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改革|政府拟增「持续性侵犯儿童」罪 大律师公会表欢迎

更新时间:01:09 2026-09-18 HKT
发布时间:01:09 2026-09-18 HKT

政府就改革本港性罪行法例完成公众咨询,决定接纳法律界等持份者的建议,在修订草案中加入「持续性侵犯儿童」罪,以针对施害者在一段时间内反复侵犯儿童、但受害人未必能准确交代每次犯案日期及细节的情况。香港大律师公会欢迎政府决定,原则上支持增设罪名,同时强调法例须设有充分保障,确保被告获得公平审讯。

政府于7月7日至8月5日展开为期一个月的咨询,共收到6228份书面意见,来自关注团体、持份者、法律专业团体及市民。其中6182份、即99.3%支持改革或作出正面评价;40份只提出问题或意见,未能反映立场;另有6份表示反对或持其他意见。

现行性罪行主要载于《刑事罪行条例》,不少条文源自英国1956年制定的法例。政府指出,部分条文用语过时、定义欠清晰,对不同性别及性取向的处理亦不一致,个别罪行及刑罚未必与行为严重程度相称,因而有必要全面更新。

今次改革涵盖非自愿性罪行、涉及儿童及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罪行、其他性罪行,以及加强保障受害人的相关修订。

政府表示,考虑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律师会及其他持份者意见,并参考海外普通法地区的经验后,决定把「持续性侵犯儿童」罪纳入修订草案。

当局将研究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条文,制订具针对性的法律,以处理施害者持续侵犯儿童的案件,同时恪守无罪推定及公平审讯原则。

大律师公会表示,欢迎香港政府在考虑了包括公会在内的各方意见后,所作出的立场,即在修订草案中纳入「持续性侵犯儿童」罪行。公会原则上支持引入这项新罪行,并需要有充分的保障措施以确保公平审讯。公会期待审视草案,并相信草案将反映咨询文件中所载的政策方向,并与公会的建议相符,包括上述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