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警署觸摸女報案人大腿 男警非禮罪脫兼獲批訟費
更新時間:13:47 2026-08-28 HKT
發佈時間:13:47 2026-08-28 HKT
發佈時間:13:47 2026-08-28 HKT
男警涉嫌去年12月在尖沙咀警署內,觸摸因詐騙案求助的女子大腿,他否認一項猥褻侵犯罪受審,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脫。裁判官林希維指,事主對於如何得知被告打開她的裸照、她有否看到被告的手觸摸大腿等,說法反覆,法庭拒納其證供。林官另認為被告指事主主動走近的說法有可能屬實,被告無自招嫌疑,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
41歲被告伍嘉威,由大律師鄭明斌代表。伍被控於2025年12月20日在香港九龍彌敦道213號尖沙咀警署227A室內猥褻侵犯X。
承認事實指女事主X案發時39歲,她當日到尖沙咀警署就一宗詐騙案件求助;當時被告便裝當值,X的朋友Y之後亦到場陪同。同日下午約4時,被告帶X到227A室,X將與騙徒的對話紀錄等發送至被告的工作手機。X在5時許向Y發送訊息,其後Y向在場的其他警員投訴,警員遂到房間處理。被告於今年3月被拘捕。
案件編號:KCCC680/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