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收購︱政府:94.7%業主已簽署接受收購建議 8.31限期即將屆滿 重申不會延期
發佈時間:08:37 2026-08-23 HKT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強調,宏福苑業權收購計劃的登記期限將於8月31日屆滿,目前僅餘下8天,為了保障後續各項工作的有序推進,政府絕對不會延長收購期限,呼籲居民盡快作決定;政府爭取9月底開始安排參與「特設銷售計劃」的居民選樓。
對於部分仍未簽署的業主,黃偉綸今( 23日)在電台節目表示,現時有94.7%、即1878戶已簽署接受收購建議書,74.1%已簽署買賣合約;餘下5.3%、即約100戶居民未簽署接受建議書,對於部分仍未簽署的業主。他重申,收購方案提供未補價每呎8000元及已補價10500元,較災前估價高出三成,認為收購價格「非常合理且具吸引力」。
宏志閣91.5%居民已簽署接受收購
黃偉綸重申,因政府仍有大量工作要推展,任何延誤都會拖慢整體工作,而推出計劃的初衷是為了盡快解決宏福苑受災居民的居住需要,現時仍未決定是否接受收購建議的居民,如有疑慮可向解說專隊查詢。他又解釋,政府的撥款須經立法會嚴謹程序審批,與私人市場買賣不同,絕對不會在臨近截止時加錢收購。
至於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閣方面,黃偉綸指因應地契、公契及維修資金等困難,政府於6月26日因應超過75%的高度共識(當時為 77%),讓宏志閣業主參與業權收購計劃。目前宏志閣有91.5%居民已簽署接受收購建議書,67.7%已簽署買賣合約。
基於私隱政府不會公開業主身份
針對坊間有聲音質疑官方數據有「水分」,並要求公開各座大廈已簽署業主的詳細名單,黃偉綸予以反駁,強調數據經過嚴格核實,絕無欺瞞,政府絕對不會公開業主名單。買賣物業屬於業主的個人決定,公開身份會侵犯私隱,亦可能引致他人嘗試施加不當影響。他重申,有關交易在完成轉讓契後,公眾依法可自行在土地註冊處查閱,這與香港一般物業交易機制一致。
黃偉綸提醒,若業主在8月31日前仍未登記,將被視作不參與計劃,物業將退回一般市場機制。由於物業曾受火災破壞,在目前「無買無賣」的情況下,業主若急需套現,該物業將無法提供任何幫助。
強調法律手段收回業權是最後手段
被問到政府未來會否透過法律手段強制收回業權?黃偉綸透露,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已表明這是稍後階段才會考慮的選項,若是落實最快也是2027年的事。他指根據現行法定機制,若最終強制收回,補償金將按收回時的市值計算,據法律界及測量界專業人士指出,宏福苑在遭受火災後,其災後市值將遠低於原有的6,000至8,000元水平,屆時所得的補償將大幅落後於政府現時提出的自願收購價。

何永賢:逾4,400單位供選擇 靈活配合家庭需要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同一節目上表示,特設銷售計劃下的10個項目(包括頌雅路項目),涵蓋10個房屋項目,共提供超過4,400個單位,其中實用面積在400平方呎以上的單位約佔六成。各項目的落成時間、地點、面積及裝修配備各有不同,例如房委會裝修較簡單,房協配備較多但價格較高,足以迎合不同家庭的負擔能力與人生規劃。
至今已有330戶撰擇以現金收購業權的居民,完成業權契約轉讓手續及領取現金補償,當中有幾戶透過「綠表」資格,在居屋二手市場購入心儀單位,強調整個「特設銷售計劃」的目的,是盡量為居民提供靈活性。
黃偉綸補充,若居民在9月底至11月的揀樓階段未能選中心儀單位,絕對可以改為領取現金。即使業權轉讓手續(需時45至90日)尚未完全辦妥,政府亦會預留單位給已簽約的居民,保障其揀樓權利。另外,針對約200多個仍有按揭的單位,金管局與銀行公會已成立專組,逾10間銀行有專員協助居民將抵押品轉移至新單位。
政府絕非建屋圖利 20億保險由官方承擔風險
在節目中,黃偉綸對坊間有指「政府收地是為了建高樓賺錢」的謠言而感到氣憤。他批評相關說法「好惡毒」,意圖破壞整件為災民安排的善事。他重申,政府從未計劃在原址進行商業發展,該地段未來的規劃用途是興建公園及社區所需設施。
針對有居民要求平分屋苑20億元火險賠償,黃偉綸澄清,該保險是用作「重置」而非直接金錢賠償。目前的安排是由政府承擔所有的時間與法律程序不確定性,居民無需捲入複雜的保險索償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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