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編訂全新宣傳小冊子《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消防處與物監局攜手提升樓宇消防安全
發佈時間:07:00 2026-09-30 HKT
消防處正全力推動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其相關附屬法例,以期加強規管及執法效能,全面提升公眾安全。消防處高級消防隊長徐敏熹接受《星島》專訪時表示,消防處在檢討現行法例的過程中,一直十分重視物業管理(物管)業界的聲音,主動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物監局)及業界代表建立多方溝通機制,保持緊密聯繫。
物監局主席黃江天博士透露,消防處與物監局協作,已編訂全新的宣傳小冊子《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預先向業界推廣優化措施,協助前線物管從業員提早部署。
築牢樓宇安全基石 確立「責任人」專業擔當
黃江天博士指出,在新法例框架下,物管公司作為物業管理人,須承擔管理物業公用地方消防安全的法定責任。「隨着消防條例更新,物管公司身為『責任人』,在消防安全上扮演着前線把關的重要角色,應切實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定期巡查,主動識別並跟進消防隱患,同時提高消防安全準則。」

物業管理前線四大管理要點
黃江天博士表示,小冊子清楚列出四大管理要點,讓物管前線人員跟從:
(1)消防隱患處置四部曲
即時記錄、了解情況及處理隱患、呈報消防處、跟進至消除隱患,妥善保存完整的巡查記錄清單,同時為消防控制室及泵房等關鍵區域實施嚴格出入管制,防止消防裝置及設備遭干擾或損壞。
(2)年度火警演習
最少每12個月安排一次火警演習,確保所有巡查及演習紀錄填妥,由持牌物業管理人簽署核實,並備存最少1年,以供消防處人員查閱。
(3)日常監察消防系統
安排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最少每12個月為大廈消防裝置及設備進行檢查,並建議將「火警警報系統」檢查頻率提升至每6個月一次。物管公司應透過日常巡查,監察大廈消防控制板的狀態。前線人員須特別留意控制板有否顯示異常(例如供電中斷、故障燈號亮起或系統被設定為靜音),以及電源封條是否完好。此外,物管人員須確保在所有已知未處於有效操作狀態的消防裝置的當眼位置上,張貼消防裝置損壞告示。一旦發現消防系統有任何異常,應即時記錄並聯絡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跟進,直至系統回復正常。
(4)施工防範與「消防工程日誌」
如消防系統需要關閉,物管公司除了須確保已發出適當通告外,亦必須採取額外消防安全措施及保留完整施工紀錄。工程承辦商應將受影響的消防裝置分段關閉,並且盡快恢復其正常運作。此外,物管公司應推行「消防工程日誌」,精準記錄承辦商進場時間、施工範圍及離場時的系統狀態。若同日有多於一間消防承辦商施工,物管公司應主動統籌,防範消防安全風險。
大廈消防安全的關鍵把關者
物管人員是樓宇消防安全的最前線把關者,在大廈日常防火及突發事故應變中均不可或缺。徐敏熹形容:「大廈消防安全與個人健康如出一轍。巡查時發現消防隱患,就像身體出現微細病徵,必須即時主動處理,絕不能拖延或視若無睹,任由隱患惡化成重大危機。」
徐敏熹強調,物管人員每天在大廈巡視,最熟悉大廈的環境結構與設施狀態,就好比大廈的「家人」。「一旦火警不幸發生,熟悉大廈情況的物管人員不僅能第一時間通報,更能讓到場救援的消防員迅速了解大廈消防裝置及設備的狀況,是消防處最寶貴的前線救災伙伴。」

推出「樓宇應急先鋒」計劃 多方聯動共建安全社區
除了製作宣傳小冊子,徐敏熹補充,消防處較早前推出「樓宇應急先鋒」培訓計劃,鼓勵物管人員、保安員及大廈居民積極參與。「課程涵蓋消防安全責任及日常管理技巧,學員完成培訓後將獲委任為『消防處樓宇應急先鋒』,協助將防災應急知識融入日常大廈管理。」此外,消防處亦推出《樓宇應急準備約章》計劃,鼓勵各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代表主動承諾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共同提升樓宇應變準備水平,成為消防處的「樓宇應急同行伙伴」。
消防處及物監局期望藉由物管公司的高效管理、物監局的牌照監管及消防處的政策把關,共同提升樓宇消防安全,攜手構建更安全的居住與工作環境。
| 《消防安全管理責任》四大管理要點 |
| 1. 即時記錄消防隱患,主動跟進及清除。 |
| 2. 最少每12個月舉辦一次實體火警演習。 |
| 3. 監察消防裝置及設備,按法例要求定期安排維修保養。 |
| 4. 協調大型維修或者消防工程。 |
本報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