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免「挞订」赔1.6万元图以1千元贿地产代理 城大副教授判囚4个月2周
发布时间:10:47 2026-03-25 HKT
城市大学经济及金融学系的副教授4年前「挞订」却不想赔偿1.6万元,因此以1千元贿赂地产代理,要求隐瞒他违反临时租约,副教授早前经审后被裁定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成。裁判官施祖尧今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拥有良好背景及高学历,但一般市民亦对贪污罪行有认知,被告居港多年,实难以文化差异作籍口。考虑到本案无任何特殊情况,施官终判处入狱4个月2星期。被告将就定罪及刑期上诉,期间获准以2万元等条件保释。
知道不能私了才撤回贿赂要求
施官指被告的背景良好,他曾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自2007年在香港的大学任副教授,月入14万元。同事形容被告负责任、勤奋、有才能,获学生高度评价。然而施官表示贪污罪行严重,被告良好背景及初犯并不构成减刑因素。
辩方求情指犯案时间短且涉案金额少,被告在提出贿赂要求后20分钟便撤回。施官认为不能忽视被告在提出1千元贿赂后,花不少唇舌说服代理接受,又表示希望「私了」不告知地产公司,更称可带代理去美国。因此被告是为了逃避法律及经济后果而犯案,并非贪一时方便,他的行为使美联物业失去追讨的权利。施官续指被告的确在20分钟后撤回贿赂,但明显他是在知道不能私了后才收回。
居港多年难以文化差异作借口
施官另表示案件没有拖延,不构成特别的心理压力。辩方又表示本案结果影响被告的工作,施官直言一般无法律背景的市民都对贪污罪行有认知,被告居港多年,实难以内地文化差异作为借口,他犯案时应已知悉对其工作的风险。施官留意到被告对感化官仍维持其抗辩,指该1千元是对代理的补偿而非贿赂,可见被告欠缺真诚悔意。施官终判处被告监禁4个月2星期。
辩方将就定罪及刑期上诉,施官批准被告保释,提升保释金由1千元至2万元、不得离开香港、须交出旅游证件、居于报称地址及定期报到。
辩:被告因社交隔阂「一时谂错」
辩方大律师杜浩成早前已呈交书面求情,今补充指被告社交疏离(social withdrawal ),社交圈子狭窄,其教职及研究占据生命的绝大部份。辩方续指,社交及语言隔阂导致被告难以融入香港,他依赖在内地的经验而蒙蔽了判断,被告已展示悔意不会重犯。
辩方形容被告在其学术界别达致精英,可能对自己在界别外的盲点不自知,冀法庭念及被告「本身唔系坏人」,因文化背景及社交隔阂而「一时谂错」。辩方另指被告不会有重犯机会,教学乃其人生目的和存在意义,望法庭轻判,不影响拥戴被告的学生,让他可以面授课程。
48岁被告杜渡,报称香港城市大学教授,被控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指他于2022年11月6日在香港,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向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客户总监钟芳宙提供利益,即提供形式为一笔港币1,000元款项的餽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该钟芳宙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经作出或不作出任何与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有关的作为的诱因或报酬 ,即协助杜渡向该美联物业代理有限公司隐瞒一份就一项物业订立的物业临时租赁协议已于2022 年11月6日由该钟芳宙促成、黄姓业主和杜渡作为租客签订,而该份已签订的协议于同日因杜渡违约而被取消的事实。
案件编号:STCC3709/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