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投訴局去年接857宗個案按年增3成   住院、醫療保險投訴最多 有個案滑倒致死不獲意外保險賠償

更新時間:13:03 2026-04-14 HKT
發佈時間:13:03 2026-04-14 HKT

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今天(14日)公布2025年索償投訴統計數字,委員會去年共接獲857宗投訴,較上一年度上升約32.7%。在已審結的447宗與索償相關的投訴個案中,124位投訴人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另外,住院/醫療保險及旅遊保險是最常引發糾紛的兩類保單,分別佔46%及21%。

投訴委員會主席徐福燊表示,過去一年,投訴委員會裁定11宗個案的投訴人得直,維持保險公司賠償決定的個案則有45宗。另外,有113宗個案雙方和解,其餘278宗個案委員會裁定表面證據不成立或投訴人撤銷投訴。

意外身亡因果關係明確上訴得直

以金額計算,共有124位投訴人收到保險公司發放約1,360萬港元的總賠償額,其中雙方和解的金額為1,250萬港元,而投訴委員會裁定得直個案的賠償額則為110萬港元,單一個案的最高賠償額約為82萬元。

其中一宗得直個案麥先生在雨天滑倒,導致頭部重傷及顱內出血,當日不治。死亡證明書列出死因為創傷性顱內出血、近期中風、柏金遜症及糖尿病等。保險公司以死亡非單純由意外直接造成為由,拒絕其女兒提出的意外身故索償。

投訴委員會調查後指出,保單條款訂明:「意外」指「因意外及暴力引致並且非當時人所能控制的事故」;而「身體損傷」則指「受保人在保險期內因意外直接而單獨引致不能預見的身體傷害」。麥先生於滑倒後12小時內離世,因果關係明確;醫療文件並未顯示他在事故前患有與中風、柏金遜症或糖尿病相關的嚴重病情。委員會裁定投訴人得直,保險公司須支付約82萬港元賠償。委員會強調,釐清事故與死亡之間的直接因果關係,是處理同類索償的關鍵。

旅遊保單無明確定義「更改行程」

至於旅遊保險,黎女士原定經挪威及德國轉機,因暴風雪導致首段航班延誤,最終未能乘搭奧斯陸往法蘭克福的航班,自費約1,500港元另購新機票。保險公司只支付了旅程延誤現金津貼,拒絕按「更改行程」保障賠償新機票費用。

投訴委員會指出,保單並未明確定義「更改行程」。考慮到黎女士錯過最後一段航班,是由最初暴風雪直接引致的一連串連鎖干擾,應按整個旅程評估,而非分割為獨立航段。委員會裁定黎女士得直,保險公司須賠償額外機票費用。委員會強調,保單條款應清晰明確,如有模糊之處,將按合理及常理方式解釋。

至今無收到宏福苑相關保險投訴

至於宏福苑相關保險,香港保險業聯會壽險總會代表李紫蘭稱截止今日並無收到相關投訴。保險業聯會行政總監劉佩玲補充指,業界設有熱線電話為居民服務,收到的查詢主要涉及若家人逝世,如何查找其保單或所屬保險公司。劉佩玲強調,這次業界處理索償的水平、速度及酌情程度非常之高,相信居民接受並認同業界的「特事特辦」安排。

記者、攝影:郭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