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虛報誇大入息誘使銀行批稅務貸款 女文員被控串謀詐騙罪 准保釋至7月訊
更新時間:13:09 2026-05-13 HKT
發佈時間:13:09 2026-05-13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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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歲女文員涉於2024年向串謀他人向大新銀行提供虛假資料,誇大其入息,意圖使大新銀行向她批出稅務貸款。涉案女文員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串謀詐騙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她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暫委裁判官鍾穎詩押後案件至7月8日再訊,續准女被告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被告張伊嵐,被控於2024年2月18日至7月1日在香港,與何寶欣及何卓邦串謀詐騙大新銀行有限公司,令大新銀行向張批出稅務貸款,即向何寶欣及何卓邦提供張名下的大新銀行帳戶資料及帳戶結單、其香港身份證副本、住址證明及報稅表,用作向大新銀行提交兩筆貸款申請,導致大新銀行或其他人相信張於關鍵時間在智賢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任職的月薪為3.2萬元,及向大新銀行提交金額遭誇大、虛假及具誤導性的薪金結算書,作為該些貸款申請的證明文件。
案件編號:ESCC1162/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