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審批生口時以為是保護窗戶 ICU:無意識到係畀人出入︱持續更新
發佈時間:09:30 2026-05-07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7日)舉行第23場聽證會,亦是第四輪聽證會的第2場會議。聽證會將傳召一位證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ndependent Checking Unit,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
5月7日聽證會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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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兆倫同意,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無要求定期巡查,只會在收到具體投訴或查詢時,才會實地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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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福苑改建及加建工程被歸類為小型工程第二級別,即中等風險,無需專業人士監督。容兆倫解釋,大維修的外牆工程僅涉及翻新與換飾面,如範圍較小其實風險較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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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對小型工程審查分3種抽樣檢查,其中「實地審查(SAC)」是完工後才進行,故宏福苑不會被審查。委員會質疑完工後才審查「工人已經走晒,棚已經拆晒」,容兆倫稱SAC只確保工程成品符合規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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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U接獲48份翻新相關小型工程申請,只隨機抽選兩份進行基本審查,涉及宏昌閣及宏志閣,註冊承建商非宏業,而是置富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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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兆倫指,審批生口時以為相關部分屬窗戶臨時保護措施,「當時冇意識過呢個係畀人出入嘅生口」。

ICU:親身到場能看出問題
【11:35】委員會主席陸啟康關注目前監管似乎過於側重施工前的審批,但對「施工過程是否安全」卻近乎「零監管」。容兆倫回應稱,根據小型工程規例,施工過程會由專業人士跟進。陸啟康指:「變相你哋對呢啲嘢好容易就忽略咗,因為你哋都無留意。」
獨立委員會委員陳健波指出,聽證會上多次有人就「生口」問題作供,勞工處認為有需要,消防處則指出存在風險。他追問ICU兩組之間有否討論過「生口」的安全問題,直言「好明顯係一個安全隱患」。容兆倫承認「事前冇諗過,大火之後才有討論。」
陳健波強調,社會不斷轉變,安全標準亦須持續檢討改進,並呼籲相關人員應以同理心審視風險:「你哋會唔會真係用平常心,你住喺度都覺得危險。」
杜淦堃指,若ICU在審查過程中「未見明顯違規」,是否反映現行制度可能存在極大問題?容兆倫同意。
杜淦堃續指:「但如果連專業人士都未能察覺的安全問題,我諗不可能期望普通居民會感到有問題,一般市民又如何能得知當中存在如此重大的風險?」
容兆倫回應稱:「單憑照片無法看出問題,親身到現場就睇到。」杜淦堃表示:「緊係啦,因為你哋都無到現場視察。」
ICU以為生口是窗戶臨時保護措施
【11:20】杜淦堃表示,ICU共接獲48份相關申請,並從中隨機抽選兩份進行基本審查,其餘46份未獲抽中的個案將不會處理。容兆倫同意。杜指,抽中作基本審查的兩份申請,涉及宏昌閣及宏志閣,主要包括樓梯間防護欄及窗戶改動。會上披露,註冊承建商並非宏業,而是置富建築;認可人士為黎家榮及戚務堅;檢驗人員則為吳躍。
會上亦展示了現場「生口」圖、圖則及監工計劃書。杜淦堃指出,ICU的審查由容兆倫所屬小組負責,現場監測小組(SMT)則審視監工計劃書,兩個小組均認為妥當後,審查方獲通過。ICU曾於2025年5月26日致函認可人士黎家榮,要求修改窗戶改動的物料等問題。最終,訂明建築專業人士提交經修訂的計算資料,ICU審核後認為合格。
杜淦堃詢問,審查期間是否有人留意到「生口」的存在。容兆倫回應指,當時留意到相關部分屬窗戶的臨時保護措施,認定為一個更換窗戶的工程,直至現時才知悉該處實為供人員出入的「生口」。他表示,開工前存在多種狀況,當時審查的重點在於小型工程是否合法。杜淦堃則指出,開工前該處已無窗戶,看似出入口。
容兆倫表示:「當時冇意識過呢個係畀人出入嘅生口」,引起在場人士嘩然。
杜淦堃追問:「人嘅『生口』?」容兆倫指:「即係畀人出入嘅『生口』。」杜淦堃再問:「你以為係爛咗?」容兆倫回答:「係。」
其後,杜淦堃展示另一張相片,指出該「生口」設有鎖具及警告標示,提醒切勿爬出,關注ICU會否認為後樓梯由窗變成板後,已不具保護性質。容兆倫則回應:「但個板可以保護個窗,個窗可以有不同狀況,當時睇法係咁。」

宏福苑改建及加建工程列中等風險 無需專業人士監督
【10:58】杜淦堃探討小型工程的分級及ICU審查工作。他指現行小型工程按風險分為三個級別,除較高風險的第一級別工程須委任訂明建築專業人士(PBP)設計及監督,並由註冊承建商施工,中等風險的第二級別,及低風險的第三級別,只須委任註冊承建商,無需訂明專業人士參與。
以宏福苑個案為例,杜淦堃指項目涉及8幢超過30層高的大廈,進行整棟外牆翻新,包括拆除石屎、更換飾面及搭建大量棚架;而相關小型工程申請共48份,其中24份屬第一級別,24份屬第二級別。然而,即使是第二級別工程,由於同時受強制驗樓計劃涵蓋,實質上仍須委任專業人士處理,惟純粹按小型工程制度,第二級工程僅依賴承建商自我監管,並無建築師或結構工程師核實。容兆倫同意。
因此,杜淦堃問到現行的大型工程「改建及加建工程」(A&A works)中,整棟大廈的外牆翻新會被視為「高風險工地」,質疑為何宏褔苑涉及大規模的大廈外牆翻新,工程卻被歸類為小型工程第二級別(中等風險),只需註冊承建商負責,無需專業人士監督。容兆倫解釋,原意是改建加建工程的外牆工作不單是維修或換飾面,同時還涉及其他改建加建,故風險較大;大維修的外牆工程僅涉及翻新與換飾面,如範圍較小其實風險較細。
不過杜指出,外牆工程始終牽涉行人風險,且宏福苑工程範圍大,也涉及水缸等改裝工程,質疑原有制度忽略了一類工程本身的風險。容兆倫同意「有問題」,認同原有制度下,小型工程極度依賴承建商自己。杜表示,屋宇署早前已表明,火災後已審視現行制度並將作出改進。
委員會質疑完工後實地審查「人走晒、棚拆晒」 容:只確保工程成品合規
至於ICU對小型工程申請的審查機制,杜指,除了收到申請後會進行基本的表格篩查,確保填表無甩漏,ICU對小型工程的審查分為3種抽樣檢查,分別為開工前的文件審核「基本檢查(AFC)」、完工後實地檢查的「實地審查(SAC)」,及開工前的「動工前實地審查(PSAC)」。
容兆倫同意,SAC是完工後才進行,故未完工的宏褔苑本就不會被審查。杜質疑完工後「工人已經走晒,棚已經拆晒」;容強調,SAC本身的目的也只是確保工程成品符合規例。
AFC及PSAC均是開展工程前進行,前者只涉及文件檢查,後者實地檢查的目標是防止承建商未按規定提交通知便偷步動工,其他工程安全問題並非檢查目標。容兆倫同意,ICU於工程進行期間並無實地監察方案,依賴其他人的投訴,及工程承辦商本身。
容兆倫證人供詞指本港小型工程制度屬「自我規管」
【10:19】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表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容兆倫在2020年10月14日加入ICU,2024年9月26日擔任小型工程小組的主管,管理監督小型工程文件,包括審核工作。加入ICU前,容兆倫亦曾任職於房屋署屋邨管理處。
杜淦堃指,容兆倫的證人供詞提到,現時本港的小型工程制度屬於「自我規管」,主要依賴指定建築專業人士及註冊承建商進行工程設計與視察。
棚網及發泡膠投訴歸強制驗樓小組管
杜淦堃提到,宏福苑大維修涉及多項不同工程,ICU一共接獲48份與翻新相關的小型工程申請,24份屬高風險的第一級,另外24份屬第二級別。
容兆倫同意,小型工程監管制度下,無要求定期巡查,房屋署只會在接獲具體投訴或查詢時,才會實地巡查。若沒有與特定工程程序相關的投訴,則不會主動派員巡查。
杜淦堃隨後問及有關棚網安全和發泡膠封窗的投訴,容兆倫表示,兩者與強制驗樓小組有關,即另一名ICU代表古小平所領導的小組。他強調是內部分工,避免兩個小組重複處理同一件事。
記者:黃子龍、趙克平
攝影:何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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