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 控方結案陳詞指定罪前提為被告在港煽動且有人在港接收
發佈時間:12:27 2026-05-18 HKT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控方今早於西九龍法院結案陳詞,援引《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來詮釋控罪中「推翻」字義,說明本案定罪前提為被告在香港煽動他人,而且有人在香港接收,而受煽動者主要為香港人。控方指被告不只悼念時挑起他人情緒,還意圖煽動且相信他人會從事顛覆國家政權行為,故已超越人權法律界線,即使衷心追求民主或平反云云均與案無關。
控方引詞典內容詮釋「推翻」有徹底否定已有說法之意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等代表;辯方由破產管理署委任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鄒幸彤親自行事。
李官先提到上周五向控辯雙方提問到,《香港國安法》顛覆國家政權罪條文訂明「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及「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當中「推翻」字眼當作何解?加上「破壞」字眼又有何不同?另外,李官指鄒幸彤書面結案陳詞中,爭議《香港國安法》的域外法權,質疑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中的受煽動行為須否發生於本港之內,因為國家政權明顯屬全國事務。李官再引述鄒幸彤又爭議憲法限制政府還是人民,人民可否違憲,並提到《香港國安法》條文訂明要保障人權。
黎嘉誼回應指上訴庭曾於呂世瑜上訴案援引《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來詮釋《香港國安法》字眼,詮釋「推翻」為推倒、打倒、徹底否定已有說法、結論、決定。黎嘉誼進一步指須綜觀法例全文,根據控方案情,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主張推翻一黨專政,語境與推翻中國根本制度及中國中央政權機關一致,而犯案手段不一定要涉及武力,參考民主派初選案裁決,以違反《基本法》方式亦可。
控方:被告衷心追求民主或平反與案無關
黎嘉誼指本案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前提為被告在香港煽動他人,而且有人在香港接收。黎嘉誼續指至於受眾在香港受煽動的話,則受《香港國安法》第36條管轄,當中指「任何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犯罪的行為或者結果有一項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的,就認為是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犯罪。」黎嘉誼解釋另一方面若受眾為香港居民等,即使在境外受煽動,亦受《香港國安法》第37條管轄,當中指「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的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黎嘉誼說明控方案情指本案中受煽動者主要為香港人。
黎嘉誼再回應指人民無法違反憲法,本案控罪指被告以非法手段推翻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等,憲法只是控罪基礎,作為一個控罪元素。黎嘉誼續指本案不是針對被告宣揚思想,而是言論結社自由非絕對,被告不只悼念時挑起他人情緒,還意圖煽動且相信他人會從事顛覆國家政權行為,故已超越人權法律界線。黎嘉誼指被告衷心追求民主或平反云云與案無關,毋須分辨是非,本案指控被告利用此等議題犯案而已。
辯方指控方需證明被告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達到目標
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李卓人結案陳詞指,本案有三大疑問:首先「結束一黨專政」含意是否等於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根本制度;其次控方要證明被告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達到目標;最後控方要證明被告意圖煽動且相信他人會從事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沈士文提到李卓人作供時談及支聯會過去30年歷史背景及言行,若控方有任何質疑,盤問時有責任指出,例如發言時稱以民主為最終目標,控方根據案情須指出說法不實,民主只是幌子。沈士文續指然而李卓人作供期間所提到的事實、心態未被盤問,不受挑戰,因此法庭理應採納或至少考慮被告供詞屬實,控方案情存在疑點,如此控方便已無法證明被告意圖煽動且相信他人會從事顛覆國家政權行為。
沈士文引述李卓人供詞指支聯會擔任支援角色,五大綱領環環相扣,先要求政權澄清真相,再建立公民社會,由人民自主決定政制,「結束一黨專政」主張並不針對中國共產黨,與任何黨領導無關。
李官質疑主張含意需視乎香港人如何理解,沈士文回應指只得辯方證人說明解讀。沈士文續指「一黨專政」概念不是由支聯會發明,而是由毛澤東領導時針對國民黨一黨專政而提出,並認為任何黨都不應一黨專政,因此就算其他人對此主張存有誤解,對本案而言亦構成疑點。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何俊仁開審前認罪。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