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居民質疑鴻毅與宏業「打龍通」 市建局着向鴻毅查詢 杜淦堃:你唔覺有問題咩?

更新時間:18:48 2026-04-30 HKT
發佈時間:15:38 2026-04-30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30日)舉行第21場聽證會,亦是第三輪聽證會的第7場會議,傳召市建局樓宇復修部助理經理任立賢到場作供。任立賢作供時,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展示一封由宏福苑業主李先生於2024年8月寫給任立賢的電郵。李先生在電郵中投訴,評標準則極不合理,指「鴻毅」有「度身訂造」之嫌,圖利特定承建商「宏業」,直指明顯是「有心人想幫朋友、想幫友好關係者取得突出成績,是贏在起跑線的完美示範」,質疑有人串謀造假。

市建局:不會作出任何影響業主揀選承建商行為

任立賢當時的書面回覆稱,評標準則由工程顧問擬定,市建局受《防止賄賂條例》規管,不會作出任何影響業主揀選承建商的行為,只會考慮有關內容會否對資助計劃有所抵觸,故不會對評標內容給予建議或意見,又着該名投訴業主「自行向工程顧問(鴻毅)查詢」。

杜淦堃質疑其邏輯,表示居民指控鴻毅就評標準則、評標內容造假、擔心與承建商宏業「打龍通」,反問「你(市建局)叫佢去向鴻毅查詢 ?」

業主去信市建局質疑「鴻毅」評標准則不合理

杜淦堃問任立賢「而家睇返個答覆,唔覺得有問題咩?」又質疑跟《防止賄賂條例》有何關係。任回答:「我都唔知自己當時點解會咁寫。同防止賄賂條例有關」。被問到這是否市建局一貫答覆,他則指是「case by case」,視乎每個個案不同,坦言當時無其他渠道可告訴業主怎樣處理,故建議業主先向顧問公司查詢,或向相關政府部門投訴。

去信市建局的業主李先生在信中質疑由工程顧問鴻毅提交的「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TAR),質疑當中的評標準則極不合理,例如輕易取得強積金證書等文件即可獲取大量分數(8分),但要求極高規格的「最少一份逾一億元合約」卻只佔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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