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el倉務員涉偷724件過季銀包手袋 2人串謀偷竊罪成 還押候懲
發佈時間:13:14 2026-07-28 HKT
Chanel香港分公司每半年銷毀1至2萬件舊款貨品,4名時任及前任倉務職員2017年初涉嫌串謀從中偷竊市值約1900萬元的123個銀包及601個手袋,運走贓物之際被當場捕獲。其中兩人審前已承認串謀偷竊罪,另時任貨倉部主管及前倉務員不認罪受審。案件經審訊後,兩人被裁定串謀偷竊罪罪名成立,而前倉務員單獨被控處理贓物罪則脫罪。高院法官游德康將2人收監,案件押後至8月3日,屆時一併處理4人求情及判刑。
兩被告串謀偷竊罪成
案發時42歲首被告吳耀倫是Chanel貨倉部主管,負責入口部,擁有保安密碼;43歲次被告張家偉Gary則為前倉務員,早於2011年離職。吳耀倫及張家偉同被控一項串謀偷竊罪,陪審團一致裁定兩人罪成;張家偉另被控一項處理贓物罪,陪審團以5比2大比數裁定他處理贓物罪脫。
吳耀倫及張家偉被控於2017年1月20日至2月2日期間,在青衣嘉民領達中心,與何東山、何子賢一同串謀偷竊屬於CHANEL Hong Kong Limited的123個銀包及601個手袋。張家偉另被控2017年2月2日在觀塘大眾工業大廈1樓36室,不誠實地處置屬於CHANEL Hong Kong Limited的一對耳環、一條頸鏈、一對鞋及4個手袋。同案35歲被告何東山及41歲被告何子賢均為時任倉務員,審前已分別承認一項及兩項串謀偷竊罪,兩人早前獲准保釋候判。
盜竊行為CCTV下現形
控方開案陳詞指,Chanel總公司設於法國,在香港區設立分公司,2017年案發時Chanel租用青衣嘉民領達中心5樓及23樓全層作為辦事處及貨倉。Chanel基於商業決定,每隔6個月左右都會將1萬至2萬個舊款的名貴貨品銷毀,過程中會通知23樓貨倉經理,安排把貨品拆下包裝,放入另一個紙皮箱運送到5樓辦公室用絞碎機銷毀。
2017年1月20日,時任倉務員何東山及何子賢擅自把理應已於同月中銷毁公司貨品放入紙皮箱,收藏在隱蔽處。閉路電視顯示2月2日早上10時,何東山及何子賢用唧車把大量疊好的紙皮由23樓經7號升降機分3次搬到5樓,其後次被告張家偉經7號升降機進入23樓,與何東山用唧車把6卡板、總共33個紙皮箱推進7號升降機後,便獨自把33個紙皮箱經U/G層停車場送到附近停泊的一部貨車。吳耀倫在U/G層徘徊,並一直望着升降機門口,直到11時11分才乘7號升降機離開並返回5樓。
貨倉助理經理吳國銘前往貨車上前查問張家偉並即時報警,警方到場後打開紙皮箱,發現內有123個銀包及601個手袋,理應已經在1月銷毀。警方同日拘捕4人。張家偉在警誠下稱「阿山叫我今日call部GoGoVan嚟搬走嗰33箱貨」,另承認上述Chanel財物均從Chanel青衣貨倉「攞嘅」,又自發向警員指「阿Sir,我肯幫你哋去我個倉度,喺觀塘㗎」。警方在觀塘貨倉再搜出理應已遭銷毀的1對耳環、1條頸鏈、1對鞋及4個手袋。
案件編號:HCCC139/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