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消防採新機制 接獲市民消防通報 經同意後轉介相關部門︱持續更新

更新時間:09:50 2026-04-22 HKT
發佈時間:09:50 2026-04-22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2日)舉行第17場聽證會,亦是第三輪聽證會的第三場。委員會將傳召4名消防處證人作供,包括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大埔消防局前局長賀俊維、大埔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伍永光、以及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

4月22日聽證會重點:

  • 走火樓梯雜物阻塞、泡膠、棚網問題等宏福苑居民關心問題,均非消防處負責
  • 消防裝置可分為「主動消防裝置」及「被動消防裝置」,消防處負責主動裝置規管
  • 宏福苑居民前年9月曾就發泡膠封窗致電消防處,消防處回應指部門沒有法規規管封窗物料,消防亦將會採用新制度,接獲市民消防通報,經同意後轉介相關部門,確認分工並回報處理單位。

消防採新機制 接獲市民消防通報 經同意後轉介相關部門

【10:55】聽證會上播放一段2024年9月居民蘇先生致電消防處熱線,投訴其屋苑進行外牆維修時,工人使用大量發泡膠封窗,擔心發泡膠易燃,構成火警危險。當時消防處接線生回應指,部門沒有法規規管封窗物料,如有擔憂可以作出投訴,安排人員檢視,並詢問蘇先生是否正式投訴。

杜淦堃問接線人員是否應在當時轉介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跟進。翁錦雄承認「當時處理方式不理想,未有主動轉介予相關部門。杜再問「是否當時前線同事的指引當時不夠清晰?」翁錦雄同意: 「可以咁講。」

翁表示,消防現時已實施新做法:無論是投訴或查詢,只要市民就消防安全事宜致電消防處,在取得市民同意下,會主動轉介至相關部門,轉介後會與接收部門確認分工清晰,確保個案獲跟進,消防處會再通知市民個案已轉交哪個部門處理。

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
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

消防裝置分主動及被動 被動裝置由屋宇署或房屋署負責

【10:45】杜淦堃表示,在翁錦雄的證人供詞提到,消防裝置可分為「主動消防裝置」及「被動消防裝置」。主動消防裝置包括火警警報系統、自動灑水系統、滅火筒、喉轆系統等,此類裝置屬消防處規管範疇。被動消防裝置則涉及樓宇結構一部分,例如逃生樓梯、防火隔牆(fire retardant partition)、防煙門等,此類裝置一般屬屋宇署(BD)或房屋署(等部門)的責任範圍。

杜淦堃指,根據《消防條例》第7c條,消防處職責要按情況所需就防火措施及火警危險提供意見。問及被動消防裝置一旦出現問題,例如防煙門長期打開或損壞,同樣會構成火警危險,理論上屬於消防處可關注的範圍,消防有否責任提供意見?

翁指,因有清晰分工,被動消防裝置交由有相關專責部門是最合適,如工地放有易燃建築物料,可能造成火警風險,指應交由屋宇署和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
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

發泡膠封窗、棚網、工友吸煙問題 消防稱非負責部門

【10:25】杜淦堃表示,聽證會踏入第17日,針對居民就火警風險作出的投訴,希望消防可解釋由哪一個部門去處理宏福苑的投訴,杜問「走火樓梯雜物阻塞應由哪個部門處理?」翁錦雄答「應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處理。」

隨後杜淦堃再分別問發泡膠、棚網問題應由哪個部門處理?」翁錦雄同答應由房屋局ICU處理,指宏福苑是房署轄下樓宇。至於有居民拍攝到有工友吸煙,翁指,應由勞工處處理 。

杜淦堃直言「似乎居民關注的火警風險問題,好似冇一樣係關你哋事?」翁:「係,冇錯。」

【10:12】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自1994年加入消防,至今已加入消防逾30年,其工作大多為開展或評估有關防火工作的消防工程研究、 改善訂明商業處所,以及商業、工業和私人建築物的消防安全措施及向市民推廣消防安全信息等。

杜淦堃指,其工作下有多個課,其中支援課負責制訂、檢討及更新有關改善樓宇消防安全的部門政策,並向消防安全總區總部提供行政支援服務及處理一般的查詢。該課亦處理有關建築物消防安全的投訴。

至於樓宇改善課1及樓宇改善課2,翁錦雄指, 前者主要協助統籌及委聘工程顧問或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等事宜,以改善相關防火措施。後者解答公眾、認可人士、機電工程顧問、消防裝置承辦商和其他政府部門有關消防安全改善工程的查詢。

記者:黃子龍、曾偉龍

攝影:何健勇

聽證會繼續舉行。
聽證會繼續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