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首場聽證會 杜淦堃:居民多次投訴工人吸煙 惟勞工處16次巡查未發現 ︱持續更新

更新時間:13:33 2026-03-19 HKT
發佈時間:10:33 2026-03-19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19日)在中環愛丁堡廣場三號展城館舉行首場聽證會。根據獨立委員會網頁,涉事各方出席名單,至今有37個持分者,其中包括7名以宏福苑居民名義成為涉事方的獨立人士,名單亦包括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十二屆管理委員會主席徐滿柑。聽證會提供約360個公眾人士的旁聽名額,其中約一半會優先分配予宏福苑居民。政府部門和法定機構方面,屋宇署、消防處、民政事務總署、警務處、房屋署、勞工處、競爭事務委員會、廉政公署及市區重建局會派出代表出席。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巡查前預先通知承建商

【16:22】杜淦堃最後歸納兩項重點。第一,有承建商以較低價格投得工程,卻向業主立案法團及政府部門作出虛假陳述,訛稱使用阻燃棚網。第二,屋宇署及勞工處並未發現棚網缺乏阻燃功能的問題。

他亦指出多項巡查程序漏洞。首先,屋宇署並無既定標準或政策進行棚網快速測試。屋宇署人員曾進行快速測試,棚網燃燒10秒,明顯未符標準,但署方人員似乎對此並未予以關注。

其次,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人員提前通知承建商巡查時間,並選擇較方便位置進行視察,此舉令承建商宏業有機可乘,有俗稱「做手腳」嫌疑,例如在提供樣本中作弊。

最後,勞工處亦未有察覺,承建商更換颱風期間損毀的棚網時,新一批棚網所提交的阻燃證書,竟與舊網屬同一份文件,情況極不理想。

【16:14】杜淦堃表示,宏業員工在其WhatsApp群組中發出一則訊息,該訊息現存放於警方扣查的資料中。訊息內容提及「明天下午預ICU(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到地盤,預要燒棚網,Check(檢查)定邊啲ok」。值得注意是,對話上方有一括弧註明「不公開」。他指此訊息引發疑問「宏業如何預先得知第二天將有ICU進行調查?」

他續指,調查發現同日早上8時50分,ICU人員劉嘉敏曾透過WhatsApp向工程顧問公司「鴻毅」發出查詢,內容為「早晨,我記得Andy Sir 11月3號開始放假,Andy Sir主要想睇下宏福苑啲棚網,因為近期都收到業戶的查詢,主要擔心話舊棚網脆弱,不能保護棚架」。對方回覆「明白」,劉女士再確認「明天睇宏福」。

杜淦堃表示,按常理許多政府部門調查通常不會事先通知,或只給予很短通知時間。然而,這次巡查卻在較早時間透露巡查行動及目的,此舉可能給予承建商機會,在巡查前清理任何違規行為。

承建商採購不具備阻燃功能棚網

【16:05】杜淦堃表示,本港去年經歷兩次大規模颱風。根據調查顯示,另一承建商盈利豐公司在去年10月31日的相關證據中,被發現曾向「林記建築材料」訂購一批棚網,根據「林記」提供資料,盈利豐每次所下訂單,均指定購買不具備阻燃功能的棚網。「林記」會按照客戶規格交付相關產品。

他指,現階段未能完全釐清是否由特定人士下令訂購不具阻燃功能的棚網,但已知隨颱風「韋帕」2025年7月20日襲港,為節省成本,相關採購行為持續。兩個月後,即9月,超強颱風「樺加沙」9月24日來襲,所採購的同樣是不具阻燃功能棚網。

棚網續燃10秒不合規 承建商涉隱瞞關鍵片段

【15:48】杜淦堃表示,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去年10月28日進行一項現場調查,對象為宏福苑其中一幢大廈的屋頂及底部棚網,期間播放當中一段於屋頂檢測過程的影片。

影片內容顯示,測試人員使用打火機燃點棚網物料約15秒後,物料開始起火,並持續燃燒約10秒,直至有人將火吹熄。杜淦堃表示,負責調查的ICU人員在場似乎認為該棚網具備阻燃特性。

值得注意是,ICU在調查時採用由承建商「宏業」提供的阻燃證書所列標準進行比對,測試結果被認為並不符合相關要求。他指「宏業」曾於1月8日提供阻燃證書副本,當中列明棚網的續燃時間須少於4秒,而證書標示的續燃時間為0秒。惟現場實測中,棚網在首次燃燒後持續燃燒了10秒,遠超證書聲稱標準。

另外,杜淦堃表示,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宏業」方面均曾提交同一棚網測試的影片記錄。聽證會比對ICU提供的完整影片後發現,由「宏業」方面提供的版本省略部分關鍵內容,顯示其片段並非完整記錄,他指相關行為是否構成隱瞞事實或證據,將在後續聆訊中進一步探討。

棚網阻燃證書真偽待後續舉證

【15:35】杜淦堃表示,根據勞工處林秀青提交的證人陳述書內容顯示,勞工處在進行實地巡查時,曾明確要求相關方面提供棚網的耐燃證書。其後,「宏業」陳述已於7月24日提供有關證書,並附上當日收到的送貨單。

他指相關文件顯示,該批棚網送達地點為宏福苑。該份阻燃證書簽發日期為1月8日,證書上列明山東有關公司為申請人,而該公司亦是向宏福苑提供棚網的機構。

他指有傳媒早前報道,質疑該阻燃證書可能為一份偽造文件,其中證書上所列的檢測中心名稱為「國家勞動保護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但有報道指有關檢測單位2019年更名為「國家保護用品質量檢測檢驗中心」,即由「監督」變為「檢測」。至於該份文件是否確實屬於偽造,杜淦堃表示將在後續階段提供更多證據。

【15:29】陸啟康法官在小休結束後先向杜淦堃資深大律師查詢其陳詞尚需時多久。杜淦堃回應指,預計需時至明日一整日,並可能於下星期再多需要一小時完成。

在聽取各方回應後,陸啟康法官認為,若各方陳詞需時不長,可能無需在第三日安排證人,而應順延至第四日。

宏福苑使用物料很多屬可燃性材料

【15:10】杜淦堃表示,有證據顯示,在宏福苑使用的物料,例如竹棚等,很多都屬於可燃性材料,這些材料被視為臨時性質,因為工程完成後會被移除。

他續指,目前並無特定法規,明確訂明在工地使用臨時物料應符合的防火準則。儘管缺乏特定防火標準,工地使用的臨時物料仍須符合整體安全要求。根據香港法例第123章《建築物條例》第16條規定,承建商在進行建築工程時,需使用適當物料及採取適當預防措施,並要求外牆及覆蓋層應使用不可燃物料。若違反相關條例,屋宇署可採取執法行動,包括根據《建築物條例》第23條發出停止工程令,對註冊承建商或建築專業人士提出刑事檢控,以及採取相應的紀律處分。

杜指在社會上有許多相關討論,例如對於棚網和竹棚有較多討論,強調「我們並非因為物料本身可燃,就認為委員會一定要作出一個我們要禁用的結論。」

他以香港為例,許多翻新工程都會使用竹棚,但這並不代表每一個工程都存在火警風險。每一個工程情況都不一樣,其獨特之處亦可能不同,相信委員會會根據專家證據,在稍後時間作出進一步分析。

房屋局獨立審查組未對屋苑工程實地檢測

【14:58】杜淦堃表示,宏福苑是由房委會興建的屋苑,因此在興建初期,屋宇署並未參與其設計及施工過程。居屋單位其後在私人市場轉售時,會被納入《建築物條例》規管範圍,但在執法層面上,相關職責並非轉交屋宇署,而是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負責。因此,就宏福苑法定監管問題而言,ICU仍負有主要責任,而非屋宇署。ICU的職責包括監督小型工程、處理相關提交文件,以及勘察建築工程。與此同時,屋宇署則負責根據《建築物條例》提出檢控,以及對註冊檢測人員進行規管,兩個部門各有不同職責。

杜淦堃表示,在宏福苑工程項目中,ICU並未有對相關工程進行任何實地檢測。他們的巡查工作,實際上是針對居民就特定事項,例如棚網問題提出的投訴而進行。根據ICU證據顯示,每年此類巡查僅約25宗,佔所有小型工程提交文件總數的0.1%。此做法被認為與屋宇署的指引有所抵觸。2023年,屋宇署修訂了內部工程監察組手冊,採取更嚴格做法,針對第一級別小型工程公司,屋宇署會親自巡查工地,並隨機抽取至少20%的個案進行安全檢查。然而,ICU證據顯示,屋宇署並未將這項重要政策改動通知ICU,導致ICU基本上仍依照舊有方式履行職責。

杜指出,若不同部門之間立場各異,且沒有任何一個部門認為此事屬於其職責範疇,那麼投訴人究竟應該如何提出投訴。倘若投訴未獲理會,他們又可以如何跟進。

他指出,未受規管的臨時施工物料範圍,當然不僅限於發泡膠,還可能包括竹棚、尼龍板等。事實上,一旦發生火災,所有這些物料都會被燃燒,並對火勢蔓延產生影響,並指稍後專家將會對各種物料進行分析。

另外,他認為發展局亦有自身立場,從其回覆中可見,勞工處與屋宇署表示「目前並無任何規例或指引,規定竹結構的固定方式,以及工作平台上使用的通道及腳板必須符合防火現場的標準」。委員會需要考慮這種情況是否理想,甚至是否能夠接受。

居民多次投訴工人吸煙 惟勞工處16次巡查未發現

【14:34】杜淦堃稱,下午的聽證會將重點圍繞火災中各方的責任。他指根據一份於2024年7月20日提交至勞工處的職安健投訴表格顯示,投訴人強烈反映宏盛閣1樓長期存在工人違規吸煙的問題。

投訴內容指出,該處的違規吸煙情況極其頻繁,次數超過80次,幾乎每星期都有發生。聽證會有一段來自2024年11月26日下午2時45分發布影片作為證據,畫面清晰顯示宏盛閣樓梯間內有大量隨意丟棄的煙頭。

杜淦堃表示,儘管接獲多次投訴,勞工處從未對管理宏盛閣的宏福苑發出任何「停工令」以制止有關行為。他提到,勞工處先後共進行了16次實地調查,但勞工處在巡查過程中「從未見過有工人在吸煙」。勞工處16次調查中,每次處理投訴手法相同,回覆都為「搵唔到人食煙、搵唔到煙頭」,認為上述工作是消防處責任。

不排除消防員何偉豪於31樓墮下身亡

【13:30】杜淦堃表示,今次火災共出動174部消防車,超過900名消防員,共收到406宗999求助,最多人求助的時段為下午三時至四時,達111宗。

【13:25】杜淦堃指,火災當日下午3時01分,隸屬沙田消防局的何偉豪作為首批救援人員,隨隊抵達現場。他原定任務是前往宏昌樓2701,但他們一行人最終進入的是宏泰閣。在下午3時30分,何偉豪與指揮中心失去聯絡。但在下午3時22分,無線電曾傳出何偉豪的求救信號,杜不排除,他在31樓試圖打破窗戶逃生,但最終不幸從高處墮下。

杜淦堃續指,下午4時01分,搜救人員終於在宏昌樓升降機對開的空地發現昏迷的何偉豪。他被發現時臉上沒有面罩,手上也沒有手套,甚至不見隨身的鐵鎚。他面部嚴重燒傷,身體多處明顯骨折,並因吸入過量一氧化碳而陷入休克。

大廈消防喉完全關閉 水箱完全無水

【12:42】杜淦堃表示,宏福苑在今次大廈維修中,每層設有消防喉,維修期間更增加了滅火筒。然而,經調查發現,大部分防火設備未能正常運作,消防喉完全關閉,水箱完全無水。

【12:32】杜淦堃表示,在今次嚴重的火災救援行動中,37歲的消防員何偉豪不幸英勇殉職。根據閉路電視記錄時間顯示,何偉豪於下午3時15分進入起火的宏泰閣展開搜救。僅僅3分鐘後,即下午3時18分,最後一批居民雖成功從正門逃生撤離,但此時大廈門口已完全被濃厚煙霧彌漫,視野極差。

有居民致電999一分鐘才獲接聽 接線生向消防提供錯誤地址

【12:24】杜淦堃在會上播放一段關鍵的求救電話錄音。從宏昌閣2701室撥出的通話中,求助者慌張表示現場「很大煙」,並稱單位內有「兩個老人家」。通話期間,求助者多次重複「好大煙」,情況緊急。

對話中,接線人員詢問「你要警察定救護車」,杜淦堃質疑,目前處理999緊急電話求助的流程有改善空間,或未能迅速應對火災等即時危險。

與此同時,另一單位的閉路電視也記錄了宏泰閣2307室的住戶嘗試致電消防處的過程。電話接通後,求助者至少等待了1分鐘仍無人接聽。雖然電話最終被接通,但999接線生向消防員提供了「宏昌閣」的地址信息,再度引起現場人士嘩然。杜淦堃表示,該名宏泰閣2307室的住戶最終被消防救出。

宏昌閣63%單位損毀嚴重 宏泰閣、宏新閣則有五成八

【12:06】杜淦堃亦提及宏福苑部份樓宇的損毀情況,其中宏昌閣有63%的單位損毀嚴重,大面積受損,宏泰閣、宏新閣則有五成八。他續指,今次火災有約250個單位住戶選擇以坐升降機離開現場,150個單位住戶選擇行樓梯。另有900個單位住戶事發時不在現場,形容「如果火災發生在晚上,大家可以一下想像後果。」

【11:58】杜淦堃表示,委員會有必要重點調查今次火災的傷亡原因,他向今次事故的死者表示致哀,提及168名死者,150人為居民,當中7人未成年。他在會上展示兩張照片,包括宏昌閣105和103室的照片,前者的大廳嚴重損毀,後者則近乎完好無損,引起現場人士嘩然。

有工人被發現在宏昌閣頂樓食煙

【11:39】杜淦堃表示,政府已就相關事件展開調查,並在審視跨部門調查專組及所委託專家的報告後,提出初步分析。

他指根據跨部門調查專組的初步看法,所有現有證據均顯示,起火點位於宏昌閣104和105號單位外側、俗稱「光井」的底部平台。

杜淦堃表示,調查專組認為,起火原因最有可能是有人遺留煙頭,點燃了光井底部及平台上的可燃物。調查人員在現場挖掘後,發現了大量被燒毀的紙箱殘骸、垃圾如手套、膠瓶、飲料罐、匙羹等,他指出,光井內似乎有人吸煙的證據,推測火源與煙頭有關,並燃著了附近的紙箱。

杜淦堃表示,從相中可見,有1名工人在火災當日的下午2時43分在宏昌閣頂樓上食煙。

【11:22】杜淦堃表示,世上少有地方的高樓像香港一樣密集,香港建築物存在各種火災風險,不容忽視。他形容今次大火是一個沉痛而清晰警號,促使社會正視迫切的火災風險,以及大型樓宇維修工程所涉及更深層的問題。

【11:12】杜淦堃表示,為了詳細轉述火災當日情況,向在場人士提醒,由於展示證據部分可能令人不安,場內設立駐守點安排專人駐守,以便有需要人士尋求協助。

火勢由外面棚架燃燒並蔓延至大樓內部

杜重點指出,火災的火勢由外面的棚架燃燒並蔓延至大樓內部。換言之,火和煙是由建築物外部攻入內部。他指火災當日天氣非常乾燥,初時有微風。下午約3時,相對濕度僅有40%,風速約為每小時14公里。天文台在當日較早時候已發出紅色火災危險警告。

杜淦堃指,從閉路電視監察畫面顯示,有物料從宏昌閣的後方跌落地面。從片段顯示,在下午2時33分左右,畫面右側開始有灰塵或碎片出現。隨後,原本光亮的畫面頂部逐漸變得陰暗。到下午2時43分,畫面右側圈著的位置出現了細小的閃光,疑似為正在燃燒的灰燼。其後,畫面右上角出現更大的閃光,顯示火勢正在加劇,期間有現場人士大嘆「慘呀。」

宏福苑大火 火源疑為光井 現場遺留煙蒂

【10:44】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表示,委員會不希望見到調查會影響之後的民事責任或者要負刑事責任,或者令人有機會逍遙法外。他指委員會共收集了超過100萬份的檔案,包括相片、影片及文件,形容「所收集的資料總量是超越了1TB」。

他指,火警警報系統在8座樓宇之中,7座的火警警報系統在火警中被關閉,這個失誤緩解了向居民發出火警警示,亦大幅縮短了讓居民疏散的時間。樓梯和走廊的窗戶當時被拆除,方便工人出入外場的棚架(俗稱生口),有證據顯示這些「生口」是令到煙和火勢得以進入,令到大量的居民被困的原因。

他指有證據顯示,案發時大廈的消防系統處於關閉狀態。儘管相關管理規定指出,消防系統停用一般不應超過14日,但承建商卻一再向消防署處申請延長停用限期,導致相關的消防灑水及喉轆系統被關閉長達數月之久。

此外,調查人員在棚架及窗戶上方發現大量堆積的可燃物品。尤其在兩次十號颶風信號過後,部分原本具阻燃性的圍網更被更換為非阻燃物料。同時,法律規定的阻燃圍網在多處並未被使用。大廈居民的窗戶亦被易燃的保護物料遮蓋,這些因素都可能促使火勢迅速蔓延至單位內部。

調查階段亦關注到工地吸煙的問題。證據顯示,在懷疑是火源的光井平台及棚架上,遺留了大量的燃點物如煙蒂,居民曾多次就工地吸煙問題向有關方面投訴,但未得到正式處理。

聽證會上午10時正式開始 主席陸啟康:3個月內能開聽證會絕不簡單

【10:59】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稱,綜合現有資料,當天火災涉及多項人為疏失。首先,7座大廈的火警警報系統被關閉;其次,樓梯和走廊的窗戶被拆除,雖方便工人行走,卻成為濃煙蔓延的通道,導致居民被困;第三,消防栓和系統被關閉長達數月,遠超法例規定的14天上限;第四,工地使用棚架及發泡海綿物料;第五,工地吸煙問題嚴重,景觀平台發現大量煙頭,居民多次投訴卻未獲正視。專家將逐一探討這些因素如何重疊導致悲劇發生。

【10:35】陸啟康表示,還原證據或令死者家屬不安,但強調有必要性,委員會已指示律師團隊處理證據,包括掩蓋錄影,會以相片方式陳述,並掩蓋在場人士,希望將困擾減到最低。

開案陳詞提到,有證據顯示火源為煙頭,棚架上及懷疑為火源的光井平台留有大量煙頭,居民已多次就工地吸煙向有關方面投訴,但未得到正視。而火災發生時幾乎全部消防設施,基於人為因素「徹底失效」。

【10:25】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3個月前委員會正常開始工作,期間處理大量工作,包括各政府部門、相關團體拿取資料,亦要處理不少涉事方的申請,他強調能夠3個月內開到聽證會絕不簡單,又指9個月內完成報告是進取的目標。

聽證會時間為上午10時至下午1時,以及下午2時15分至4時20分,《星島》記者早上9時許到現場觀察,最少有15名公眾人士到場旁聽。現場擺設過百張座椅,椅背貼有「不准攝影、錄影、錄音或直播」字句紙張。根據今次會議的座位表,現場設有相關團體代表席、公眾席及記者,現時最少有15名公眾人士到場旁聽。

今次聽證會除了委員會主席兼法官陸啟康、委員陳健波、歐陽伯權外。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大律師李澍桓、俞匡庭、李俊軒、張天風及馮天榮代表獨立委員會出席會議。

至於資深大律師孫靖乾、大律師劉逸沖、卓元暢則代表政府及相關決策局出席。資深大律師李律仁、大律師柯愷欣代表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2屆管理委員會。至於大律師李峰琦、譚俊傑為宏福苑居民代表。資深大律師呂世傑、大律師阮文躍則代表市區重建局,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大律師何卓衡代表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出席。大律師關有禮代表中華發展工程有限公司董事梁秉基。

記者︰黃子龍、張琦
攝影:劉駿軒、盧江球、汪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