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車司機衝紅燈險撞3學生 認危駕罪還押候判

更新時間:11:58 2026-09-25 HKT
發佈時間:11:58 2026-09-25 HKT

3名學生參與水運會後外出用膳,在荃灣國瑞路準備過馬路時,險遭衝紅燈的貨車撞倒,幸好及時避開。涉事43歲貨車司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便認罪。辯方求情指,被告的外婆案發前不久離世,他當時憶起與外婆的點滴而分神。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考慮到被告第一時間認罪,節省法庭時間,而且過往無同類案底,終押判刑至10月9日待索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駕貨車衝紅燈險撞3女生

被告巫瑞璋,承認於今年9月10日在新界荃灣國瑞路近燈柱W1534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中型貨車。

案發地點為雙程二線行車路,另有一個行人過路處。當日3名事主剛結束水運會,準備經行人過路處前往大窩口邨用膳。他們在綠色行人交通燈號下準備踏出馬路,被告駕駛涉案貨車衝紅燈駕過過路處,並無減速或停車。其中一名事主及時將另外兩人拉回行人路避免碰撞,他們與貨車左邊車身的距離少於半吋。

案發時憶剛離世外婆而分神

事發經過被旁邊車輛的攝錄機拍下,其後被上傳至社交媒體。被告同日被捕,在警誡下承認「一時唔小心衝咗盞紅燈,希望輕判」。

辯方求情時表示,明白本案嚴重,被告衝紅燈更接近撞到人。惟辯方解釋被告從事物流司機逾廿年,案發前不久與被告感情很好的外婆離世,被告駕駛時憶起與外婆相處的時刻故分神。辯方續指,慶幸事件中無人傷亡,被告知道事件嚴重或會判監,惟冀法庭念及他過往無同類案底,第一次提堂便認罪等而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案件編號:STCC3527/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