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士爭產案丨2015年遺囑訂立前9日收父親5432萬元 周莉莉對周蕙蕙亦獲贈花園台物業感不滿

更新時間:18:35 2026-05-28 HKT
發佈時間:18:35 2026-05-28 HKT

其士集團創辦人周亦卿2018年與世長辭,2015年遺囑將名下1.89億股股份全數交予五女周蕙蕙繼承。長女周莉莉入稟要求法庭裁定2015年遺囑無效。被告方指周亦卿在立2015年遺囑9日前給予長女周莉莉一張5432萬元支票,另亦給予五女周蕙蕙港島中半山豪宅花園台單位。周莉莉當時認為「成件事有問題」,又認為父親的決定「唔合常理」。她收到支票不久後便作兌現,表明「佢俾我一定係收嘅」,但她對五女周蕙蕙獲贈花園台單位一事則感到不快。

周莉莉指「聽人講」得知父親與周維正父子爭執

代表被告五女周蕙蕙(藝人吳家樂的妻子)及六女周薇薇的資深大律師余若海庭上展示周亦卿親筆筆記,指周亦卿對七子周維正(Oscar)的失望在筆錄中顯露無遺,周亦卿寫道周維正「不認為要跟千年傳統,今年不拜年,父母也可不認,不尊重家人」、「拍台 、撕支票,和孫子6年才拍一張相」,又形容七子周維正「目中無人」,故他身為人父「也不知怎麼做」。周莉莉同意上述情況,她有時「聽人講」而得知父子爭執。

周亦卿與七子周維正曾在傾談關於澳洲農場生意問題時,周維正突然拍台,周亦卿因周維正不尊重他而感到傷心。原告周莉莉指:「公司個個都知」,姐妹們均認為「點解要搞到拍台」。周莉莉稱周維正的生意全均蝕錢,所以父親「叫Oscar出去做生意」,父親亦給予周維正9000萬元投資餐飲生意以作支持,同時讓周維正留任其士集團非執行董事。

余若海再展示周亦卿親筆筆記,當中提到周亦卿指五女周蕙蕙「你是聰明的孩子,爸爸相信你有能力把家人凝聚起來,人不一定要賺很多錢⋯⋯」,周莉莉稱「我接受佢係聰明的孩子,佢50歲㗎啦」。

指2015年仍無懷疑父親精神行為能力有問題

周莉莉指她在2014年隱約感覺到父親「講嘢慢咗,論盡咗」、「行動慢咗」,「當時以為只係老咗」,但她認為父親仍有能力進行公司重大決策,她當時從來沒有懷疑父親的精神行為能力,反而認為他有能力作重大決定及批核公司公告。

余若海提到,周亦卿曾擔任巴林王國駐香港名譽領事及香港巴林商會會長,曾率領代表團到訪巴林述職,反映他當時仍有精神行為能力。周莉莉稱父親到訪巴林只是「形式上」,工作應酬均交給其他人包括周維正負責。

周莉莉重申:「我完全無話過我爸爸失智、完全做唔到嘢」,她在2015年也留意不到父親身體狀況及行為有很大改變,她以為當時父親仍有能力處理日常工作,從沒懷疑父親有能力擔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及批核公司年報,她認為父親當時可理解公司公告及年報內容,沒有懷疑過當時父親的精神行為能力。

被告方庭上播片反駁周亦卿45周年酒會上口齒不清之說

余若海指出,周莉莉在為本案錄取證人陳述書時,才得知父親曾在2015年8月20日中風,又指出周莉莉與父親在同一大廈工作,即使非同層工作,也不時會在公司碰面,豈會不知道父親曾在2015年8月20日中風。

周莉莉承認她察覺到父親在2015年壓力大、脾氣暴躁、愛發牢騷,故她在父親生日時特意預訂暴躁先生(Mr. Grumpy)的生日蛋糕,她力陳「我買個咁嘅蛋糕,同大家商量過,大家都知」,只是想取笑父親。余若海則指,周亦卿只會對周莉莉脾氣暴躁,對五女周蕙蕙、六女周薇薇及其他公司董事也不會愛發牢騷。

余若海問及周亦卿2015年壓力大、脾氣暴躁、愛發牢騷的原因,是否因為證監會收購及合併委員會當年裁定周亦卿與周維正違反《公司收購、合併及股份購回守則》的強制要約規定,向他們施加冷淡對待令及作出公開譴責。周莉莉認同父親對此不太高興,因為事件破壞其長期良好聲譽,但不認為是直接原因。

余若海引述周莉莉稱父親在2015年12月15日其士集團45周年慶祝酒會上發表簡短演講,出現口齒不清。余若海遂在庭上播放當日周亦卿上台致詞的未經刪剪版本,但周亦卿致詞時口齒清晰,回想當初創立其士只有10名員工,直至成為員工數目逾萬的上市公司。在庭內旁聽的四女周蕙芝(Lisa)及六女周薇薇(Vi Vi)觀見父親致詞影片時均潸然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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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父親5432萬支票之餘不滿周蕙蕙獲贈花園台物業

余若海又指出,周亦卿在立2015年遺囑9日前,2015年10月20日曾給予長女周莉莉一張5432萬元支票,周莉莉不久後便到銀行兌現,另亦給予五女周蕙蕙港島中半山豪宅花園台(Garden Terrace)單位。周莉莉她當時認為「成件事有問題」,「佢個決定唔合常理,我覺得奇怪,我係諗佢有問題」,故認為父親當時的精神行為能力已出現問題,即父親「無精神行為能力去好好處理件事」。余若海指周莉莉講大話,但周莉莉稱「我唔接納」。

余若海質疑周莉莉為何不在其證人陳述書提出此事件,作為證明父親立2015年遺囑莉已沒有精神行為能力的有力證據。周莉莉認為此事件絕對是重要證據,但「點解無出現(在證人陳述書)我答唔到」,其後又指「我真係miss咗」。

周莉莉指她傾向認為父親當時無精神行為能力,但父親給她5432萬元支票,「佢俾我一定係收嘅 」,「你問我佢有無(金錢)能力俾依個錢,咁當然有啦」,但她有懷疑當時父親的精神行為能力。周莉莉亦對五女周蕙蕙獲贈花園台單位一事感到不快,當時「第一感覺『發生咩事呀依家』,你話我開心,我一定唔係」。

案件明續。長女周莉莉將繼續接受被告方資深大律師余若海的盤問。

周莉莉在案中要求法庭裁定2015年遺囑無效、2009年遺囑有效,但若法庭裁定2009年遺囑及2015年遺囑均屬無效,則希望法庭宣告父親死時無遺囑,變相家人可分配父親遺產包括公司股份,亦同意此舉不合符父親心願,形容此為「最唔想發生嘅嘢」。周莉莉確認父親心願是成立家族信託,大部分遺產用作公司營運及慈善用途,家人無受益。

案件編號:HCAP22/2019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