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同意「只要大火前曾檢測 火警鐘響會救返好多人」 消防承辦商認有責︱持續更新
發佈時間:14:10 2026-04-08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8日)舉行第9場聽證會,亦是第二輪聽證會的首場。根據聽證會時間表,今日有4人作供,包括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水喉工唐慶麟、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由於今日聆訊超時,原定今日作供的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將延至周五出席聽證會作供。
- 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每隔14日提交一份延期通知(SDN),合共多達85份,承辦商承認知道違反所有消防要求,但瞇埋雙眼繼續做,「人哋(消防)要咪send張嘢頂住先?」
- 中華發展並無剔選「關閉的消防系統不再由本公司負責有關工程」,令消防所獲資料不準確。中華發展填寫宏福苑8座大廈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表格內容「無探討要關幾耐、是否合適」,完全違反消防處通函指引。
- 就火災時消防水缸缺水一事,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水喉工唐慶麟作供時指出,去年10月執修工作期間要更換消防喉轆噴咀,其間須到天台關閉消防水缸水掣。他最初指水掣由另一工人蔡金龍關閉,被委員會代表大律師當場質問與向警方提交的書面證供有出入,其後他改口承認是自己關閉。
- 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承認,僅透過員工報告了解年檢及維修情況,被大律師質疑未能盡責:「你聽人講、你啲同事又聽人講。」
- 會上公開鍾傑文與物管公司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的對話,可知鄭芷盈去年11月21日即火災前5日,向鍾展示消防水缸「有水」的照片,但那是8月的舊照片。而實際上11月21日水缸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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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質疑濫用消防處信任 消防承辦商同意
【17:20】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被杜追問,為何認為入六月簽署的FS251可以「頂落去」,應付消防處。梁稱,FS251文件會準備定,當宏業要求時,便交予宏業。杜指出,消防處有整套要求,是要求業界自律,中華的做法濫用消防處的信任。梁表示同意,亦同意違反消防處通函要求。
杜亦按梁的證人供詞指出,中華發展其中一個主要職責是申請文件。梁同意,又稱因為宏業亦是註冊消防承辦商,故沒有到場檢查。杜質疑,據消防處通函,應由處理工程的註冊承辦商交文件,中華發展幫另一間公司遞文件做法是否穩妥。
梁在盤問下承認不知消防水缸工程實際上是由誰進行,包括是否判予其他分判商,「只知宏業的人」。杜進一步指,故梁的供詞中指出其相信工程由註冊承辦商進行是不正確。梁回答問題時指出,沒有註冊承辦商會自行維修水缸,杜即指,故梁知道維修水缸的不是註冊承辦商,即梁「知道註冊承辦商找了人做」,就不理會,梁表示同意。
對於宏業的資格,梁堅稱曾上網檢查過宏業是註冊消防承辦商。但杜指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事實上不是註冊消防承辦商,只有另一間宏業建築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有資格,質疑梁有否想過為何宏業不找宏業消防做入紙工作。梁回應稱宏業指沒有人手。杜反問,宏業接了價值三億元的工程,但沒有能力入文件,質疑梁秉基「有job (工作)就接」。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插問,梁秉基是否同意宏業現時出了事,入SDN的中華發展需要負責,梁表示同意。
杜續引述梁的證供中指由另一間承辦商入紙是可以的做法,並質問他為何會認為消防允許有關做法,「停(消防裝置)唔係你,維修唔係你,淨係入表係你,你認為okay?」
對於梁稱,一直「知道」宏業是註冊承辦商,故沒有再問過宏業。杜引述梁的第一份證人供詞,指梁以為宏業已聘請另一間註冊承辦商負責,說法與今次說法有異;而梁在第一份證人供詞中亦承認沒有想過為何宏業會找其他承辦商處理。梁沒有回應。
杜引述梁的第二份證人供詞,指他提到去年9月消防處曾接觸他,問梁當時有否向消防處解釋「唔關我事」,工程並非由中華發展負責,梁承認沒有講。杜指出,因為梁知道有問題。
而供詞中指,梁清楚消防系統需由註冊承辦商關閉或由註冊承辦商監督。杜質疑為何梁沒有問宏泰是由誰處理關閉、關閉甚麼系統,梁承認沒有過問宏泰。
在第二份證人供詞中,中華發展去年4月曾送滅火筒到宏福苑,宏業張先生透過電話對他指會自行處理,梁指意思是暫停消防系統,故他有印象是張生或其他人已負責關閉系統;在盤問下他承認知道是由管理公司自行關閉。梁續解釋,指張先生指有人安排,有講過管理處不允許入場,杜即指,「這個說法荒謬,作為註冊承建商,為何不能入場」。梁指,「唔識答」。杜指,「你應該會發火。你唔入得,邊個入得?」,梁回應,沒有想過。
同意「只要大火前檢測一次,火警鐘響會救返好多人」
中華發展除送過滅火筒,未曾到過宏福苑。杜問,若中華發展的任何人行入宏福苑泵房,是否會看到刀掣被關。梁原稱不知道,但杜指「喂,間房唔係好大啫,係咪會睇到?」梁承認會發現。杜續指,如果中華發展有任何人去過,會重啟刀掣。梁承認「正常係」。
杜續稱,「若大火之前(中華發展)只要做過一次檢測,大火當日個系統係可以用……火警鐘當日響,會救返好多人……火警系統當日失效,你們同意你們有責任,是不是?」,梁稱「係吖」。
代表置邦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盤問梁秉基,質疑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及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是兩間公司,只需很簡單的查冊已能知道,而中華發展為宏業提供的「橡皮圖章」服務是只是遞表,如屬非常例外情況,梁是否應該查清楚宏業建築是否消防裝置承辦商。梁堅稱宏業是註冊消防承辦商,因為是同一老闆。許則稱是是兩間公司。
梁秉基亦在盤問下承認,沒有問過宏業負責關閉刀掣的人士是否註冊消防承辦商,亦承認一般情況下,需要關閉消防裝置,是由消防承辦商進行監督。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則展示文件,質疑中華發展於去年10月30日發出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文件,應該要於6月16日工程完結的14天內發出。梁回應指,當時有發出。孫則稱,文件中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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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5】根據WhatsApp群組對話紀錄顯示,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的文員Daisy去年9月曾再向群組發出3份 SDN ,並表示:「我哋需要再繼續延期,啲通告我預去到12月、1月左右,想問日期暫時夠唔夠用?」其後杜淦堃向梁秉基查詢一次過申請數月延期是否屬恰當做法,梁秉基回應指,若工程完成後對方便會通知中華發展,再安排取消相關許可證。
【16:13】杜淦堃在庭上指梁秉基的供詞,提到梁承認每當宏業一方表示工程尚未完成,中華發展便每隔14日提交一份延期通知(SDN),期間雙方曾以電話及短訊溝通。梁秉基供稱,自己會向宏業跟進進度,並曾查問對方「整好未?」,梁又表示,文員 Daisy 會事先準備好 SDN 文件。
【15:54】根據中華發展2025年5月的報價單,中華發展共發出8張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每張收費6,500元,合共收取52,000元,文件更標明「貴司預計停一年」。資深大律師杜淦堃透露,中華發展曾合共提交多達85份SDN,現場人士聞言一片嘩然。
杜淦堃指,在這85份SDN,其中「宏志」16次、「宏泰」16次、「宏新」10次、「宏建」13次、「宏盛」11次、「宏仁」5次、「宏道」9次及「宏昌」5次,
會上展示宏盛閣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 251)。文件顯示該證書早於2025年6月16日已簽署完成,但杜淦堃指出,有證據顯示該文件在同年10月及11月才以傳真方式提交予消防處。梁秉基在作供時承認,曾多次將同一份文件傳真給消防處。他同意因為SDN申請次數過於頻繁,因此消防處人員致電中華發展,明確要求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以作核實。
杜問及為何不在6月簽發時一併提交「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梁秉基解釋稱該文件之前已發出,但消防處未有要求提交,直至稍後消防處致電索取,公司才以傳真補交。
聽證會上展示的一段WhatsApp通訊紀錄,梁秉基曾向「宏業」的張生發送訊息,指「消防要求每一份都加張證書,盡快攪好就回復系統,頂唔到消防太耐。」杜淦堃質問,SDN按規定須每14日重新遞交一次,「如果不是入咁多次,消防就不會來追?」梁秉基表示同意。
杜淦堃再追問:「你都知自己違反所有消防要求,但瞇埋雙眼繼續做,人哋(消防)要咪send張嘢頂住先?」梁秉基同意。
| 樓宇 | 次數 | 期間 |
| 宏志 | 16次 | 由4月7日到大火當日 |
| 宏泰 | 16次 | 由4月7日到大火當日 |
| 宏新 | 10次 | 由7月4日到大火當日 |
| 宏建 | 13次 | 由5月16日到大火當日 |
| 宏盛 | 11次 | 由6月16日到大火當日 |
| 宏仁 | 5次 | 由9月4日到大火當日 |
| 宏道 | 9次 | 由7月11到大火當日 |
| 宏昌 | 5次 | 由9月5日到大火當日 |
【15:34】會上展示一份宏盛閣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由中華發展填寫及簽署提交,其中一表格另有選項,列明「上述關閉的消防系統不再由本公司負責有關工程」,惟中華發展並無剔選該句。杜淦堃表示,中華發展只剔不查的做法,會讓消防處認為中華發展屬於負責的承辦商。梁同意做法令消防所獲資料不準確。
杜淦堃又指,中華發展填寫宏福苑8座大廈的SDN表格內容「無探討要關幾耐、是否合適」,完全違反消防處通函指引。梁同意其說法。
【15:00】就維修防水缸維修一事,杜淦堃詢問梁秉基「整修防水缸一般需要幾耐時間?」梁秉基起初直言:「呢個真係唔知,好難一概而論。」杜淦堃隨即追問此類工程是否屬常見問題,梁秉基回應指相關情況確實經常發生。杜淦堃再就工期長短進一步提問,梁秉基補充解釋:「防水缸嘅規模有大有細,細嘅可能幾個禮拜搞得掂,但有啲大型或者複雜嘅個案,可能要整幾個月先完成。」
【14:23】杜淦堃問梁秉基是否同意公司沒有親自到宏福苑檢查任何的消防裝置,亦沒有獨立去判斷過是否有需要關閉有關的消防裝置,梁秉基表示同意。杜淦堃又問:「你哋冇諗過做任何嘢,人哋叫你做,你就做」,問這種「橡皮圖章」式的工作是否不止在宏福苑,梁秉基同意。杜淦堃再問,中華發展是否於其他項目有同樣做法。梁秉基回應「有」,例如銅鑼灣美蘭閣維修項目,稱該處同屬宏業的工程。
現場多名人士聽後,搖頭感歎。
【13:10】梁秉基指,公司的合資格人士是嚴先生,而簽署者為自己。杜淦堃指,對於消防裝置停用,延長消防裝置關閉應用是要很嚴謹的,因此合資格人士或授權簽署者需要親自到現場,期間梁默不作聲。
杜問「你是否同意不可求求其其,就去簽?」梁同意。杜指,「消防承辦商有責任,唔係人哋叫你做咩就做咩。」杜問梁是否同意關閉消防系統的運作,應將影響減至最低,並考慮分段關閉,承辦商有責任盡快恢復正常運作。梁表示同意。杜以宏福苑為例,問梁是否可只關閉一座大廈的消防系統,而毋須關閉8座。梁亦表示同意。
【12:50】另一間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作供,他在2014年加入中華發展,擁30%股權。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表示,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在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4日,曾被消防將註冊承辦商的名稱從消防裝置承辦商註冊紀錄冊中刪除,為期3星期。杜問及是否知情,梁秉基表示知道。
杜問如果公司要行年檢會安排誰「落場。」梁秉基指年檢工作將由工人進行檢查。杜追問董事及專業人士會否親身落場參與,梁秉基表示屆時將由「嚴先生」(另一董事)前往。杜進一步確認是否必定由「嚴先生」本人執行時,梁秉基補充:「唔一定,可能係嚴生啲師傅去。」杜再問公司如何進行監察,以確保檢查質素及責任誰屬,梁秉基則解釋,完成後會撰寫報告,並會拍攝相片作為記錄憑證。

【12:50】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亦展示宏仁閣的水喉工程的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顯示去年4月3日至4月16日關閉消防栓及喉轆系統。鍾傑文稱,當時沒有關閉上水泵,是因為覺得消防喉轆缺水,擔心越來越少水。鍾在盤問下同意,上水喉「爆咗」,若不關閉上水泵掣,會造成水浸,故假設有人會關閉上水泵,是做消防裝置通知書的其中一個原因。
孫亦展示消防人員的口供,指一位消防處人員在4月4日及4月7日當值,收到通知書,並針對宏仁閣作現場斟察及跟進,鍾確認收到消防處有關斟察的電話,但消防處不會匯報實際工作。而另一位大埔消防局署理消防隊目刖於去年4月7日,向宏福苑派發消防裝置關閉的建議信,並稱到受影響範圍有滅火筒。孫相信,信件是交予管理處,信中有提到消防裝置因損壞而不在有效操作狀態。鍾表示沒有看到有關信件。
孫又引用下午將作供的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的證人供詞,消防處認為消防承建商有責任就相關情況通知消防處,鍾指,「入SDN要填很多東西」,不知道開始日期,亦取不到文件,亦指「入SDN」是唯一方法通知消防處,但管理處與另一間承辦商有合約,可不提供文件。
孫又展示相關守則,提到消防喉轆或警報系統若關閉或逾24小時,應通知消防處。他問及鍾是否同意宏泰在執修工程中發現相關系統關閉並超過24小時,應要通知。鍾回應稱不同意,指文中「shut-down(關閉)」是指主動「shut down(關閉)」,若維修涉及主動關閉,便有責任要通知,而消防承辦商則是要確保有否人有做到。孫指,消防處不同意其看法,但爭議其後才處理。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即覆問,若鍾傑文認為主動關掣才要提交文件通知消防處,為何去年4月至5月的換水喉工程中,宏泰人員沒有開或關消防泵,為何亦會發出通知書。鍾稱,因當時檢查到水喉屬天然破損,確信沒有人掛牌,故會主動通報,若是涉及其他工程,則確信有人需要掛牌。
【12:30】代表置邦興業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問及鍾傑文,上次作供時提到與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物業主任鄭芷盈於去年10月17日的電話交談,並跟進SDN文件,鍾確認在10月17後約一個月時間後,沒有再跟進。對於鄭稱不記得鍾曾有查問,鍾稱,原本不明白為何鄭當時不願提供文件,後來才知道置邦關閉了水泵。被問及他認為鄭為何拒絕提供文件,鍾稱當時對方回應「唔喺手喎,要搵喎」。
對於鍾上次供稱11月21日下午3時20分鍾與鄭的電話交談,據鍾的電話紀錄顯示僅為9秒,而鄭的電話紀錄則顯示為未接來電,被質疑對話沒有發生,鍾表示不同意,「唔係,我記憶唔係咁」,並指記憶中鄭有回覆其來電,又稱「聯想」到該通電話是在他電話紀錄中顯示於同下午4時57分的一個顯示為「 incoming call」的沒有來電顯示的電話,該通電話只有6秒紀錄。
許偉強問及去年11月27日凌晨1時29分,與置邦林文欣的57分鐘交談,引用鍾傑文的證供,林文欣向其索取掛牌表格,鍾回應「你哋唔係掛咗牌咩?點解而家反而問我嘅」,並叫對方上網找掛牌紙。許質疑鍾的證供多次使用引號,逐字引述自己的語句,為何如此清楚記得用字,鍾回應稱「因為印象太深,因發生火災」,許隨即引用鍾上次在聽證會上作供上覆述的用字與證供不同,鍾則解釋「意思一樣,字眼不同」。
許偉強又質疑,據鍾供詞,去年11月26日下午1時28分已與置邦提及掛牌紙問題,為何大火後再提及。鍾稱,因驚訝置邦向他索取通知書。許偉強又質疑,鍾傑文在去年4月及5月進行水喉工程時,已知道消防水缸無水、消防水泵被關掉,但稱因不想過問另一消防承辦商工作,是否有責任跟進。鍾稱他有跟進文件。
許偉強又質疑鍾傑文為減輕責任,故講出有電話紀錄,假稱曾有向置邦追討文件,鍾回應他「是講事實」,不同意電話通話並非事實。許質疑鍾責怪責管理公司時,有否反省自己甚麼做得不理想,鍾稱「我覺得自己真係盡咗力」。
【11:58】聽證會上有一份物管公司置邦興業物業主任鄭芷盈與鍾傑文的WhatsApp紀錄。鍾曾於去年10月28日問鄭,消防水缸「入返水未」,稱「無水完唔到工」。鄭回應指「話已入返水」。
鄭芷盈去年11月21日,即火災前5日,亦在WhatsApp向鍾傑文傳送15張相片,稱水缸「已入水」,但其實大部分照片是同年8月的舊照片,而當時水缸實際上沒有水。鍾回應指看到相中日期,隨即轉發相片到宏泰的工作群組,直言「諗住叫人做」,但質疑「以前啲相睇嚟都無用。」但無追問對方為何會發了之前的相片。
鍾其後發現上水喉已拆,指「好多工程做緊」,曾問物管公司置邦是否有「除牌紙」及FS251,但無進一步詢問置邦具體工程詳情。李澍桓質疑鍾傑文「唔係問返置邦咁樣最直接咩?」鍾傑文指「溝通有時候要雙方。」 李隨後指:「溝通你都要你問咗人哋先答㗎嘛。」

宏泰消防董事指「太忙」 只依賴員工了解情況
【11:40】李澍桓質疑鍾傑文,在2025年3月、10月、11月年檢及維修時,都沒有親身到宏福苑,依靠員工告知情況。他問若作為消防裝置承辦商持牌人完全依賴員工匯報情況,是否屬盡責表現,稱「全部都係依賴員工發生咩事,你聽人講、你啲同事又聽人講,我問你作為持牌人士,呢種做法係咪盡責?」鍾傑文承認「唔理想,可能我真係太忙,應該抽多啲時間。」李隨後進一步追問制度改革的必要性,向鍾傑文提問:「如日後消防設除牌制度,你是否認同?」鍾傑文表示認同。
【11:30】第二次作供的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董事及工程師鍾傑文在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盤問下表示,天台消防缸放水工程沒有需要關閉消防泵,因怕警鐘誤鳴,故換水缸時,實際上會關閉消防加壓泵,害怕加壓泵運作時會損壞,是慣常做法,但同意技術上沒有必要關閉加壓泵。
年檢核對表方面,宏仁閣和宏志閣部分顯示有問題,鍾傑文稱問過同事黃健華,對方稱是「甩漏」,確認是兩座都沒有問題。他又指,年檢表不用向消防處提交,但自行儲存七年,供消防處抽查,但宏福苑的年檢表未曾有消防處人員抽查,而按其公司經驗,其他工程亦未有消防處抽查。
據鍾傑文新提供的資料,宏福苑在去年3月年檢後及10月換水喉工程之間,在4月亦有水喉需要修理。李澍桓展示一份「消防裝置及設證書」,顯示喉轆及消防栓系統問題,其中一座有上水喉管破損,表格顯示天台水缸缺水,需要重新注水。
鍾傑文指,電工黃健華到場看水缸,鍾傑文則透過照片查看,發現上水喉管物料穿了,相信是自然破損。他否認年檢未及仔細,指喉管物料爆開,沒有先兆。他稱,當時收到管理處通知漏水,擔心缺水,憑經驗評估需掛牌。
他又估計,上水泵當時關閉了,亦沒有檢查上水泵有否損壞,解釋因水喉爆開的原因是行泵上水,故壞泵的機會很細。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追問原因,鍾再解釋,若泵壞掉便不可能有水上,那便不會「谷爆條喉」。
李展示相關工程的裝置關閉通知書,鍾指,消防處4月4日有查問情況,了解需要關閉甚麼系統。而5月27日由其外判工人「阿強」到場維修,更換水喉,但沒有開泵作測試。鍾解釋,因與置邦鄭小姐議價時,對方提議由置邦上水,宏泰只負責換喉。事後他有問鄭小姐交「滿水」照片,因此確信水缸已滿水。
李質問該工程的報價單中提到消防系統放水及入水工程,涉及3000元,工程總額9000元,鍾確認該3000元的工程最終沒有做,因在管理處提議後,他亦減去500元工程費。
宏泰消防唐慶麟:去年10月已發現水缸無水 承認無向物管跟進「掛牌」事宜
【11:05】唐慶麟在代表置邦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盤問下確認,10月16日與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工程主任林文欣對話中,提到有水缸工程進行,故要放走消防水缸的水,但唐沒有跟進,亦沒有跟進「掛牌」事宜,而其老闆鍾傑文亦沒有指示就水缸事件跟進,或要他就掛牌向管理公司查詢。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提出唐慶麟的兩份證詞及其老闆鍾傑文的一份證詞中,均沒有提及唐慶麟向林文欣問及「掛牌」的情況,質疑為何兩人沒有提及。唐慶麟稱,落口供時沒有提到,故忘了提起。
【10:46】唐慶麟續指,當時亦向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交代有關情况,當時鍾要求唐詢問林文欣是否已「掛牌」,即是否取得「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SDN)。他指林回應稱已掛牌。
李澍桓隨後展示多張消防水缸照片,其中一張為2025年11月13日的宏仁閣天台消防水缸照片。唐慶麟在會上直言「消防水缸牆身無可能咁乾淨、太白了」 ,又指自己在去年10月16日上樓觀察時,水缸已鋪磚。
唐慶麟指水缸水掣另一工人關閉 被當場踢爆即改口:係我閂嘅
【10:38】唐慶麟續作供指,去年10月16日及17日進行更換部件期間,五座消防水缸均完全無水。他稱曾透過管理處轉達情況予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林文欣回應稱「消防水缸正進行執修,所以無水」。唐慶麟表示,自己聽後並無再追問詳情。
唐慶麟續指,10月17日他前往其餘五座重新打開閘掣、更換部件及進行測試。但他承認僅在10月16日查看過其中三座水缸狀況,其餘五座並無親自上樓核實是否有水,亦無再向管理處查詢無水原因。
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問及為何在明知水缸無水的情況下,仍要指示蔡金龍重開供水掣?唐慶麟解釋稱「因為閂咗,穩陣起見,就要開返,係我地工序來。」
【10:20】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水喉工唐慶麟表示,自己於2015年加入公司,並從2016年開始已參與宏福苑消防裝備的維修工作。他指自己在去年10月在宏福苑消防年檢後,與另外兩名員工到場執修,更換消防喉轆噴咀,其間須到天台關閉消防水缸水掣。
他作供時稱,宏福苑宏仁閣、宏道閣、宏新閣的消防水缸水掣由另一工人蔡金龍關閉。委員會代表大律師李澍桓指,唐慶麟去年底向警方提交的書面證供提及,由他本人關水掣,唐其後立即改稱「係我閂水掣嘅。」
記者:黃子龍、曾偉龍
攝影:何健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