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膳期間發黑雨應否返公司?鄧家彪教路:隔兩條街應留安全地方
更新時間:16:23 2026-06-18 HKT
發佈時間:16:23 2026-06-18 HKT
發佈時間:16:23 2026-06-18 HKT
天文台在今午(18日)12時55分發出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網上社交平台有不少網民討論,如在餐廳午膳時遇上黑雨,應否返回辦公室或工作場所。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需視乎僱主與僱員有否就極端天氣制定合理且詳細的守則,他舉例指,如果午膳餐廳與工作場所有一定距離,如「隔左兩條街,要淋雨」,則應留在安全場所。他強調若僱主因員工遵守守則而作出不合理懲處,勞工處應介入處理。
促及早商討詳細守則 釐清返回辦公室安排
鄧家彪指出,具體安排需要視乎僱主有否與員工溝通詳細的守則。他舉例指,若僱員在商場樓上商廈辦公室工作,而員工在商場內的餐廳午膳,理應可以返回辦公室。然而,若用膳地方距離餐廳或辦公室很遠,如相隔兩至三條街,在勞工處指引下,僱員則應該留在當時身處的安全地方。他強調,指引並非讓打工仔或勞工不工作,而是為了確保他們身處安全的地點。
員工盡責返回公司發生任何意外 應屬於工傷
在工傷責任方面,鄧家彪表示,若員工非常盡責返回公司,在工作期間或返回工作場所途中發生任何意外,亦應屬於工傷,由公司負責。他建議僱主應及早與僱員探討並商討詳細的守則。
員工遵守指引若遭無故解僱 勞工處應介入
鄧家彪強調,如果員工遵守極端天氣下的勞工守則,而僱主有任何不良或不合理的舉動,如發出警告或無故扣薪等,即屬僱主問題,勞工處應該介入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