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居民聯署促合安開業主大會 民政總署接投訴 憂涉冒簽已轉交執法部門

更新時間:11:32 2026-04-09 HKT
發佈時間:11:32 2026-04-09 HKT

日前有宏福苑業主聯署,要求屋苑管理人合安管理公司盡快召開業主大會,以釐清屋苑保險賠償等細節,合安回覆稱居民提供的資料未符合法定要求,現階段不安排業主會議。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指,接獲投訴,個別業主表示所謂聯署缺乏核實機制,可能涉及冒充業主及虛假簽署等不當行為,當中的個人資料亦有被濫用或未經授權使用的風險。民政總署已將有關投訴轉交執法部門及法定機構調查跟進。

民政事務總署表示,據了解有業主於3月15日向合安發出電郵,提及透過網上表格收集到宏福苑業主的關注,但並無其他資料。該業主於3月22日再向合安發出電郵,提供一些資料。合安在諮詢法律意見後,確認有關業主提供的資料不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現階段不會安排業主會議。

署方指,合安已公布將於本年5月上旬舉行簡介會,讓業主掌握各項資訊。合安安排的簡介會時間將不會與返回單位執拾安排和獨立委員會聽證會的時間重疊。

另外,據有份參與聯署的居民透露,扣除無效資料,至今有428人簽署,若以宏福苑1984戶計,即逾20%業主聯署,已滿足要求管委會召開業主大會的法例要求。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若有不少於5%業主提出書面要求,管理委員會主席須在收到要求後的14天內,就業主所指明的事召開業主大會,並在收到要求後的45天內舉行,民政署昨回覆業主,稱合安會按《條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