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發局時任經理涉暪利益衝突致親妹獲聘 辯方申押後待索證人另案證供
發佈時間:12:05 2026-08-31 HKT
香港貿易發展局41歲時任人力資源經理,涉於擔任面試官的招聘中隱瞞利益衝突,沒有申報應徵者為其胞妹,使胞妹最終獲聘。2姊妹被廉政公署起訴共3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辯方指有控方證人在另一宗相類案件中作證,故希望索取該案錄音及等待該案裁決,料會影響到本案盤問。裁判官朱文瀚遂押後案件至明午續審。
辯方要求控方披露貿發局證人另案證供
辯方今指,早前得悉控方證人、貿發局人力資源部主管楊恬怡在另一宗廉署案件審訊中亦有出庭作供,而楊的證供看來與本案有相當大的重疊部份,故希望向法庭申請楊作供時的錄音,及視乎該案裁決,因為這會影響到辯方盤問;辯方也會要求控方披露楊在案中的證供。
控方同意楊在該案證供與本案有相關和重複之處,將會盡快把文件提供給辯方。
翻查資料,楊早前曾在另一宗廉署案件中作供,該案涉及一名男董事疑於2018至2019年慫使時任貿發局助理經理的友人洩露招標機密資料,包括評核準則及其他標書內容,以助公司獲取涉款逾230萬元的網上商貿平台優化項目。
朱官遂押後案件至明午續審,屆時再決定會否先處理其他證人的證供。
被控代理人意圖欺騙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首被告貿發局時任人力資源部經理廖綺瑩,被控2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次被告為32歲貿發局時任活動策劃及客戶服務組助理經理廖綺霖,則被控1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控罪指,廖綺瑩作為代理人,貿發局人力資源部經理,於或約於2023年11月29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面試評分表,當中指廖綺瑩完全不認識應徵者Elaine Liu,而廖綺瑩明知並意圖藉此誤導貿發局;及約於2024年3月14日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外間利益申報表,當中指廖綺瑩沒有家庭成員或親屬在貿發局工作。
廖綺霖則被控於或約於2024年2月27日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外間利益申報表,當中指廖綺霖沒有家庭成員或親屬在香港貿發局工作,她意圖用以誤導貿發局。
兩被告未向貿發局申報親屬關係
控辯雙方不爭議的承認事實指,廖綺瑩於2022年11月成為貿發局人力資源經理,案發時貿發局招聘活動策劃及客戶服務組助理經理,相關部門主管聯絡人力資源部後,廖綺瑩於2023年11發送應徵者履歷給部門代表,當中包括廖綺霖的履歷。
廖綺瑩於同年11月底與部門代表一起面試廖綺霖,後來亦把廖綺霖的薪酬待遇交給人力資源部主管楊恬怡審批,最終決定月薪為3.2萬元,而廖綺霖亦於2024年1月正式簽署僱員合約。兩名被告在2024年曾向貿發局遞交利益申報表,均沒有申報有親屬在貿發局工作;2人翌年被廉署拘捕及離職。
案件編號:ESCC760/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