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何偉豪沒經過指揮站 呼吸器電子監測儀等未正常啟用:未set up好已經走咗入去

更新時間:09:33 2026-04-23 HKT
發佈時間:09:33 2026-04-23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3日)舉行第18場聽證會,亦是第三輪聽證會的第4場。委員會將傳召2名消防處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

翻查資料,陳慶勇在大火期間連日代表消防處向媒體簡報火災情況。

4月23日聽證會重點:

  • 殉職消防員何偉豪面罩、手套等裝備散落走廊,呼吸器氣瓶出現損壞,且氣瓶存量顯示為0,董永基指損壞情況罕見,推測由巨大撞擊力造成
  • 何偉豪身上的消防員電子監測儀「衛士」系統因內部電路板有水鏽損壞,無法還原呼吸器損壞經過及原因
  • 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同意過多幢大廈同時起火屬史無前例,未升五級火前已有所屬調派規模
  • 消防員在當晚7時40分已到達部分大廈10樓,當日更擬在宏泰閣10樓設立「橋頭堡」,讓前線人員攜帶呼吸輔助器及裝備,惟因場環境過於惡劣,計劃最終未能成功
  • 宏福苑大火一度考慮出動海外救援的「災難應變救援隊」,惟因上層不斷有燃燒的竹棚碎片墜落,清理風險極高,最終未有調派
  • 陳慶勇解釋大火最終未升至災難級,因為仍有資源可用,同時影響非全港性
  • 火警鐘失效未用緊急警示系統,消防指發送需1小時,對當時幫助不大
  • 宏昌閣入口被堵塞無法入內,消防改為在外圍射水打穿逃生通道,期間有其他消防人員加入滅火,隊員誤以為對方就是何偉豪

【13:40】另外,杜亦展示另一位在大火初期到場的消防員證供顯示,除了何偉豪所在的「沙田細搶」車隊,「大埔東升降台」車隊同樣獲指派處理宏昌閣27樓個案,並在現場後方設立入口指揮站。陳慶勇表示,多於一隊車間隊伍獲指派處理同一個案實屬正常,但同意正常情況下,「沙田細搶」應該前往「大埔東升降台」的指揮站報到,惟今次情況是兩支處理同一宗個案的隊伍,一隊有入口指揮站,一隊沒有指揮站。

其他前線人員加入滅火 同車隊員以為殉職消防員何偉豪一直隨隊  

【13:25】杜問到當日何偉豪的情況,目前已知何偉豪是因為幫助輪椅婆婆求生後脫離隊伍,及後誤入宏泰閣。杜展示當日宏泰閣15時16分,即是何偉豪進入後一分鐘,有另一位消防員亦跑入宏泰閣逗留極短時間,於15時17分跑出來。陳慶勇同意,當日有其他各區的消防人員支援,而其他區的人員不一定熟悉宏福苑。

杜接著從多個方面探討當日何偉豪的情況。首先,既然消防員會以隊伍形式進入火場,為何同隊隊員沒有發現何偉豪走失。陳慶勇指,當日何偉豪的隊伍被指派前往宏昌閣27樓處理求救個案,但是由於宏昌閣入口被堵塞無法入內,改為在外圍射水打穿逃生通道,期間有其他消防人員加入滅火,由於情況混亂,隊員誤以為對方就是何偉豪。

其次,是消防處接獲何偉豪mayday求救後的反應及行動。陳慶勇憶述自己到場時,其實已經發現何偉豪並送院搶救,在場了解情況時,由於同一車間的隊員均誤以為何偉豪一直隨隊,因此無人能夠解釋到何為何會落單。

考慮到消防員一般結伴行動,陳慶勇一度擔心何偉豪是否跟隨別的隊員一同上樓救人,加上初時未能確認mayday訊號是由何偉豪發出,因此不能排除還有別的消防員與何偉豪一同被困且尚未救出。因此,他當時安排點名,隨後亦有一位見習消防隊目,確認有關mayday訊息的聲音是何偉豪。

陳慶勇同意,由於當時消防員根本未能進入宏昌閣,亦未設立入口指揮站,同意何偉豪是在「未set up好下,同事已經走咗入去。」不過他解釋,由於入口指揮站要盡量貼近火場但同時又要確保不受濃煙影響,所以正常情況下不會在地面設立;一般常見的單位火災中,消防處通常會在火災單位下兩層設立入口指揮站,方便消防員在該處佩戴並啟動好呼吸器後,便能夠直接到火場搜救。由於當時何偉豪接獲的任務目標是27樓,他可能誤以為25樓會有入口指揮站,但很明顯最後宏泰閣25樓沒有指揮站,亦同時沒有任何其他同袍。

但亦同樣,由於何沒有經過入口指揮站,所以呼吸器的電子監測儀等未正常啟用。

警員曾到宏志閣及宏仁閣協助高層疏散

【13:00】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消防處在今次滅火行動上受到部分人批評,強調要將「當日救火嘅努力同呢啲嘢分開嚟睇」。

 陸啟康指,當時在場的任何人都需要作出一些艱難的決定。「 當然,這些艱難的決定,現在我們可以逐一慢慢分析,但我們都認同,進行檢討的目的不是要批評,而是希望經過這次火災後,找出哪些地方可以做得更好。」 

陸啟康向陳慶勇指,「可能呢幾日有啲唔歡迎嘅批評都好,但因為你係當日指揮官,想同你哋當日執行嘅同事講聲,辛苦晒」。

另外,陸啟康問到,警方在火警期間應否上樓疏散,指警員上樓都有風險,現場或成火場。陳指,相信警方會進行風險評估。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指,警方提交的證供提到,曾有警員分別到宏志閣及宏仁閣,協助高層居民疏散,相關證據將稍後提交法庭。

免影響通訊消防車鳴笛持續  集中資源為居民打開逃生路

【12:40】杜淦堃問,消防在三級火期間,是否應在見到火勢快速蔓延時提早提升至更高級別。

陳慶勇事後回看,若早點升級當然有幫助,但認為當時同事的決定是合適。他指大火是「史無前例」,從未見過火警如此快速地橫向蔓延。當風勢吹燃雜物、燒着棚架當大火蔓延至鄰近大廈時,也隨即升至四級火,他承認,這是將來檢討升級指引時值得探討的地方。

杜續指,大火當日火警鐘失效,消防車雖有鳴笛,但為免影響通訊而未有持續。問及有否考慮其他通知居民的方法。陳指,當時資源集中在為居民打開逃生路,同事曾到三座樓敲打警鐘但無效,形容是資源分配的取捨。

火警鐘失效未用緊急警示系統 消防:發送需1小時 當時幫助不大

【12:27】杜淦堃指,陳慶勇的供詞提到,當時有考慮用政府「緊急警示系統(EAS)」,但最終未有使用。陳慶勇指,公眾從未接受過針對EAS的教育,若貿然發出警示,居民可能不分情況立即逃生,而在當時環境下,貿然走出街外可能比留在單位更危險。第二,發出該系統訊息需時約1小時,對當時情況幫助不大。

杜質疑,既然火警鐘失效、窗戶被封,通知居民的唯一工具可能就是EAS,而系統亦可發出具體指示,如「留在單位封好門」,詢問為何因程序而不用。陳指,即使訊息簡單,在危急情況下並非每個人都能正確應對,否則消防處也無需投放大量資源進行公眾教育。

杜淦堃指,政府會否考慮提升EAS,將來可分區發放訊息,並配合公眾教育,讓市民知道收到警示時應如何應對。陳慶勇同意,未來若使用該系統,必須對訊息內容進行研究,並配合相應的公眾教育。

陸啟康指,今次事件顯示很多事情無法預先準備,認為前線消防人員已盡力而為。杜淦堃詢問,不使用EAS是否一個經考慮的決定,並非遺忘該系統。陳慶勇表示同意。

採壓制火勢策略 為居民爭取逃生時間

【12:15】杜淦堃指,對於有居民質疑,若當時能提早協助該大廈居民疏散,是否能減少傷亡。

陳慶勇表示, 當時有兩個選項,一是要集中資源壓制最嚴重的火勢,在宏昌閣和宏泰閣射水,為居民爭取逃生時間;二是抽調人手到宏建閣、宏道閣、宏仁閣等大廈疏散居民,但這樣可能導致火勢更快蔓延至更多大廈,甚至令更多居民無法逃生。所以消防最終選擇先壓制火勢, 為居民爭取逃生時間。

他事後按傷亡數字檢討,覺得是「可以做的方案」。

杜問是否涉資源問題,陳慶勇指,當時現場人手有限,約有100名消防人員在場,雖然最終調派了超過260名同僚,但他們未能即時全部到達。

大火最終未升「災難級」?陳慶勇解釋有資源可用 影響非全港性

【12:10】被問到消防針對宏志閣做了甚麼預防工作,陳慶勇指有派員到天台淋水弄濕棚網,但由於同樣有派員到其他座數作同樣行為,但依然無法阻止火勢蔓延,故相信風向才是宏志閣沒有被蔓延的主因。另外,杜問到宏志閣有求助個案的處理時間長達9小時,陳慶勇指宏志閣始終沒有被大火波及,安排搜救的緊急程度優次較低,又指其間一直有回撥求助人確認情況。

杜續問到,宏仁閣一宗於16時18分接獲的個案,直至22時00分才能救出;不過,宏仁閣其實直至18時20分大堂仍然可可自由出入,為何未能及時上樓處理個案。陳慶勇解釋,地下大堂未被波及,不代表大廈中層是安全,強調指揮官需同時考慮中層位置的實際火勢,與濃煙情況。

考慮到各大廈的地下大堂逃生出入口,持續被上層塌下來的燃燒竹棚阻塞,是宏褔苑大火滅火的最大困難之一,有紀錄指陳慶勇一度考慮出動用於海外地震救援的「災難應變救援隊」,但最後沒動用。陳慶勇解釋,當時想到救援隊配備的重型工具,或可有效清理燃燒中的棚架雜物。然而,他考慮到由於上層不斷有燃燒的竹棚碎片墜落,清理風險極高,故最終決定未有調派該隊伍。

對於外界質疑為何未有將火警由五級升至「災難級」,陳慶勇解釋,「災難級」通常適用於全港性或多種事故同時發生、所有部門可用資源均已用盡,甚至需要動用解放軍等協助的情況,今次消防處內部仍有資源可動用,亦未出現全港多處受影響的局面,因此未有提升至災難級別。

杜指,是次整個宏福苑救援行動共派出318架次消防車、185架次救護車,共2311人次的消防及救護人員到場,最終有12位消防員受傷,1人不治,行動超過40小時。陳慶勇指是他見過最大規模的消防動員記錄之一。被問到消防就長時間的行動有何新措施,陳慶勇提到,一般火警無需長時間撲滅,也因此無需消防區長「接更」,今次長時間行動中,除了安排消防區長「接更」,也預留了防火組等,非行動組別的消防區長同級別人員支援。另外,亦是首次安排旅遊巴接載早上9時交班的消防救護人員直接前往現場「接更」。

消防曾擬於宏泰閣10樓設「橋頭堡」 惟因現場環境惡劣擱置

【11:40】杜淦堃引述大火當晚6時半消防的紀錄,指出前線消防員的救援進度:宏昌閣覆蓋地下至2樓,宏泰閣則覆蓋地下至6樓。紀錄更顯示,至晚上7時40分,消防員已曾登上部分大廈的10樓救火。

陳慶勇解釋「未必代表當時已打到10樓」,消防員有機會是衝上其他樓層進行搜救在場人士,只是途經部分樓層。

獨立委員會主席陸啟康以1996年嘉利大廈大火的經驗為例,消防員在搜救前必須先打通通道,否則「救咗(居民)都落唔到嚟」。

陳慶勇稱,據他了解,當晚確有消防員冒險沿樓梯搜救,其後再登上其他樓層滅火。他透露,消防處曾計劃於宏泰閣10樓設立「橋頭堡」,讓前線人員攜帶呼吸輔助器及裝備,從10樓開始向更高樓層推進。然而,由於現場環境過於惡劣,計劃最終未能成功,人員只能返回地面佩戴呼吸器。

多幢大廈同時起火史無前例  未升五級火前已有所屬調派規模

【11:30】杜淦堃指,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1998年入職消防,至今服務27年,2023年5月24日升任為副處長(行動)。

陳慶勇指,未曾處理過多幢大廈同時起火的情况,同意屬史無前例。陳慶勇又解釋升至五級火的安排,指當時人手足夠,但考慮到多棟大廈相繼起火,情況罕見,加上入黑影響視野,增加前線人員行動風險。最終決定在當日傍晚6時22分將火警提升至五級。

杜指,對於外界質疑為何不更早升級,陳慶勇澄清,早前已投入足夠人手,升級與否並非人手問題,他補充,即使未提升至五級,現場已有超過五級火所需的調派規模。

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
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

何偉豪「衛士」系統資料損壞 無法還原呼吸器損壞經過及原因

【11:10】董永基指,消防在檢查何偉豪的呼吸器裝備時,確認呼吸器本體未有被火燒過的跡象。然而,裝備中的一個白色標籤被發現仍掛在腰帶上,顯示該消防員可能未有經過入口指揮站的完整程序。

杜淦堃提到,消防員電子監測儀「衛士」系統未被啟動。正常程況下,當「衛士」靜止20秒後,儀器會發出聲響以便其他消防員確認裝備位置,防止有消防員受傷未能發聲求救。不過,若消防員未有啟動求救信號,即使裝置感應到靜止不動,亦不會觸發警報。

董續指,「衛士」系統可發射電波協助指揮官掌握求救消防員的位置,但何偉豪身處30樓以上,發出的電波信號因經過多層石屎樓板反射與吸收,令地面接收站無法收到信號。他表示,「衛士」的電波直線距離雖可達800米,但被實際環境障礙影響。

董永基透露,消防處早在火災發生前已研究新式追蹤系統。新系統採用低頻與高頻雙波段,低頻穿透力強、可繞過障礙物,並能顯示被救者的方向、距離及高度差。在23樓測試中,舊系統已無信號,新系統仍能正常接收。

董永基指,「衛士」系統本可記錄到何偉豪呼吸器損壞的經過及原因,但奈何呼吸器被發現時,「衛士」內部電路板有水鏽損壞,記錄流失令處方無法確定損壞是何偉豪使用氣樽前或使用後、或是處方運送途中出現碰撞損壞。他又指,「衛士」具備半小時防水標準,但何偉豪呼吸器被發現前已被水浸泡超過17小時。董稱部門無法確認何偉豪嘗試爬出窗外逃生,與裝備損壞有沒有直接關係。但他確認,如果身型高大的何偉豪不脫下裝備,無法穿過細小的破碎窗戶到棚架嘗試逃生。

手寫表格紀錄或有瑕疵 將引入電子指揮板 自動計算行動時間

【11:05】董永基指,現時消防人員進入火場前,會用手寫的行動紀錄表,記錄隊員的進出時間、氣瓶壓力及預估工作時間等資料,為確保所有人員安全撤離,隊內會以氣量最少的隊員之時間作為撤退標準。杜淦堃關注會否有紀錄不全的可能。董永基指大火當日,由於牽涉人數眾多,記錄用的白板空間有限,紀錄會有瑕疵

董永基指,為改善上述問題,消防已研究引入電子指揮板。 隊員進入火場時只需將個人卡插入電子板,系統便會自動計時及識別身份,免除手文之誤。

何偉豪裝備散落走廊  呼吸器氣瓶損壞 氣瓶存量為0

【10:30】董永基指,進入火場前,隊員必須經過入口指揮站,由入口指揮主任進行安全檢查。其中一項程序是拔掉定位裝置的紅色啟動線,並將該線交予入口指揮主任,以確認裝置已啟動,方可進入火場。

今次宏福苑大火,消防隊目(追授)何偉豪不幸殉職,事後其他隊員在火場走廊電梯附近發現其呼吸瓶、面罩、頭盔、手套等裝備。

杜指,據隊員周耀宗提供的證供,他曾測試何偉豪的呼吸器,發現空氣供應一度正常。但另一名隊員檢查後發現,呼吸器氣瓶出現損壞,且氣瓶存量顯示為0巴(無氣)。

何偉豪氣瓶損壞極為罕見 推測因巨大撞擊力造成

董永基指,消防處事後對何的裝備進行詳細檢驗,並已向委員會提交報告。報告中指出,氣瓶分為瓶身與閥門(Valve)兩部分。發現閥門上的手輪(hand wheel)已脫落並損壞。他表示,此類損壞極為罕見,正常情況下金屬部件非常堅固,推測可能因巨大撞擊力造成,例如緊急除下裝備時摔落、在狹窄環境中碰撞牆身,或隊員揹著呼吸器跌倒撞擊地面。不過,氣瓶底部及背架設有防撞膠墊,可吸收撞擊,因此因跌倒造成損壞的機會較低。

董永基指,由於閥門損壞,內部記錄用氣量的數據無法讀取,曾向供應商嘗試修復但資料已缺失。

另外,董永基指,進入火場前,隊員必須經過入口指揮站,由入口指揮主任進行安全檢查。其中一項程序是拔掉定位裝置的紅色啟動線,並將該線交予入口指揮主任,以確認裝置已啟動,方可進入火場。

消防員背呼吸瓶8公升進火場  工作時間33分鐘   董永基指已屬長時間

【10:25】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大火中,消防處的呼吸器設備被受關注。他展示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的證人供詞提到,目前前線消防員使用的呼吸器主要為8公升氣樽,自2014年5月起引入,工作時間約33分鐘,整套系統重量為13.5公斤。

董永基指出,在引入8公升氣樽之前,消防處使用的是6.7公升氣樽。當時有研究,發現8公升氣樽最為適合,其蓄氣容量較舊型號增加近兩成,但重量反而由7.5公斤減至7.3公斤。

此外,由於舊款呼吸器已使用約15年,消防處於2026年1月更換了全新品牌的呼吸器新型號在設計與物料上進一步輕量化,重量由7.3公斤降至7.1公斤,並繼續採用8公升氣樽,理論工作時間仍維持33分鐘。

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
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

宏福苑大火當日,消防處在滅火搜救工作中使用8公升氣樽。董永基同意,部門另外還有其他使用時間更長的呼吸器型號,例如內循環式呼吸器(CCBA),工作時間可達3小時,但不適用於有明火或高輻射熱的環境,因此不能在宏福苑火場內部使用;氣喉供氣式呼吸器,理論上可透過喉管供應新鮮空氣實現無限時工作,但宏福苑火場要上樓行動,難以拖喉使用。

另外,還可以用「孖樽」呼吸器,就是背上兩個8公升樽行動,但重量由13.5公斤增加至超過20公斤,大幅加重負荷。進入火場時,上樓梯的體力消耗及空氣消耗同步增加,對前線人員未必有利。董永基強調,在高溫工作下,8公升樽帶來的33分鐘已屬相當長時間,因為工作時間越長,體力消耗越大,亦增加熱衰竭風險,而熱衰竭會影響消防員判斷力,甚至可能暈倒。

記者:黃子龍、趙克平

攝影:何健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