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國際幼稚園前行政主任收家長賄款助插隊入學 還押至4.20候判
發佈時間:16:20 2026-04-16 HKT
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前行政主任於2018至2021年間,從13名家長和1名商人收受至少64萬元的賄款,以協助其子女獲取錄。前行政主任林珍妮等15人同被廉署起訴,林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並作為污點證人指證其餘14人。該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受賄等罪成,早前被判處監禁8至14個月不等。林珍妮的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求情,辯方望法庭念及林協助控方,作出適當的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慧敏押後判刑至4月20日,屆時將正式頒令處理涉案賄款。期間林珍妮須還押。
官:被告非「超級金手指」刑期扣減不超五成
辯方今全面採納書面求情內容,指明白被告犯案時間長,涉及多名家長,屬加刑因素。法官留意到案例指出若犯案人提供可觀的協助,可獲刑期扣減。然而法官明言被告並非「超級金手指」,她可獲的扣減應不會超過五成,辯方表示明白,相信法官能依照被告的協助程度作合適判刑;而控方同意被告曾出庭作證,可獲五成扣減。
林珍妮承認的案情指,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為英基學校協會營辦的5間幼稚園之一。2011年1月3日,被告林珍妮加入英基教育服務有限公司,擔任幼稚園行政人員,案發時負責處理幼稚園幼兒班學位的入學申請。英基每年9月展開中央入學申請,為下學年招收新生。家長須經網上人學申請系統作出網上申請,申請人會獲編配一個申請編號。

被告向家長索2萬至10萬元以助子女入學
自2018年9月起,同案家長經網上入學申請系統為其子女遞交入學申請,而各子女均屬「其他申請人」類別。各子女通過面試後,林珍妮發出電郵通知對方由於當時烏溪沙幼稚園沒有學位空缺,其子女已被列入輪候名單。林珍妮後來向各家長表示可以為其子女安排幼兒班學位,但要求對方給予自己2萬元現金,後來金額遞增,向其他家長要求給予5萬元或10萬元,眾家長均同意。家長李洁冰曾提議給予50萬元,林珍妮終只收取10萬元。另外家長劉映均協助另一名家長馬賢文時,指可以走後門支付少於購買債券的款項,助其聯絡林珍妮時,聲稱林珍妮要收取30萬元,林珍妮最終退還了多出的20萬元予劉映均。
林珍妮其後經電郵向各家長發送入學合約,並通知對方子女已獲幼稚園提供下一學年的幼兒班學位,當時各自有介乎1名至212名申請人的取錄次序先於涉案子女。其中1位涉案子女的取錄次序只後於1名申請人,林珍妮則向家長報稱其子女取錄次序後於40多名申請人,最終收取了10萬元。林珍妮事後與各家長於商場、食肆、港鐵站、住所、公共女廁等交收現金,有多名家長附送蘋果批、蛋糕及泰國紀念品。2021年2月英基的內部審計人員劉嘉敏進行內部調查時,發現林珍妮處理個案違反英基的取錄政策。同月4日英基將林珍妮解僱。林珍妮2021年4月14日被捕,警誡下承認犯案。
56歲被告林珍妮,英基國際幼稚園(烏溪沙)(英基烏溪沙幼稚園)時任行政主任,於2024年10月承認共9罪,即5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以及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件訂於4月20日判刑。同涉案家長等14人早前經審後被裁定13項控罪罪名成立,即12項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及以一項煽惑代理人索取利益,分別被判入獄8至14個月。
案件編號:DCCC703/2022、DCCC603/2023(Consolidated)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