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改革|政府擬增「持續性侵犯兒童」罪 大律師公會表歡迎

更新時間:01:09 2026-09-18 HKT
發佈時間:01:09 2026-09-18 HKT

政府就改革本港性罪行法例完成公眾諮詢,決定接納法律界等持份者的建議,在修訂草案中加入「持續性侵犯兒童」罪,以針對施害者在一段時間內反覆侵犯兒童、但受害人未必能準確交代每次犯案日期及細節的情況。香港大律師公會歡迎政府決定,原則上支持增設罪名,同時強調法例須設有充分保障,確保被告獲得公平審訊。

政府於7月7日至8月5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諮詢,共收到6228份書面意見,來自關注團體、持份者、法律專業團體及市民。其中6182份、即99.3%支持改革或作出正面評價;40份只提出問題或意見,未能反映立場;另有6份表示反對或持其他意見。

現行性罪行主要載於《刑事罪行條例》,不少條文源自英國1956年制定的法例。政府指出,部分條文用語過時、定義欠清晰,對不同性別及性取向的處理亦不一致,個別罪行及刑罰未必與行為嚴重程度相稱,因而有必要全面更新。

今次改革涵蓋非自願性罪行、涉及兒童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罪行、其他性罪行,以及加強保障受害人的相關修訂。

政府表示,考慮香港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及其他持份者意見,並參考海外普通法地區的經驗後,決定把「持續性侵犯兒童」罪納入修訂草案。

當局將研究其他司法管轄區的條文,制訂具針對性的法律,以處理施害者持續侵犯兒童的案件,同時恪守無罪推定及公平審訊原則。

大律師公會表示,歡迎香港政府在考慮了包括公會在內的各方意見後,所作出的立場,即在修訂草案中納入「持續性侵犯兒童」罪行。公會原則上支持引入這項新罪行,並需要有充分的保障措施以確保公平審訊。公會期待審視草案,並相信草案將反映諮詢文件中所載的政策方向,並與公會的建議相符,包括上述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