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大Ocamp性侵案丨男學生另涉性侵女網友 辯方指女方建議飛鵝山看日出 又主動濕吻口交

更新時間:13:18 2026-08-26 HKT
發佈時間:13:18 2026-08-26 HKT

香港教育大學迎新營(Ocamp)3年前爆出性侵及偷窺案,當時28歲男學生涉在Ocamp內摸2名女子大腿,再在1名女子洗澡時拉開浴簾偷窺。他另涉曾在車上要求1名女網友為他手淫,及在紅十字會露營活動中強姦1名女子。他否認強姦、非禮及窺淫共5罪受審。疑被迫為被告手淫的女事主A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當晚與被告單對單見面多過一次,她昨指被告未知會下便跟隨她到XHALE Bar & Lounge,辯方則引述A的訊息指A主動透露她身處該酒吧,並詳細教導被告如何前往。

訊息中詳細為被告引路見面

女事主A今透過視像系統接受辯方盤問,她在網上售賣蘭桂坊酒吧夜店門票,有時要親自到蘭桂坊派飛。她在2022年12月27日從Instagram認識被告,被告不時主動向她傳訊息,她則指自己「唔鍾意覆啲唔熟嘅人」。被告在2023年1月先後邀請A共餐或飲酒,A均沒有答應。直至2023年1月12日晚上,A及被告在酒吧Department & Co.見面,她其後需到不同酒吧派飛。

A昨供稱,被告跟隨她到XHALE Bar & Lounge。辯方指,若A不想再與被告見面的話,大可訛稱自己已回家,但根據兩人的訊息來往,A告知被告她當時身處XHALE Bar & Lounge,並詳細教導被告如何前往該酒吧。A承認她沒有反對被告前往XHALE Bar & Lounge,但指被告起初稱凌晨3點前往,但最終凌晨5點才到達。

辯方指,被告到達XHALE Bar & Lounge後,與同枱女子聊天玩遊戲,男子稱酒吧快關門,叫被告送A離開酒吧。A則指她與朋友曾商量過,不會讓A一人乘坐被告車輛。辯方指出,A與被告乘搭升降機時,A主動問被告可否載她回家,A不同意。A承認她與被告先後離開XHALE Bar & Lounge,她最後亦登上被告車輛。

辯方指A上車後建議上飛鵝山看日出

辯方質疑A沒有在被告及朋友面前建議被告載她及其朋友到觀塘,她否認並解釋由於其朋友醉洒及男友人留下照顧醉酒朋友,她為節省車錢才獨自乘搭被告車輛。A承認被告沒有強迫她上車,她自己主動打開被告車門,自行坐上前乘客坐位,亦沒有選擇另行乘的士回家。A上車數分鐘後,便發訊息給男友人指「我係咁俾佢(被告)抽水」,而A仍選擇乘搭被告車輛。A指她當時沒有醉酒,但因太疲倦便在上車5分鐘後入睡。A指她翌日求醫後確診流感。

辯方指被告在XHALE時沒有對A「抽水」,A不同意。A指她在車上醒來時,不知當時時間及地點,A發現被告已把乘客坐位調後,並已爬上A身上。A承認被告性侵時沒有使用暴力,但不同意辯方指性侵事件根本不可能發生 。A曾稱被告在車上一手按著A身體,一手按著座椅,撫摸肩膀後揭A上衣掐胸,從上到下撫摸A身體,再捉住A手要求為他手淫,辯方指這些事情根本沒有發生過,A表示不同意。

辯方指出,當日實情是A在被告駛車經過隧道時提出:「我唔想番屋企」,被告問A欲前往哪裏,A主動建議去飛鵝山看日出。A問被告對她印象如何,被告指:「都幾高幾靚」,A質疑被告為何不早些告訴她,被告解釋「我以為你有男朋友」。雙方擁抱並濕吻,A問被告有否拍拖,又指她目睹被告在酒吧與其他女子相談甚歡,被告稱:「我同你一齊開心啲」。A一概否認。

A否認主動濕吻挑逗並為被告脫褲口交

辯方又指,A主動與被告濕吻並挑逗,問被告有否勃起,被告向A說:「你幫我」,A主動脫下被告下身衣物,又應被告要求為他口交。A只承認被告曾要求她為他手淫及口交,她被迫服從,其他全部否認。A事後發訊息向男友人求救,男友人建議A「懶死係㗎車度唔走 」或「搵路人幫手」,但A回覆稱:「我唔敢」。

辯方指A當時不打算報警是因為A根本沒有遭被告非禮,A否認並解釋她十分在意他人目光,又難以開口。她事後上網搜尋非禮的定義,發現成功落案起訴被告及非禮罪成的機會較低,故起初沒有想要勞師動眾去報警。辯方指A到警署報警時已做足資料蒐集,清楚什麼案情構成非禮罪,而「作故仔」捏造事實指控被告非禮,A否認。

現年31歲男被告Y.L.H.被控3項非禮罪、1項強姦罪及1項窺淫罪。他被控於2023年1月13日在黃大仙飛鵝山非禮女子A、2023年7月23日在元朗保良局賽馬會大棠渡假村某房間強姦女子B、2023年8月23日在新界某路邊私家車內非禮女子C、2023年8月27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房間非禮女子D、2023年8月28日在新界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梁紹榮度假村某室,暗中觀察女子E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行為。

案件編號:HCCC153/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