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徐滿柑稱法團多番要求勿用發泡膠封窗 惟法團無權力要求承建商更改物料 僅能協商|持續更新

更新時間:11:52 2026-04-17 HKT
發佈時間:09:24 2026-04-17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7日)舉行第14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聽證會的第6場。委員會將傳召2名證人作供,包括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主席徐滿柑,以及地盤工人鍾潤新。

4月17日聽證會重點:

  • 地盤工人鍾潤新指並未上安全課,僅管工稱不可在竹棚上吸煙,大火當日為最接近起火源的工人之一
  • 鍾潤新證起火當日曾試圖灌救,惟水喉供水30秒便自動停止
  • 12屆法團主席徐滿柑於2024年中參與法團事務,嘗試列席舊管委會被拒
  • 「鴻毅」標價高於其他公司,但仍獲業主支持,於2021年中獲委任為工程顧問
  • 徐滿柑承認聽聞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指控,涉勸說居民,唔好推翻法團
  • 大維修條款列明工程分三期進行,實際情況應由法團最終決定,惟最後全部同時間搭棚。法團曾詢問可否每期工程完成後才開展下一期,承建商宏業稱會令工程延誤及開支增加
  • 黃碧嬌以書面回覆澄清,承認在兩次會議中幫助約20戶居民填寫授權票,強調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 徐滿柑質疑發泡膠易燃,宏業指工程不會產生明火,鴻毅亦作測試,顯示煙頭不會點燃發泡膠

法團多番要求勿用發泡膠封窗 惟法團無權力要求承建商更改物料

【13:20】就著發泡膠封窗問題,杜展示新法團聊天群組紀錄顯示,新法團2024年9月6日接手後初期,已經針對封窗物料向宏業反映擔憂。徐滿柑供稱指,他最初以為封窗物料是鋁塑板而非發泡膠,但後來得知原來鋁塑板只是用於少數冷氣機的位置,他曾向宏業質詢,對方指因為發泡膠易於在外牆切割,方便工作,對方也強調鋁塑板也非防火,遇到明火一樣會點燃。

2024年9月19日的群組紀錄顯示,新法團曾要求顧問公司鴻毅,以書面交代為何接受使用不阻燃物料封窗,但對方並無跟進。至同年10月,新法團去信消防處詢問有關規例,徐滿柑聲稱新法團沒有收到回覆;但杜稱消防處回覆指,人員曾電話回覆法團成員表示,建議向屋宇署或勞工處投訴跟進。

亦是同年10月,宏業及鴻毅表明香港沒有規例限制封窗物料,且重申發泡膠會被明火點燃,而相關工程沒有任何涉及明火的工序。徐滿柑也在10月2日與宏業何建業出現「拍片唔好影得咁流」的對話。

徐滿柑解釋,宏業及鴻毅反對新法團停用發泡膠的建議,故新法團當時只希望爭取接下來的工程改用防火性能更高的發泡膠。他又稱,鑑於宏業及鴻毅早前多次表明發泡膠的阻燃性能並無證書可作參考,最終他同意不要求相關證明。徐滿柑形容:「當時拗到面紅耳熱,點解一定要咬住話要cert,對方話搵唔到就唔買返嚟,所以我哋就唔再糾結。」他強調,若堅持要求證書,可能令談判停滯不前,最終無法換上任何更安全的物料

徐滿柑早前在開案陳詞中提到,他曾建議承建商拍攝發泡膠點火測試影片時「唔好影得咁流」。他解釋,當時曾向對方發送一段YouTube影片,證明市面上確有阻燃性較高的發泡膠產品,「係想佢著咗個火自己熄得返」。他希望透過影片向承建商說明,即使沒有官方證書,仍存在阻燃性較佳的物料。「唔好影得咁流」的真實意思,是希望對方明火測試的時間更長。

至於對話中提到「2.5mm中空板」,徐滿柑指,是有居民考慮到發泡膠不透光,故提出改用透光性能更高的中空板,強調有關討論不涉及防不防火,而是透不透光。新法團當時不希望防火性能的焦點被透光性能模糊,因此強調要用防火性能高的發泡膠。不過他同意,當時沒考慮到中空板防火性能會否更高。

他上任後已立即爭取更換更安全的物料,但無奈現行制度及法律並無,加上業界普遍仍在使用同類產品,令他感到無能為力。他坦言,法團實際上沒有權力強制承建商改用更安全的物料,只能持續協商。

棚網破損僅更換局部且較「脆」 徐滿柑:若宏業最終魚目混珠僅可表達無奈

【13:00】杜指,證據顯示2024年10月28日,即新任管委會上任約一個月後,房屋署獨立審查組(ICU)曾到場巡查及測試棚網阻燃性,徐承認管委會當時無派人查看,指「我哋返工所以冇喺現場跟進。」事後亦未見完整報告記錄。

徐滿柑指,去年7月和9月兩次颱風襲港後,肉眼可見更換後的棚網較為淺色,「啲棚網根本係脆嘅」。居民曾要求將全棟大廈的棚網全部更換,而非僅更換局部,但其後3個月都未有進展,「如果佢最後用啲魚目混珠手法,我哋只係覺得好無奈,原來監管制度做唔到保障。」

徐滿柑質疑發泡膠易燃 宏業指工程不會產生明火

【12:30】徐指,法團曾收到住戶拍攝的影片,顯示保護窗口玻璃所用的發泡膠在接觸明火時的情況,管委會隨即向「宏業」查詢,要求解釋為何不能使用其他物料,例如鋁塑板或中空板。

「宏業」解釋,由於整個工程過程中不會產生明火,所以顧問曾用煙頭測試,顯示發泡膠不會被點燃。然而,徐對這項解釋未感完全信服,認為煙頭若接觸其他物料,仍可能轉化為明火,構成風險。

徐指,新法團曾建議其問消防,宏業及後指曾致電消防,了解發泡膠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宏業引述消防指「無話唔可以用」,但提醒需注意避免接觸其他可燃物。然而,徐質疑其回覆的真確性,並要求宏業以書面形式交代為何接受發泡膠的阻燃性能。

曾與宏業討論分階段封窗 惟因缺乏工程知識未有進一步追問

【12:10】另外,會上亦展出由徐滿柑向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發出的電郵投訴,當中指出有一名黃姓區議員在facebook支持現屆法團。

【12:05】徐指,新管委會上任翌日(9月7日)已開設與管理公司的通訊群組,兩日後群組內曾發出關於G座及H座封窗保護工程的通告草稿,隨後至9月11日有委員在群組內質疑:「點解窗要同一時間封晒?根本成件事就諗住方便自己人安排,冇諗過居民嘅方便。」

徐指曾討論與承辦商研究分階段封窗,例如完成一邊再做另一邊。工程方指解釋因打鑿工程期間,高處石屎可能彈落低層,故難以在部分完成後即時拆封。杜提出是否可按東南西北四面分開進行,徐指管委會亦因缺乏相關工程知識而未有進一步追問。

黃碧嬌書面回覆指為20戶街坊填寫授權票  否認收取任何利益

【12:00】杜指新管委會上任後,開會邀請名單與舊管委會做法相似,包括邀請區議員黃碧嬌、梅少峰、羅曉楓等,問若該人士僅列席而無實際作用,為何仍要邀請。徐回應,慣常會邀請議員及民政事務處代表,並按既有名單處理,部分人士亦會協助監票工作。

被問到為何居民對舊法團有如此多不滿,但又能夠連任,徐解釋是因為舊法團手握大量授權票;又指雖然授權票制度本身無不妥,但質疑舊法團索取授權票的方式不當。

徐指,現屆籌組委員會中有一位姓麥的委員,其母親曾在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前,找黃碧嬌協助填寫大維修資助表格時,被黃碧嬌「慫恿」下索取授權票。委員後來取回授權,並向相關部門投訴,但處理過程不順。

杜指,區議員黃碧嬌以書面回覆向委員會澄清,基於區議員身份及參與街坊工作,曾於兩次會議中,包括針對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中,接觸約20戶街坊,協助他們填寫授權票。她解釋,是街坊不希望罷免舊法團大會一事,方提供授權票,強調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徐指,無直接證據顯示黃碧嬌有沒有利益相關或不當行為,區議員本就不應插手法團投票事務。

徐滿柑指宏業拒分期展開工程:爭取唔到

【11:30】徐滿柑指,新一屆管委會曾向「宏業」查詢,能否在完成一項工程後才展開下一階段。宏業回應指,有關工程規劃是上屆管委會與工程顧問商討後同意的安排,若分期進行會造成延誤,同時會衍生額外費用,包括保證金及保險等問題。

徐滿柑表示,當時未有翻查會議記錄,以確認宏業的說法是否屬實。杜淦堃其後提問,為何不根據工程合約中訂明的分期安排向宏業提出質疑。徐承認,當時未有作如此仔細的分析。杜淦堃指出,宏業一直未有處理居民的憂慮,徐表示同意。被問到事件是否最終不了了之,徐回應:「因為爭取唔到,但是外牆物料嗰啲,我哋係有爭取。」

大維修條款列明工程分三期進行

【11:25】杜淦堃指根據合約條款顯示,開工日期待工程顧問發出同意書便開工。合約展示,原本工程分三期展開,紀錄顯示,第一期為宏昌、宏盛、宏志;第二期宏泰、宏建宏新; 第三期為宏道及宏仁。杜淦堃指,雖然名義上分三期,但實際上只是決定搭棚的先後次序,最終全數大廈會同時搭棚,大部分工期重疊。徐同意。

徐滿柑承認聽聞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指控 涉勸說居民:唔好推翻法團

【11:20】徐強調,管理公司會向授權票單位業主發放回條,但不會紀錄被授權人身份。他同意,新法團處理授權票的方式,與舊法團沒有分別,但指雖然有聽說過居民不滿授權方式的說法,但都是舊法團時期,在他任內沒聽說過。

杜指,有人投訴舊法團時期,有人向長者換取授權票,並詢問徐有否聽聞,徐承認「一直都有聽過」,但自己並非當事人,沒有第一手證據,僅「聽街坊講」、「聽返嚟」。杜又提及,有指控指區議員黃碧嬌於街站協助長者填寫資助申請,同時收集授權票。徐承認聽聞過相關指控,並指有街坊曾親身到該街站「聽住佢哋講乜嘢」,然後回來轉述,內容涉及「叫佢哋唔好推翻法團」等說話。

杜追問,既然聽過多項指控,為何未有跟進或核實。徐回應指,自己僅就2024年9月6日的一次大會處理過選票問題,而該次大會是由前一屆管委會發起,並非其主持。

針對「突然出現大量選票」的說法,杜提到鄭芷盈曾解釋因電腦系統斷電,工作人員其後使用系統一次過掃描大量選票,才令居民覺得票數突然暴增。徐表示,根據其上任後管理大會的做法,會於開會前列明派出票的業權分數,派出的選票數目與入場登記及授權人數理應對應;大會開始前亦會宣布已到場人數,滿足法定人數才開會,故「好難話會有一個特別多咗出嚟」。

【11:00】杜其後引述曾作供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指出,每次業主大會均會張貼一份「授權一覽表」,讓到場居民查閱。徐確認有此做法,但該表只列出哪個單位作出授權,並未有顯示受委託人的姓名。杜展示一份文件,表上只見到授權單位編號,被授權人士的資料從未列明。

「鴻毅」標價高於其他公司 但仍獲業主支持 

【10:55】杜淦堃在會上顯示一份管委會會議記錄,有關大維修顧問公司的招標工作早在2020年1月已進行,當時共收到35份標書,其中「鴻毅」的標價約為30萬8千元,價格高於另一間投標公司「遠東」。雖然「鴻毅」的標價較高,卻獲得大部分業主支持。其後,直至2021年10月21日,「鴻毅」才獲正式委任為維修工程顧問。

杜亦問及徐滿柑有關授權票的處理方式。徐指出,無論在接手之前或之後,授權票的收集做法大致相同,每座樓宇會設置一個收集箱,讓住戶投入授權票,過程中無人核對簽名的真確性。

他指,在宣布召開業主大會,最少會提前14日發出通告,並隨即開始收集授權票,不過,徐承認,管理公司只會在點票時檢查授權票是否有填寫錯誤,並會協助核對單位業主身份,以便發回條,但不會對簽名作真偽核實。

徐滿柑於2024年中參與法團事務 嘗試列席舊管委會被拒

【10:45】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主席徐滿柑表示,自己在港鐵工作。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2024年6月初,舊管委會時任主席鄧國權透過律師向居民發出集資信件,價錢為每戶169654元。 徐滿柑認為,集資的分攤期限過於倉卒,居民難以在短時間內籌集資金。徐在6月14日嘗試列席舊管委會會議,反對集資安排,但未能成功入場。他透露,當時有不少居民同樣希望列席會議,同樣被拒諸門外。事件其後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於2024年7月7日報道。

杜提到,徐同一天與其他居民在附近一所小學的公園開會,建議收集5%業主簽名,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徐指主要目的是延長集資時限。

舊管委會延長集資期限  「大維修監察組」仍繼續擺設街站收簽名

杜指,舊管委會在2024年6月18日發出通告,將集資期限由2025年2月15日延長至5月31日。徐滿柑承認,此舉反映舊管委會聽取部分居民訴求。不過,居民成立的「大維修監察組」仍然繼續擺設街站收集簽名,因為居民原先期望將集資攤分至2026年1月,讓業主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資金。

杜問及徐在2024年6月,是否已構思或籌備罷免舊管委會,徐滿柑表示,當時收集5%簽名的目的只是為了召開會議討論疫情相關事宜,並未考慮同時啟動罷免程序。

鍾潤新稱聽到有人喊「火燭」後  曾試圖開喉救火但僅出水30秒

【10:40】起火當日,鍾潤新在宏昌閣4樓外牆棚架開工。李澍桓播放當日下午2時約40幾至50幾分,宏昌閣外牆棚架的閉路電視紀錄,聽到影片中有大喊「火燭」,又有人問「邊個食煙」等。鍾潤新供稱,最初聽到有人叫「火燭」時,他便見到下方出現火光,隨即打算用水喉救火。他指,有一條天台水喉供工友使用,他曾嘗試開水,但約30秒後便沒有水。最終,他沒有返回「生口」,而是與其他同事一同爬棚架落地逃生。

李問到是否知道身邊同事安全離開,鍾潤新表示起初不知道,後來才知他們安全,成功撤離。

至於工人吸煙問題,鍾潤新向警方表示自己也是煙民,但從未在棚架上吸煙。事發時,工友之間曾互相詢問是否有人吸煙或遺留火種。他在地盤工作的兩三個月期間,由於工作位置以圍網分隔,每人獨立工作,難以看到他人,所以難見到有無其他工人在棚架上吸煙。他指,地盤沒有劃定吸煙區,自己亦不會帶煙上棚開工,工作期間不會吸煙,只會在正式放工後再吸煙。

【10:20】鍾潤新指,紙皮石運送到工地時,每塊磚的表面均附有一層保護紙,以防止運輸過程中刮花,工人鋪設時需先撕走該層紙,並於每日收工後才統一清理。他指鋪設紙皮石的過程主要使用「膠沙」(改良英泥)作為黏合劑,基本上不會產生碎石或飛濺物,對周邊環境如玻璃窗造成破壞的風險極低,僅可能產生少量塵埃或垃圾。

【10:10】地盤工人鍾潤新首先作供。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形容,鍾潤新可能為其中一位最接近起火火源的棚架工人。他表示,他經朋友介紹到宏福苑宏昌閣開工,主要工作是更換大廈外牆的紙皮石。在火災當日,他正在棚架上工作。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問鐘開工前會否上任何安全課,鍾指沒有,他的管工只提醒過「不准在棚架上食煙」,但未講解如發生火警時的逃生方法或其他安全措施。

記者:黃子龍、趙克平

攝影:陳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