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免「撻訂」賠1.6萬元圖以1千元賄地產代理 城大副教授判囚4個月2周
更新時間:10:47 2026-03-25 HKT
發佈時間:10:47 2026-03-25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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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學經濟及金融學系的副教授4年前「撻訂」卻不想賠償1.6萬元,因此以1千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隱瞞他違反臨時租約,副教授早前經審後被裁定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裁判官施祖堯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擁有良好背景及高學歷,但一般市民亦對貪污罪行有認知,被告居港多年,實難以文化差異作籍口。考慮到本案無任何特殊情況,施官終判處入獄4個月2星期。被告將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期間獲准以2萬元等條件保釋。
48歲被告杜渡,報稱香港城市大學教授,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於2022年11月6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利益,即提供形式為一筆港幣1,000元款項的餽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該鍾芳宙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的誘因或報酬 ,即協助杜渡向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隱瞞一份就一項物業訂立的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於2022 年11月6日由該鍾芳宙促成、黃姓業主和杜渡作為租客簽訂,而該份已簽訂的協議於同日因杜渡違約而被取消的事實。
案件編號:STCC370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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