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屢要求宏業管理工人吸煙問題 徐滿柑稱管委會曾「Hold Payment」迫宮:硬唔得 軟又唔得

更新時間:13:39 2026-04-17 HKT
發佈時間:09:24 2026-04-17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7日)舉行第14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聽證會的第6場。委員會將傳召2名證人作供,包括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主席徐滿柑,以及地盤工人鍾潤新。

4月17日聽證會重點:

  • 地盤工人鍾潤新指並未上安全課,僅管工稱不可在竹棚上吸煙,大火當日為最接近起火源的工人之一
  • 鍾潤新證起火當日曾試圖灌救,惟水喉供水30秒便自動停止
  • 12屆法團主席徐滿柑於2024年中參與法團事務,嘗試列席舊管委會被拒
  • 「鴻毅」標價高於其他公司,但仍獲業主支持,於2021年中獲委任為工程顧問
  • 徐滿柑承認聽聞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指控,涉勸說居民,唔好推翻法團
  • 大維修條款列明工程分三期進行,實際情況應由法團最終決定,惟最後全部同時間搭棚。法團曾詢問可否每期工程完成後才開展下一期,承建商宏業稱會令工程延誤及開支增加
  • 黃碧嬌以書面回覆澄清,承認在兩次會議中幫助約20戶居民填寫授權票,強調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
  • 徐滿柑質疑發泡膠易燃,宏業指工程不會產生明火,鴻毅亦作測試,顯示煙頭不會點燃發泡膠
  • 徐滿柑指新管委會與黃碧嬌關係不及舊管委會密切,二人無就大維修事項交涉
  • 居民由2024年9月至翌年2月均投訴居民吸煙,惟成效不彰,管委會曾「Hold Payment」迫宮,徐滿柑稱「硬唔得,軟又唔得」
  • 消防處接獲投訴後到場調查,惟因發泡膠不屬投訴事項而不予理會
  • 徐滿柑回應「選前積極、選後失蹤」指控,指法團上任以來,舉辦眾多工程會議及交流會,「居民有參加絕對可以反映問題」

新法團曾要求將發泡膠換為厚身「白色中空板」 但遭宏業以難切割拒絕

【16:14】代表新法團的資深大律師李律仁就2024年10月2日徐滿柑與何建業(宏業工程師)的通訊紀錄作引導,徐滿柑同意其實早在該次溝通前,新法團曾就防火疑慮,向宏業提出要求將封窗物料由發泡膠,全數更換成厚身、不透光的「白色中空板」,但遭對方以工人難以切割施工為由拒絕。

徐滿柑同意,通話中的「2.5mm中空板」與「白色中空板」是兩款不同物料,前者保護性能及防火性能皆不能滿足新法團對防火的疑慮,「2.5mm中空板」因為物料薄,而有半透光的特性,澄清何建業當時說的「居民咁大意見」,而提議改用「2.5 mm中空板」,是回應居民對於透光性能不足,而非新法團防火的核心訴求。

至於為甚麼對話中,他不直接提起「白色中空板」,而是問到改用「有防火性能的發泡膠」,是因為更早前已被明確拒絕使用「白色中空板」,因此才考慮會否有防火的發泡膠作替代。

徐滿柑:市場價格或被圍標行為推高

委員會委員陳健波表示,經歷今次事件後,未來將更難找到願意擔任法團的人,因為責任實在太大,問及徐滿柑會否有一些意見。

徐指,大維修工程涉及標書草擬、合約審閱、工程監管等多個環節,對於缺乏工程或法律經驗的法團成員而言,幾乎不可能有效把關。他指,法團即使聘請了顧問,但顧問如果本身有問題,法團亦無能力審核標書的合理性。他建議政府應為大型維修項目提供獨立、第三方的專家角色,從源頭審視所有招標文件、合約內容及價格。

針對圍標問題,徐指,現時市場價格可能已被圍標行為推高,若只參考市價,根本無法反映真實成本。他稱:「如果能夠用成本價嚟計,例如每100平方米嘅紙皮石更換要幾多錢,再乘返個面積,咁就可以得出一個成本,唔係單純睇市價。」

他亦提到,法團在日常管理中面對的執法困難,例如控煙等問題。他指出,法團雖有管轄權,但並非執法部門,只能依賴合約條款或政府部門協助。以控煙為例,當控煙辦或勞工處人員到場時,違規者便四散,難以捉個正着,導致大部分個案無法立案。他建議政府考慮加強法制,例如引入攝錄舉證、扣減承建商分數,甚至賦予停工處罰權等,以提升執法效率。

回應「選後失蹤」指控 徐滿柑指法團上任以來 舉辦眾多工程會議及交流會

【16:00】就日前居民針對新法團有關處理「窗眉」工程的不滿,及「選前積極、選後失蹤」的指控,徐滿柑回應指,新法團於2024年10月底發現窗眉缺失的問題後,已經即時展開工作,包括詢問律師建議等;至於選後不積極的批評,他認為說法偏頗,強調新法團自上任以來,舉辦眾多工程會議及交流會,「如果居民有參加絕對可以反映問題,包括點樣推翻合約。」

【15:45】天井垃圾方面,杜指2024年10月5日的群組紀錄顯示,有委員提到宏志閣有街坊反映天井位有好多垃圾沒有清理過,徐滿柑認同天井垃圾問題普遍。及後紀錄顯示,新法團曾要求宏業清理天井,其中置邦的黎經理表示會與宏業溝通,讓對方安排每周清理一次。不過,2024年10月19日再有投訴指工人在天井位小便;而消防在大火後於天井掘出大量垃圾,徐滿柑同意,天井是工人聚集的地方,又同意有關天井問題無解決過。

消防處接獲投訴後到場調查 惟因發泡膠不屬投訴事項而不予理會

【15:40】代表政府的大律師卓元暢引述消防處紀錄及宏福苑大維修群組對話紀錄,披露消防處曾多次到宏福苑巡查,紀錄顯示,2024年9月13日,消防處接獲投訴指有發泡膠堵塞出口,遂到宏福苑巡查,當時投訴涉及通道阻塞;同年11月5日,消防處人員到宏昌閣及宏泰閣天台視察,並要求宏業檢查高層棚架。

徐滿柑回應時表示,雖然當時向消防處的投訴內容涉及發泡膠阻塞等,但消防人員到場視察時沒有見到安全隱患﹐且因不屬投訴事項而不予理會,又稱「佢哋冇理由話唔知發泡膠用唔用得。」

【15:25】杜淦堃稱,新管委會雖對「宏業」及「鴻毅」有不滿,但相信由於簽了合同,新法團即使上任後亦不能踢走對方,甚至 很大程度亦要依靠他們的工作,問徐滿柑是否感滿意。

徐滿柑認同屋苑工程確實有進展,但「宏業」及「鴻毅」管理方面表現欠佳, 稱曾多次說吸煙問題作投訴。

徐滿柑質疑3.3億元大維修:點可能由居民帶住去做?

【15:10】徐滿柑最後發言更哽咽落淚,強調並非埋怨,而是希望透過聽證會反映自己在推動3.3億元大型維修工程中所承受的壓力與委屈。

徐滿柑表示,推翻舊有法團後,工程仍需繼續進行,委員們明知辛苦、明知會招致指責,仍憑着責任心堅持下去。「個個都話中途想走,冇一個想留戀個位,但就係因為個責任心,忍唔住做咗。」他坦言,委員們要兼顧各自家庭與工作,仍努力推動居民之間的關係和社區活動。

他指出,居民對工程和法律並不熟悉,一切需依靠專家、顧問甚至律師,部分法律事宜更要向政府部門查詢。「你諗下一個3.3億嘅大維修,點可能由我哋呢啲居民帶住去做?」他承認過程中可以有做得更好的地方,但強調所有人已盡了最大能力。

徐滿柑說,即使知道今日出來發言可能被指責,他仍要完成自己的責任,將所知的情況公開交代,期望透過聽證會,能夠帶來改善,無論是政策上、監管上,還是整個大維修項目上,都希望政府能增加支援。

他希望宏福苑所有居民經過今次事件後,能夠慢慢平復,重新開始,並多謝聽證會給予機會讓他講出自己所知。

屢要求宏業管理工人吸煙問題 曾「Hold Payment」迫宮:硬唔得,軟又唔得

【15:00】工人吸煙問題方面,杜指由2024年9月有紀錄顯示,宏業承諾會處分吸煙工人,惟群組記錄顯示直至2025年2月,仍持續有居民不斷投訴工人吸煙。徐滿柑指,法團上任後已多次向鴻毅及宏業反映要對違規工人處分,甚至「黑名單」禁止再進場,但同意成效不彰。

群組記錄顯示,徐滿柑曾強硬地要求對方規管,曾明確表示:「舉報責任不在我方,監督方管理,冇理由要居民承擔可能畀人報復嘅心理包袱。」他更以茶餐廳類比,指顧客不會為了投訴侍應而擔心被報復,擔心「凍檸水變凍x水。」

徐滿柑後來又曾態度軟化,全力勸喻對方教導工人工作時不要吸煙。他更供稱,新法團甚至試過「Hold Payment」迫宮,令宏業高層到場承諾要解決問題,但承認效果都不理想,,但由於無法24小時人盯人監控,「我哋捉唔到佢……硬唔得,軟又唔得。」即使法團曾邀請加強管理,但工人依然「屢勸屢犯」,「我哋見一次就同佢講一次,根本佢哋啲工人仲係屢勸不改。」

另外,有居民代表大律師於聽證會上展示2025年10月8日的群組紀錄,助證徐滿柑試過「Hold Payment」迫宮的說法,內容是宏業與新法團成員就「出糧」問題爭拗,新法團表明出糧標準會更嚴謹,即使出今期糧,如果根源問題不獲處理,工程管理無改善,下期糧不確定能出到,宏業一方稱過去幾期都有拖糧情況,強調準時出糧工人會更積極,雙方各執其詞,宏業問「你哋可唔可以准時出糧?」反被新法團以「你哋可唔可以做好啲工程?」

新管委會與黃碧嬌關系不及舊管委會密切 無就大維修事項交涉

【14:50】杜問及新管委會與區議員黃碧橋的關係,徐滿柑指新管委會關係不及舊管委會密切。他曾邀請黃出席業主大會,但二人無就大維修事項交涉。

杜在聽證會提到一個 WhatsApp 群組記錄,黃碧嬌及鄧國權均有參與討論。有人指新上任管委會缺乏經驗,卻未有邀請有經驗人士,如區議員列席會議,黃碧嬌曾表示可請管理公司發出會議文件;亦有居民認為有經驗、有知名度的人士坐鎮有幫助。 

杜隨後問及,新法團有否關注「生口」問題? 徐指,法團有關注生口問題,並在工程會議提到,但獲覆稱「 要由上面落去或下面上去是不可能」形容是慣常做法,「我們無奈地要接受。」

法團多番要求勿用發泡膠封窗 惟法團無權力要求承建商更改物料

【13:35】水缸工程方面,杜展示合約列明,宏業需提供臨時水缸作替代用途,但最後是先提供臨時水缸進行首階段工程,然後拆掉臨時水缸,以消防水缸作為「臨時食水缸」開展後續工程。由於食水安全要求,因此消防水缸亦要作額外的鋪磚工程,以確保食水乾淨。考慮到新法團上任後曾經仔細研究合約,並拆除部分認為非必要的工程以節省開支。杜問為何合約中已訂明設有臨時水缸,為何仍要借用消防水缸。徐坦言當時不清楚,沒考慮到這是非必要工程,他坦言目前事後來看,的確是非必要,但缺乏相關工程經驗的他們,當初沒有留意到。

【13:20】就著發泡膠封窗問題,杜展示新法團聊天群組紀錄顯示,新法團2024年9月6日接手後初期,已經針對封窗物料向宏業反映擔憂。徐滿柑供稱指,他最初以為封窗物料是鋁塑板而非發泡膠,但後來得知原來鋁塑板只是用於少數冷氣機的位置,他曾向宏業質詢,對方指因為發泡膠易於在外牆切割,方便工作,對方也強調鋁塑板也非防火,遇到明火一樣會點燃。

2024年9月19日的群組紀錄顯示,新法團曾要求顧問公司鴻毅,以書面交代為何接受使用不阻燃物料封窗,但對方並無跟進。至同年10月,新法團去信消防處詢問有關規例,徐滿柑聲稱新法團沒有收到回覆;但杜稱消防處回覆指,人員曾電話回覆法團成員表示,建議向屋宇署或勞工處投訴跟進。

亦是同年10月,宏業及鴻毅表明香港沒有規例限制封窗物料,且重申發泡膠會被明火點燃,而相關工程沒有任何涉及明火的工序。徐滿柑也在10月2日與宏業何建業出現「拍片唔好影得咁流」的對話。

回應「唔好影得咁料」  指希望對方明火測試時間更長

徐滿柑解釋,宏業及鴻毅反對新法團停用發泡膠的建議,故新法團當時只希望爭取接下來的工程改用防火性能更高的發泡膠。他又稱,鑑於宏業及鴻毅早前多次表明發泡膠的阻燃性能並無證書可作參考,最終他同意不要求相關證明。徐滿柑形容:「當時拗到面紅耳熱,點解一定要咬住話要cert,對方話搵唔到就唔買返嚟,所以我哋就唔再糾結。」他強調,若堅持要求證書,可能令談判停滯不前,最終無法換上任何更安全的物料

徐滿柑早前在開案陳詞中提到,他曾建議承建商拍攝發泡膠點火測試影片時「唔好影得咁流」。他解釋,當時曾向對方發送一段YouTube影片,證明市面上確有阻燃性較高的發泡膠產品,「係想佢著咗個火自己熄得返」。他希望透過影片向承建商說明,即使沒有官方證書,仍存在阻燃性較佳的物料。「唔好影得咁流」的真實意思,是希望對方明火測試的時間更長。

至於對話中提到「2.5mm中空板」,徐滿柑指,是有居民考慮到發泡膠不透光,故提出改用透光性能更高的中空板,強調有關討論不涉及防不防火,而是透不透光。新法團當時不希望防火性能的焦點被透光性能模糊,因此強調要用防火性能高的發泡膠。不過他同意,當時沒考慮到中空板防火性能會否更高。

他上任後已立即爭取更換更安全的物料,但無奈現行制度及法律並無,加上業界普遍仍在使用同類產品,令他感到無能為力。他坦言,法團實際上沒有權力強制承建商改用更安全的物料,只能持續協商。

棚網破損僅更換局部且較「脆」 徐滿柑:若宏業最終魚目混珠僅可表達無奈

【13:00】杜指,證據顯示2024年10月28日,即新任管委會上任約一個月後,房屋署獨立審查組(ICU)曾到場巡查及測試棚網阻燃性,徐承認管委會當時無派人查看,指「我哋返工所以冇喺現場跟進。」事後亦未見完整報告記錄。

徐滿柑指,去年7月和9月兩次颱風襲港後,肉眼可見更換後的棚網較為淺色,「啲棚網根本係脆嘅」。居民曾要求將全棟大廈的棚網全部更換,而非僅更換局部,但其後3個月都未有進展,「如果佢最後用啲魚目混珠手法,我哋只係覺得好無奈,原來監管制度做唔到保障。」

徐滿柑質疑發泡膠易燃 宏業指工程不會產生明火

【12:30】徐指,法團曾收到住戶拍攝的影片,顯示保護窗口玻璃所用的發泡膠在接觸明火時的情況,管委會隨即向「宏業」查詢,要求解釋為何不能使用其他物料,例如鋁塑板或中空板。

「宏業」解釋,由於整個工程過程中不會產生明火,所以顧問曾用煙頭測試,顯示發泡膠不會被點燃。然而,徐對這項解釋未感完全信服,認為煙頭若接觸其他物料,仍可能轉化為明火,構成風險。

徐指,新法團曾建議其問消防,宏業及後指曾致電消防,了解發泡膠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宏業引述消防指「無話唔可以用」,但提醒需注意避免接觸其他可燃物。然而,徐質疑其回覆的真確性,並要求宏業以書面形式交代為何接受發泡膠的阻燃性能。

曾與宏業討論分階段封窗 惟因缺乏工程知識未有進一步追問

【12:10】另外,會上亦展出由徐滿柑向民青局局長麥美娟發出的電郵投訴,當中指出有一名黃姓區議員在facebook支持現屆法團。

【12:05】徐指,新管委會上任翌日(9月7日)已開設與管理公司的通訊群組,兩日後群組內曾發出關於G座及H座封窗保護工程的通告草稿,隨後至9月11日有委員在群組內質疑:「點解窗要同一時間封晒?根本成件事就諗住方便自己人安排,冇諗過居民嘅方便。」

徐指曾討論與承辦商研究分階段封窗,例如完成一邊再做另一邊。工程方指解釋因打鑿工程期間,高處石屎可能彈落低層,故難以在部分完成後即時拆封。杜提出是否可按東南西北四面分開進行,徐指管委會亦因缺乏相關工程知識而未有進一步追問。

黃碧嬌書面回覆指為20戶街坊填寫授權票  否認收取任何利益

【12:00】杜指新管委會上任後,開會邀請名單與舊管委會做法相似,包括邀請區議員黃碧嬌、梅少峰、羅曉楓等,問若該人士僅列席而無實際作用,為何仍要邀請。徐回應,慣常會邀請議員及民政事務處代表,並按既有名單處理,部分人士亦會協助監票工作。

被問到為何居民對舊法團有如此多不滿,但又能夠連任,徐解釋是因為舊法團手握大量授權票;又指雖然授權票制度本身無不妥,但質疑舊法團索取授權票的方式不當。

徐指,現屆籌組委員會中有一位姓麥的委員,其母親曾在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前,找黃碧嬌協助填寫大維修資助表格時,被黃碧嬌「慫恿」下索取授權票。委員後來取回授權,並向相關部門投訴,但處理過程不順。

杜指,區議員黃碧嬌以書面回覆向委員會澄清,基於區議員身份及參與街坊工作,曾於兩次會議中,包括針對2024年9月6日罷免舊法團大會中,接觸約20戶街坊,協助他們填寫授權票。她解釋,是街坊不希望罷免舊法團大會一事,方提供授權票,強調並無以任何服務或資助作為交換條件,亦無收取任何利益。徐指,無直接證據顯示黃碧嬌有沒有利益相關或不當行為,區議員本就不應插手法團投票事務。

徐滿柑指宏業拒分期展開工程:爭取唔到

【11:30】徐滿柑指,新一屆管委會曾向「宏業」查詢,能否在完成一項工程後才展開下一階段。宏業回應指,有關工程規劃是上屆管委會與工程顧問商討後同意的安排,若分期進行會造成延誤,同時會衍生額外費用,包括保證金及保險等問題。

徐滿柑表示,當時未有翻查會議記錄,以確認宏業的說法是否屬實。杜淦堃其後提問,為何不根據工程合約中訂明的分期安排向宏業提出質疑。徐承認,當時未有作如此仔細的分析。杜淦堃指出,宏業一直未有處理居民的憂慮,徐表示同意。被問到事件是否最終不了了之,徐回應:「因為爭取唔到,但是外牆物料嗰啲,我哋係有爭取。」

大維修條款列明工程分三期進行

【11:25】杜淦堃指根據合約條款顯示,開工日期待工程顧問發出同意書便開工。合約展示,原本工程分三期展開,紀錄顯示,第一期為宏昌、宏盛、宏志;第二期宏泰、宏建宏新; 第三期為宏道及宏仁。杜淦堃指,雖然名義上分三期,但實際上只是決定搭棚的先後次序,最終全數大廈會同時搭棚,大部分工期重疊。徐同意。

徐滿柑承認聽聞黃碧嬌收集授權票指控 涉勸說居民:唔好推翻法團

【11:20】徐強調,管理公司會向授權票單位業主發放回條,但不會紀錄被授權人身份。他同意,新法團處理授權票的方式,與舊法團沒有分別,但指雖然有聽說過居民不滿授權方式的說法,但都是舊法團時期,在他任內沒聽說過。

杜指,有人投訴舊法團時期,有人向長者換取授權票,並詢問徐有否聽聞,徐承認「一直都有聽過」,但自己並非當事人,沒有第一手證據,僅「聽街坊講」、「聽返嚟」。杜又提及,有指控指區議員黃碧嬌於街站協助長者填寫資助申請,同時收集授權票。徐承認聽聞過相關指控,並指有街坊曾親身到該街站「聽住佢哋講乜嘢」,然後回來轉述,內容涉及「叫佢哋唔好推翻法團」等說話。

杜追問,既然聽過多項指控,為何未有跟進或核實。徐回應指,自己僅就2024年9月6日的一次大會處理過選票問題,而該次大會是由前一屆管委會發起,並非其主持。

針對「突然出現大量選票」的說法,杜提到鄭芷盈曾解釋因電腦系統斷電,工作人員其後使用系統一次過掃描大量選票,才令居民覺得票數突然暴增。徐表示,根據其上任後管理大會的做法,會於開會前列明派出票的業權分數,派出的選票數目與入場登記及授權人數理應對應;大會開始前亦會宣布已到場人數,滿足法定人數才開會,故「好難話會有一個特別多咗出嚟」。

【11:00】杜其後引述曾作供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指出,每次業主大會均會張貼一份「授權一覽表」,讓到場居民查閱。徐確認有此做法,但該表只列出哪個單位作出授權,並未有顯示受委託人的姓名。杜展示一份文件,表上只見到授權單位編號,被授權人士的資料從未列明。

「鴻毅」標價高於其他公司 但仍獲業主支持 

【10:55】杜淦堃在會上顯示一份管委會會議記錄,有關大維修顧問公司的招標工作早在2020年1月已進行,當時共收到35份標書,其中「鴻毅」的標價約為30萬8千元,價格高於另一間投標公司「遠東」。雖然「鴻毅」的標價較高,卻獲得大部分業主支持。其後,直至2021年10月21日,「鴻毅」才獲正式委任為維修工程顧問。

杜亦問及徐滿柑有關授權票的處理方式。徐指出,無論在接手之前或之後,授權票的收集做法大致相同,每座樓宇會設置一個收集箱,讓住戶投入授權票,過程中無人核對簽名的真確性。

他指,在宣布召開業主大會,最少會提前14日發出通告,並隨即開始收集授權票,不過,徐承認,管理公司只會在點票時檢查授權票是否有填寫錯誤,並會協助核對單位業主身份,以便發回條,但不會對簽名作真偽核實。

徐滿柑於2024年中參與法團事務 嘗試列席舊管委會被拒

【10:45】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主席徐滿柑表示,自己在港鐵工作。

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2024年6月初,舊管委會時任主席鄧國權透過律師向居民發出集資信件,價錢為每戶169654元。 徐滿柑認為,集資的分攤期限過於倉卒,居民難以在短時間內籌集資金。徐在6月14日嘗試列席舊管委會會議,反對集資安排,但未能成功入場。他透露,當時有不少居民同樣希望列席會議,同樣被拒諸門外。事件其後被電視節目《東張西望》於2024年7月7日報道。

杜提到,徐同一天與其他居民在附近一所小學的公園開會,建議收集5%業主簽名,要求召開特別業主大會,徐指主要目的是延長集資時限。

舊管委會延長集資期限  「大維修監察組」仍繼續擺設街站收簽名

杜指,舊管委會在2024年6月18日發出通告,將集資期限由2025年2月15日延長至5月31日。徐滿柑承認,此舉反映舊管委會聽取部分居民訴求。不過,居民成立的「大維修監察組」仍然繼續擺設街站收集簽名,因為居民原先期望將集資攤分至2026年1月,讓業主有更充裕的時間準備資金。

杜問及徐在2024年6月,是否已構思或籌備罷免舊管委會,徐滿柑表示,當時收集5%簽名的目的只是為了召開會議討論疫情相關事宜,並未考慮同時啟動罷免程序。

鍾潤新稱聽到有人喊「火燭」後  曾試圖開喉救火但僅出水30秒

【10:40】起火當日,鍾潤新在宏昌閣4樓外牆棚架開工。李澍桓播放當日下午2時約40幾至50幾分,宏昌閣外牆棚架的閉路電視紀錄,聽到影片中有大喊「火燭」,又有人問「邊個食煙」等。鍾潤新供稱,最初聽到有人叫「火燭」時,他便見到下方出現火光,隨即打算用水喉救火。他指,有一條天台水喉供工友使用,他曾嘗試開水,但約30秒後便沒有水。最終,他沒有返回「生口」,而是與其他同事一同爬棚架落地逃生。

李問到是否知道身邊同事安全離開,鍾潤新表示起初不知道,後來才知他們安全,成功撤離。

至於工人吸煙問題,鍾潤新向警方表示自己也是煙民,但從未在棚架上吸煙。事發時,工友之間曾互相詢問是否有人吸煙或遺留火種。他在地盤工作的兩三個月期間,由於工作位置以圍網分隔,每人獨立工作,難以看到他人,所以難見到有無其他工人在棚架上吸煙。他指,地盤沒有劃定吸煙區,自己亦不會帶煙上棚開工,工作期間不會吸煙,只會在正式放工後再吸煙。

【10:20】鍾潤新指,紙皮石運送到工地時,每塊磚的表面均附有一層保護紙,以防止運輸過程中刮花,工人鋪設時需先撕走該層紙,並於每日收工後才統一清理。他指鋪設紙皮石的過程主要使用「膠沙」(改良英泥)作為黏合劑,基本上不會產生碎石或飛濺物,對周邊環境如玻璃窗造成破壞的風險極低,僅可能產生少量塵埃或垃圾。

【10:10】地盤工人鍾潤新首先作供。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形容,鍾潤新可能為其中一位最接近起火火源的棚架工人。他表示,他經朋友介紹到宏福苑宏昌閣開工,主要工作是更換大廈外牆的紙皮石。在火災當日,他正在棚架上工作。代表獨立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問鐘開工前會否上任何安全課,鍾指沒有,他的管工只提醒過「不准在棚架上食煙」,但未講解如發生火警時的逃生方法或其他安全措施。

記者:黃子龍、趙克平

攝影:陳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