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地盤全面禁煙 違者罰款$3000 承建商無合理措施阻止罰$300萬囚半年
更新時間:20:35 2026-03-23 HKT
發佈時間:20:35 2026-03-23 HKT
發佈時間:20:35 2026-03-23 HKT
勞福局及勞工處今日(23日)向立法會提交推行地盤全面禁煙的法例修訂建議,擬將現時僅於個別高風險地盤的禁煙安排,擴展至所有建築地盤,以全面禁止吸煙。新建議下,任何在地盤吸煙的工人將面臨$3,000定額罰款;而未有採取合理措施防止吸煙的承建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勞工處表示,正全速推行修訂有關法例的工作,預計於2026年中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地盤全面禁煙 違者罰款$3000
根據文件,當局計劃將所有「建築地盤」指定為法定禁煙區,任何人在地盤內吸煙或攜帶已燃點煙草產品,將會觸犯《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可按定額罰款$3,000。當局指出,法例修訂可減低地盤因吸煙引起的火警風險,其次可以保護地盤內的人免受二手煙的影響,從而改善地盤工人的安全及健康。
若情節嚴重 承建商最高可罰$300萬
除了針對個人吸煙行為,修例亦會加強承建商的管理責任,負責管理地盤的承建商及任何直接控制地盤內任何建築工程的承建商,均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地盤內無人違規吸煙。若承建商未有履行責任,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40萬元。
在個別情節嚴重的情況下,例如有人在高度易燃物品附近吸煙而構成嚴重火警風險,勞工處會考慮引用《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提出檢控。在此條款下,承建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違規僱員則可被罰款15萬元及監禁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