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呂方搭網約車爆衝突片瘋傳 私隱署:已要求平台停止披露有關錄影片段

更新時間:09:57 2026-07-11 HKT
發佈時間:09:57 2026-07-11 HKT

網上日前瘋傳一段車廂鏡頭片段,片中主角疑似是藝人呂方,在乘搭網約車時因落車地點問題,與司機發生激烈口角,雙方由最初的理論,最終演變成以粗口互轟的火爆場面,司機在乘客落車一刻更疑似認出其藝人身份,直斥「死矮仔,我記得你啦」,引發網民熱烈討論。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星島》查詢時提醒醒,所有資料使用者,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而將載有他人的個人資料的錄影片段上載至社交平台,可能違反《私隱條例》的規定,並已向相關社交平台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平台停止披露有關錄影片段。有的士車隊負責人表示,網約車仍未獲發牌,本身就是非法,且對乘客無保障。

前晚有網民於社交平台Threads上載影片,配文「疑似高大威猛呂方,搭網約車因為自己set咗個地址唔啱而鬧個司機,有少少長條片。」片中所見,當時司機表示已根據導航到達目的地,但疑似呂方的乘客,與司機就導航目的地各執一詞,疑似呂方語氣冷靜地要求「停前少少」,不過,聽到司機稱前面不可以停車後,疑似呂方的情緒變得激動,「嘩?你咁樣做生意嘅?」雙方隨後掀起罵戰,粗口橫飛,最後事件以疑似呂方下車作結,期間網約車司機認出乘客疑似是呂方,爆粗痛罵對方「死矮仔」、「死人臭明星」。《星島》昨日曾聯絡呂方,惟至晚上截稿前仍聯絡得上。

暫未有接獲與題述事件相關的查詢或投訴

私隱專員公署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公署截至昨日未有接獲與題述事件相關的查詢或投訴。然而,鑑於有關錄影片段的性質,私隱專員公署已向相關社交平台發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平台停止披露有關錄影片段。公署表示,一般而言,若車廂攝錄機備有攝錄功能可拍攝並儲存他人的影像,以用作識別有關人士的身分,或用以編纂某個別人士的資料,便有機會涉及收集「個人資料」,相關的資料使用者必須遵從《私隱條例》規定。

公署表明,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而將載有他人的個人資料的錄影片段上載至社交平台,可能違反《私隱條例》的規定,而視乎個案的具體情況,有關行為亦可能構成《私隱條例》下的「起底」罪行。公署亦提醒網民不要轉發或進一步傳播相關錄影片段,因為有關行為亦可能違反《私隱條例》。

黃大海:的士車隊遇糾紛需要調用錄影非由涉糾紛司機決定

香港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秘書長、「大黃蜂愛心車隊」負責人黃大海向《星島》表示,不同於私家車車主自行安裝俗稱「車Cam」的行車紀錄儀或車廂鏡頭,車主或司機本人能隨意調用所錄影片,的士車隊是按法例要求加裝「車Cam」監測系統,受政府規管,背後亦有嚴謹的使用準則,車隊司機無法隨便調用錄製的影片,更莫論出現車廂影片流出至互聯網的情況。他指,若的士車隊遇糾紛需要調用錄影,會有車隊支援人員負責,並不是由涉糾紛的司機決定。

至於服務態度問題,黃大海直言,不會評論網約車的所謂「服務內容」,因直至目前,此類行為依然是未受法例規管的「白牌車」載客行為,不存在正常合法的「點對點服務」,故發生在網約車上的「車Cam」影片外流或口角爭吵等,他一概不予置評。他指出,乘客要明白乘坐網約車本身並無保障,「所以遇到呢個情況都無得拗」;而的士車隊對旗下司機有嚴格培訓,口吐髒言絕不能接受,絕對會有懲罰處分,確保對乘客的服務質素。

記者:趙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