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於私人屋苑會所健身室手淫 五旬IT男判囚2周
更新時間:12:28 2026-10-28 HKT
發佈時間:12:28 2026-10-28 HKT
發佈時間:12:28 2026-10-28 HKT
53歲任職資訊科技員的男子涉今年2月,在旺角一私人屋苑的會所健身室手淫,他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裁判官黃士翔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儘管本案不涉及與目擊女子有身體接觸,然而任何身處公眾地方的人士均應受到保障,法庭亦留意到公眾對此類事件的反感,故認為監禁為唯一合適選項。黃官接納被告有悔意,另考慮到較長刑期會導致他失去工作,終判處入獄2星期。
屋苑會所健身室內露械手淫
被告羅偉強早前承認一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指他於今年2月1日,在旺角福利街8號港灣豪庭俱樂部會所健身室,作出性質猥褻、淫褻或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的行為,即對自己的陰莖進行手淫。
官指公眾反感同類事件須判阻嚇刑罰
黃官指出被告案發時在健身室自瀆,現場有一名女子目擊過程,二人甚至有眼神接觸。即使事件不涉及身體接觸,黃官強調任何身處公眾地方的人士應受保障,法庭亦留意到公眾反感此類事件,因此判刑須具阻嚇性。黃官認為不適合判處感化或社會服務令,監禁為唯一合適選項。考慮到被告有悔意,心理報告反映重犯機會屬中等偏低,以及長刑期或導致被告失去工作,黃官終判囚2星期。
求情稱患抑鬱多年財困現負面情緒下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為人勤奮,半工讀取得學位。他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多年來患抑鬱症,近年亦出現一些心理問題。辯方強調被告承認犯案,有真誠悔意及獲家人支持。辯方另引述心理報告,指被告生活規律、奉公守法,惟近年因夫妻關係冷淡及因財困需向姐姐求助,導致被告覺得「自己有啲無用」,在負面情緒影響下犯案。辯方力陳被告初犯有真誠悔意,其壓力可以消除,被告已汲取沉重教訓,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形容不等於輕判,「一路有把刀降住佢」,相信是足夠懲罰。
案件編號:WKCC3261/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