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規例只適用於1.25後登記巴士?江玉歡冀政府解說 法律界議員:非直接規管乘客

更新時間:10:39 2026-01-30 HKT
發佈時間:10:39 2026-01-30 HKT

巴士乘客強制佩戴安全帶新法例生效至今不足一周,已引起一連串爭議,不但有乘客無法解開安全帶被困45分鐘,更有乘客疑故意剪斷安全帶。社會熱烈討論之際,執業律師、前立法會議員江玉歡昨日(29日)在社交平台發文,質疑經修改後的法例,祇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星島頭條》正向運輸署查詢。

江玉歡認為,對於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記的巴士,縱使它們有安裝安全帶,乘客為確保安全可自願配戴,但不配戴並不會負上刑責。她指,根據經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第374F章第8D條,乘客乘坐第8AB條適用的巴士座位,才會有配戴安全帶的責任,及受制於不遵從的罰則。而第8AB條,祇適用於2026年1月25日或該日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

江玉歡:法律凌駕新聞公告

江玉歡指,換言之,對於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記的巴士,縱使它們有安裝安全帶,乘客為確保安全,可自願配戴,但不配戴並不會負上刑責。她在帖文中稱,希望政府能解說清楚條文,免公衆誤以為有關配戴的規定罰則適用於所有巴士。

政府曾在1月8日發出新聞稿,當中提到「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座位乘客均須佩戴」。江玉歡今(30日)亦在電台節目中表示,新聞公告可能是出於審慎及希望市民安全的寫法,重申政府需要就此解釋清楚。她指出,法律應凌駕於新聞公告,「我哋咁辛苦立啲法例嚟做咩呢」,若新聞稿與法例內容不一致,則可能是一種勸喻性質的提示。江玉歡認同,若政府希望所有安裝安全帶的車輛均強制佩戴,便需修改現行法例,因為目前條文並非如此撰寫。  

舊巴士是否要戴安全帶?陳曉峰:條文「唔係太清晣」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在電台節目中分析,若單純從法例第8AB條的字面文本解讀,配戴安全帶的做法只適用於「在2026年1月25日或之後首次登記的巴士」。他解釋,該條文的寫法,重點在於規管巴士本身需具備的條件(即新登記巴士須裝設安全帶),而非直接對巴士的乘客行為作出規管。至於舊巴士是否需要戴安全帶,陳曉峰直言條文「唔係太清晣」,相信署方會作出解說。

政府新聞稿曾稱: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 均須佩戴

根據政府1月8日發出的新聞公告,政府提醒市民由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

由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記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貨車的後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別用途車輛的司機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須安裝安全帶。乘坐這些車輛時,如座位已安裝安全帶,不論車輛是否新登記,司機和座位乘客均須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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