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同學家中浴室偷裝攝錄鏡頭 18歲男生認罪稱「惡作劇」候懲
更新時間:16:10 2026-05-28 HKT
發佈時間:13:20 2026-05-28 HKT
發佈時間:13:20 2026-05-28 HKT
18歲男生去年5月到同學家中晚飯時,擅自在男同學家中浴室內安裝攝錄鏡頭。同學母親事後發現鏡頭,揭發事件及報警,涉案男生警誡下承認出於「惡作劇」犯案,他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窺淫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指案情嚴重,非常有可能判處監禁式刑罰,押後案件至6月11日再訊,期間被告須還押,以待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等。
偷裝攝錄鏡頭當晚因無電而關閉
被告梁逸晞,承認一項窺淫罪。案情指,被告和事主案發時為同學,去年5月他受事主邀請到其將軍澳住所吃晚飯,期間被告擅自在浴室內安裝攝錄鏡頭。兩日後,事主的母親發現該鏡頭,於是報警。警方調查後拘捕被告,他在家長陪同下接受警誡,他承認犯案,稱進行惡作劇;涉案攝錄鏡頭當晚因電量不足而關閉,故沒有拍攝到任何私密影像。
求情稱無意拍私密影像不獲法庭接納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意拍攝私密影像,但鍾官不接納此說法,指涉案鏡頭安裝在浴室,鏡頭沒有拍攝到私密影像只是僥倖。鍾官指案情嚴重,非常有可能判處監禁式刑罰,決定先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心理及精神醫生科報告,另考慮到辯方求情,再為被告索取感化和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押後至6月11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
案件編號:KTCC2118/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