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涉收賄100萬元洩調查資料及頂包 聯同女友與弟弟准保釋候訊

更新時間:10:38 2026-04-30 HKT
發佈時間:10:38 2026-04-30 HKT

52歲警司梁嘉文與女友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間,涉嫌收受1名餐飲業商人賄款100萬元,披露警方調查商人前妻交通意外的內部資料,以及安排胞弟為商人兒子及自己超速駕駛「頂包」。梁嘉文兄弟與女友一同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受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准毋須答辯,押後至6月25日再訊,以待準備文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期間3人獲准保釋候訊。

梁嘉文與女友及胞弟同被控

52歲警司梁嘉文已被停職,被控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以及1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梁嘉文42歲女友劉慧妍被控上述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另外,劉慧妍再連同梁嘉文50歲弟弟梁嘉慶被控上述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

3人均獲准保釋,梁嘉文及劉慧妍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每星期到大埔警署報到2次;梁嘉慶則以5萬元現金保釋,每星期到馬鞍山警署報到2次,期間3人均不得離開香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梁嘉文女友劉慧妍。盧江球攝
梁嘉文女友劉慧妍。盧江球攝
梁嘉文弟弟梁嘉慶涉「頂包」。盧江球攝
梁嘉文弟弟梁嘉慶涉「頂包」。盧江球攝

梁嘉文任職警司,劉慧妍報稱任職商人,梁嘉慶報稱任職物業顧問。梁嘉文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3月9日在香港,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傾向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即煽惑或邀請張運誠在回覆香港警務處於2021年3月9日發出的《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時,明知而作出有關司機身份的虛假陳述;及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司,於2021年12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將該梁嘉文以其公職身份取得的有關警方交通意外調查(警方檔案編號THKI 21027724)的警察內部資料,洩露予張運誠。

串謀收受100萬元賄款

梁嘉文與劉慧妍被控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指其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司,及劉慧妍Fiona,於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3月24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使該梁嘉文,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張運誠接受利益,即接受形式為金錢的港幣1,000,000元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該梁嘉文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作的一項或多於一項作為(即傾向或保持傾向優待該張運誠)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該梁嘉文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上述作為而接受該利益。

3人再被控於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在回覆《要求提供司機身份詳情通知書》時,明知而向香港警務處作出虛假陳述,表示該梁嘉慶是2021年12月9日在元朗公路(B行方向)鄰近路段42-3B號(龍田村)超速駕駛私家車WS5527的司機。

案件編號:WKCC2013/2026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