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警示︱系統已升級可分區發放 保安局:要慎用避免「警示疲勞」 不宜將權力下放至前線指揮官

更新時間:12:16 2026-03-18 HKT
發佈時間:12:16 2026-03-18 HKT

政府斥資1.5億元設立的緊急警示系統。去年11月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有議員關注當局未有使用系統,政府回覆指警示可能打擾市民的活動或工作,而目前系統已完成升級,可以分區發放。經民聯黃永威今日(18日)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詢問可否下放啟動地區性「緊急警示」的權力予前線跨部門指揮官,以提升應變效率。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覆指,由於緊急警示系統所發出的是重要警報,是否啟動系統需要考慮全港影響,所以不宜將啟動地區性緊急警示系統的權力下放至前線指揮官。

緊急警示已完成升級 可發出分區或聯區警示

鄧炳強早前在電台上表示,緊急警示系統已完成升級工程,可發出分區或聯區警示。黃永威詢問當局會否按事故嚴重性與影響範圍,就火警發出分區警示制訂清晰準則,確保發生風險極高的火警時可及時通知當區居民逃生。

局方:不符合比例會引起不必要社會恐慌

鄧炳強回覆指,火警的影響極少機會涉及整個分區或需要整個分區的居民即時作出應變。啟動分區警示以通知覆蓋的數十萬名用戶,會遠超實際受影響的人口範圍,並不符合比例亦會引起不必要的社會恐慌。在絕大部分火警的情況下,應透過現場的方法向受影響居民作出即時警示,包括火警警報系統、現場消防車和警車發出警號聲和現場廣播等。

鄧炳強續指,出現廣泛範圍的火警,如大範圍山火以致需要即時和廣泛疏散區內居民,消防處會就個別情況作出專業判斷,並按情況啟動緊急警示系統以發出合適的警示。  

啟動系統需考慮全港影響 不宜下放

被問及可否下放啟動地區性「緊急警示」的權力予前線跨部門指揮官,鄧炳強強調,緊急警示系統所發出的是重要警報,是否啟動系統需要考慮全港系統性的影響,所以不宜將啟動地區性緊急警示系統的權力下放至前線指揮官,如有需要政府可以在短時間内啟動警示系統並發出警報。

至於會否把緊急警示系統與2025年年底引進的「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結合,鄧炳強則指,「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偵測到可能出現火警時,便會透過無線訊號即時通知消防通訊中心,讓消防處在火警最初期,第一時間調派消防車輛處理火警事故。由於系統的理念和設計並非用於識別火勢大小,因此不適宜將「物聯網火警偵測系統」與緊急警示系統結合,以發送只適用於重大事故的地區性警示訊息。 

局方強調,一旦透過系統發出全港性警示,全港用戶均會強制收到流動裝置發出持續十秒的警報聲響和緊急訊息,就算只是分區警示,區內亦會有數以十萬計用戶強制收到有關警報聲響。鄧炳強提到,由於系統目的是讓市民即時作出所需應變保護自身安全,警報難免打擾市民當時正在進行的活動或工作,可能引發廣泛關注。他又提到,如頻繁使用緊急警示系統很可能削弱市民對此系統的警覺性及危機意識,導致「警示疲勞」。因此政府考慮動用此警報系統時,必須謹慎衡量實際情況,以決定是否有必要透過系統發放重要警報。 

翻查資料,系統推出至今,只在2022年3月,伊利沙伯醫院被定為新冠肺炎定點醫院時,曾發送緊急警示通知市民。而在2023年9月「五百年一遇」黑色暴雨期間,網民湧到天文台社交平台怒批黑雨無預警,質疑緊急警示系統「形同虛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