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現年31歲男被告Y.L.H.被控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被控於2023年1月13日在黃大仙飛鵝山非禮女子A、同年7月23日在元朗保良局賽馬會大棠渡假村某房間強姦女子B、8月23日在新界某路邊私家車內非禮女子C、同月27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房間非禮女子D、同月28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室,暗中觀察女子E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行為。
案件編號:CACC385/2026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