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发局时任经理涉暪利益冲突致亲妹获聘 辩方申押后待索证人另案证供
发布时间:12:05 2026-08-31 HKT
香港贸易发展局41岁时任人力资源经理,涉于担任面试官的招聘中隐瞒利益冲突,没有申报应征者为其胞妹,使胞妹最终获聘。2姊妹被廉政公署起诉共3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辩方指有控方证人在另一宗相类案件中作证,故希望索取该案录音及等待该案裁决,料会影响到本案盘问。裁判官朱文瀚遂押后案件至明午续审。
辩方要求控方披露贸发局证人另案证供
辩方今指,早前得悉控方证人、贸发局人力资源部主管杨恬怡在另一宗廉署案件审讯中亦有出庭作供,而杨的证供看来与本案有相当大的重叠部份,故希望向法庭申请杨作供时的录音,及视乎该案裁决,因为这会影响到辩方盘问;辩方也会要求控方披露杨在案中的证供。
控方同意杨在该案证供与本案有相关和重复之处,将会尽快把文件提供给辩方。
翻查资料,杨早前曾在另一宗廉署案件中作供,该案涉及一名男董事疑于2018至2019年怂使时任贸发局助理经理的友人泄露招标机密资料,包括评核准则及其他标书内容,以助公司获取涉款逾230万元的网上商贸平台优化项目。
朱官遂押后案件至明午续审,届时再决定会否先处理其他证人的证供。
被控代理人意图欺骗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首被告贸发局时任人力资源部经理廖绮莹,被控2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次被告为32岁贸发局时任活动策划及客户服务组助理经理廖绮霖,则被控1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控罪指,廖绮莹作为代理人,贸发局人力资源部经理,于或约于2023年11月29日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一份载有虚假陈述的面试评分表,当中指廖绮莹完全不认识应征者Elaine Liu,而廖绮莹明知并意图借此误导贸发局;及约于2024年3月14日使用一份载有虚假陈述的外间利益申报表,当中指廖绮莹没有家庭成员或亲属在贸发局工作。
廖绮霖则被控于或约于2024年2月27日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一份载有虚假陈述的外间利益申报表,当中指廖绮霖没有家庭成员或亲属在香港贸发局工作,她意图用以误导贸发局。
两被告未向贸发局申报亲属关系
控辩双方不争议的承认事实指,廖绮莹于2022年11月成为贸发局人力资源经理,案发时贸发局招聘活动策划及客户服务组助理经理,相关部门主管联络人力资源部后,廖绮莹于2023年11发送应征者履历给部门代表,当中包括廖绮霖的履历。
廖绮莹于同年11月底与部门代表一起面试廖绮霖,后来亦把廖绮霖的薪酬待遇交给人力资源部主管杨恬怡审批,最终决定月薪为3.2万元,而廖绮霖亦于2024年1月正式签署雇员合约。两名被告在2024年曾向贸发局递交利益申报表,均没有申报有亲属在贸发局工作;2人翌年被廉署拘捕及离职。
案件编号:ESCC760/2026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