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董事涉慫使貿發局友人洩露招標機密資料 人力資源主管稱洩漏報價資料屬濫用職權
發佈時間:13:42 2026-03-26 HKT
39歲男董事涉於2018至2019年慫使當時任職貿易發展局助理經理的友人洩露招標機密資料,包括評核準則及其他標書內容,以助公司獲取涉款逾230萬元的網上商貿平台優化項目。廉署事後拘控涉案兩人,其中男董事否認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貿發局人力資源部主管供稱,員工手冊有提到僱員應適時申報利益衝突,若僱員向競標公司洩漏其他公司的報價資料,屬濫用職權的情況。
貿發局指向友人公司洩漏報價資料屬濫用職權
男被告周恒業,為AF Trinity Technologies Limited (ATTL)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貿發局人力資源部主管楊恬怡供稱她於2023年加入貿發局,而涉案助理女經理梁瑞盈則於2017年已加入貿發局電子商貿部,根據當時梁所簽署的文件,可確認梁當時有收到員工守則;梁在2020年2月正式離職。


楊續稱,人力資源部會向所有員工提供僱員手冊,當中有提及利益衝突及申報要求,涵蓋範圍包括個人朋友,而人力資源部在案發時從未接到梁申報任何利益衝突。僱員手冊亦有提及濫用職權的情況,楊舉例在招標及採購程序中,如果有員工洩漏報價資料給朋友的公司,以致其得到合約,便屬濫用職權。
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盤問楊時,提到梁於2017年入職,而楊則於2023加入貿發局,故楊其實不知道梁入職時有否閱讀僱員手冊等文件。楊同意她不在現場。
貿發局招標項目不容許供應商私下分判
辯方續提到,在楊加入貿發局前、時任人力資源部主管黃浩恩的供詞指,在行為守則中有列出常見利益衝突情況,當中包括在招標過程中如果牽涉個人朋友,相關僱員應作出申報,這主要針對僱員在負責項目前所認識的朋友,而如果僱員在物色供應商過程中認識相關負責人及成為朋友,行為守則沒有明確寫明須作申報。楊表示同意;但在控方覆問下,楊則稱認為僱員一旦察覺利益衝突便應申報。
貿發局財務及會計主管黃嘉慧供稱,在招標過程中,當貿發局收到標書後,會邀請供應商作出簡報,而貿發局並不准許僱員協助供應商預備簡報會。此外,如果供應商會將項目部分工作再分判給其他公司,供應商須事先得到貿發局同意,貿發局在招標過程中亦會評估及考慮這方面,並不容許供應商私下分判。案明續審。
控罪指,周約於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8日在香港,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公職人員、時任貿發局助理經理梁瑞盈,在擔任公職期間作出失當行為,即向周泄露項目的招標機密資料、在招標期間協助周草擬和編製ATTL的技術建議書及協助預備ATTL的口頭簡報、向貿發局隱瞞ATTL會將項目的部分工作分判予另一間公司等。
同案被告女經理梁瑞盈,早前已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判監3個月、緩刑2年。
案件編號:ESCC532/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