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揭社創基金提供已填評分計分紙評核項目 99%申請審批延誤
發佈時間:12:59 2026-04-29 HKT
審計署發表最新一份審計報告,對「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的運作進行全面審查。報告質疑社創基金在委聘協創機構時的評審程序,自2015年3月起至2025年12月為止,社創基金專責小組共委聘了3批協創機構,每批各委聘了4間協創機構,但署方發現,秘書處在進行文件評審時,並非使用空白計分紙,而是向委員分發已預先填寫初步評分的表格。在14名評審委員中,僅有3人交回計分紙,秘書處在未經進一步確認的情況下,竟直接採納了其餘10名未回覆委員的「初步評分」。
社創基金專責小組秘書處回覆指,由於申請人為數不少,而建議書的內容相當豐富,推行方案亦十分多元化,因此秘書處先就全部17份建議書進行資料審查,並進行多角度的初步分析(例如申請機構的經驗和社區網絡、招攬/吸引創新項目的渠道、申請期及資助期能為創新項目提供的支援、服務費用等),以供評審委員會參考。
預填分表旨在為「協創機構評審委員會」提供涉及5大範疇共15個評核準則,包括願景及目標、能力、服務設計、計劃推行及成本效益,為委員會的討論提供基礎,協助他們理解每份建議書的優劣,以便會議上作出深入討論。在實際評審時,評審委員會成員除了參考預填分表,亦會同時考慮不同的因素,包括建議書的多樣性、方案是否與基金未來方向一致,及協創機構的合適數量等,以揀選合適的協創機構推展創新計劃。根據上述評審,「協創機構評審委員會」最終在十多份申請中委聘了4間機構作第三批協創機構。有鑒審計署署長的關注,社創基金秘書處在未來的委聘工作中,將不會為建議書準備預填分表。
99.5%申請未能在91天時限內獲批
審計報告指,基金申請處理進度極其緩慢,在2023年10月至2025年12月期間共218宗獲批申請中,竟有217宗(99.5%)未能在91天的指示性時限內獲批,平均延誤37天;另有87%的個案未能在時限內簽訂資助協議,個別個案甚至在批准後超過180天才簽署協議。而在第三批「創新計劃」的1,749宗申請中,高達85%的申請被拒絕,主因是申請資料不全或缺乏明確計劃,顯示當局對申請要求的支援不足。
社創基金專責小組秘書處回覆指,一般而言,社創基金由截止申請日期起計91天內完成審批創新計劃項目的撥款申請。
創新計劃項目的遴選過程大致分為初步審核、聯合審核及最終審核。在審批過程中,聯合審核委員會及社創基金專責小組或會向申請人索取補充資料,或要求他們修訂申請項目的部份內容(如更正財政預算、調整關鍵績效指標等),然後再作審視。
不少申請人是以兼職形式運作初創企業或創新項目,他們通常只能利用工餘時間跟進聯合審核委員會及社創基金專責小組的要求,因而需要較長時間為項目準備補充資料及修訂建議書。
社創基金秘書處已要求協創機構向申請人提供更清晰的資訊,讓他們充分理解基金的申請要求和審批流程,並協助申請人盡早提供補充資料及修訂建議書,以便秘書處能及時完成審批程序。
監察獲批項目方面,報告指出,基金的資訊系統(SIEFIS)自2024年6月起因保安問題暫停運作,導致協創機構無法上載報告,只能改用電郵提交,系統內的項目資料亦因此長期未有更新。

部分個案逾期1年交營運與財務報告 秘書處:只在首半年發生
審計調查發現,協創機構逾期提交的營運與財務報告比例高達49%,平均逾期61至76天,部分個案甚至逾期超過一年。而「友智識」長者數碼共融計劃中,計劃推出首半年,全部12間受委任機構均未能達到部分主要表現指標。無論是服務人次、支援點服務節數或培訓活動數目,所有機構均全線「未達標」,其中有機構的服務人次竟比目標低出28%。
社創基金專責小組秘書處回覆指,不達標的情況只在首半年(即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發生,這是由於機構在推展計劃前須進行人員招募、義工培訓及場地準備。在秘書處的監督提醒之下,推行機構很快已經追上進度。此計劃自2024年12月推出,截至2026年3月已經服務長者超過13萬人次,遠遠超出在兩年內服務10萬人次的KPI(績效指標)。
在監督計劃的推行情況方面,社創基金秘書處要求推行機構定期提交營運、績效和財務報告,確保機構使用公帑審慎恰當、具透明度及問責性。
批評部分專責小組委員責任感低
行政管理方面,審計署批評部分專責小組委員的責任感低落。在審查期間,有2名委員在任內舉行的8至14次會議中,出席率為零,亦有委員出席率僅為13%。利益申報制度亦執行不力,多達87%的新委任委員在任期開始後才被要求進行申報,且有大量年度申報表出現延誤。
審計署關注,儘管2025年3月完成的研究已明確指出基金應檢討資助機制及運作模式,但截至2025年底,基金仍未進行任何全面檢討。
數字政策專員表示同意審計結果,承諾會查明申請延誤的原因、加強監察獲資助機構的表現,並會盡快就基金的資助機制與運作模式展開全面檢討。
記者:曾偉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