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Channel C」涉拖糧遭票控原今開審 被告申押後待聘律師獲准
發佈時間:11:40 2026-10-13 HKT
已停運網媒「Channel C」被指拖欠員工薪金約16.1萬元,負責營運的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代表陳智行因此被勞工處票控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等5罪。案件原訂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惟陳智行表示需更多時間查閱文件及向控方索取更多資料,他亦指將會尋求法律團隊協助。暫委裁判官吳思思直言:「單案咁拖落去無好處」,「係你自己嘅案件,你必須要負責」。吳官終批准押後至11月2日提訊,明言是最後一次機會讓被告尋找律師,將會盡快安排審期,「無得再拖」。
陳智行指財政問題有變望予時間延聘律師
被告陳智行,今日親自行事。他被勞工處票控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共5罪。
控方指上次提訊後被告陸續索取文件,直至昨日被告才簽收。被告則指涉及文件眾多,需要更多時間閱讀,吳官坦言「唔可以每次隔幾日問控方攞文件」,被告要積極處理。被告續稱「一直以來都想搵律師」,但早前因財困未能聘請,現在情況有變,望法庭給予時間。控方不反對押後,吳官終押後案件至11月2日再提訊。被告須在一周內向控方索取全部需要的文件,以及尋找法律團隊,並在下次提訊表明需否查看被警方檢取的手機,以便作出安排。
被指拖欠薪金16.1萬元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4月22日於葵涌,是法團「藝園媒體製作有限公司」的經理、秘書或其他類似的人員,該法團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其僱員劉潤洲及何世聰的工資期最後一天完結後7天內,支付劉在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共11萬港元的工資、何在同年3月1日至31日共1.3萬港元的工資,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被告的同意或縱容下犯有的,或歸因於被告本身的疏忽。
被告另被指於同日同地,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其僱員麥浩霆的僱傭合的終止後7天內,支付麥在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期間的工資,款額為3.8萬港元,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被告的同意或縱容下犯有的,或歸因於被告本身的疏忽。
案件編號:WKS18564-18568/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