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规例只适用于1.25后登记巴士?江玉欢冀政府解说 法律界议员:非直接规管乘客

更新时间:10:39 2026-01-30 HKT
发布时间:10:39 2026-01-30 HKT

巴士乘客强制佩戴安全带新法例生效至今不足一周,已引起一连串争议,不但有乘客无法解开安全带被困45分钟,更有乘客疑故意剪断安全带。社会热烈讨论之际,执业律师、前立法会议员江玉欢昨日(29日)在社交平台发文,质疑经修改后的法例,祇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星岛头条》正向运输署查询。

江玉欢认为,对于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记的巴士,纵使它们有安装安全带,乘客为确保安全可自愿配戴,但不配戴并不会负上刑责。她指,根据经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装备)规例》第374F章第8D条,乘客乘坐第8AB条适用的巴士座位,才会有配戴安全带的责任,及受制于不遵从的罚则。而第8AB条,祇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该日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

江玉欢:法律凌驾新闻公告

江玉欢指,换言之,对于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记的巴士,纵使它们有安装安全带,乘客为确保安全,可自愿配戴,但不配戴并不会负上刑责。她在帖文中称,希望政府能解说清楚条文,免公众误以为有关配戴的规定罚则适用于所有巴士。

政府曾在1月8日发出新闻稿,当中提到「如座位已安装安全带,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司机和座位乘客均须佩戴」。江玉欢今(30日)亦在电台节目中表示,新闻公告可能是出于审慎及希望市民安全的写法,重申政府需要就此解释清楚。她指出,法律应凌驾于新闻公告,「我哋咁辛苦立啲法例嚟做咩呢」,若新闻稿与法例内容不一致,则可能是一种劝喻性质的提示。江玉欢认同,若政府希望所有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均强制佩戴,便需修改现行法例,因为目前条文并非如此撰写。  

旧巴士是否要戴安全带?陈晓峰:条文「唔系太清晣」

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陈晓峰在电台节目中分析,若单纯从法例第8AB条的字面文本解读,配戴安全带的做法只适用于「在2026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他解释,该条文的写法,重点在于规管巴士本身需具备的条件(即新登记巴士须装设安全带),而非直接对巴士的乘客行为作出规管。至于旧巴士是否需要戴安全带,陈晓峰直言条文「唔系太清晣」,相信署方会作出解说。

政府新闻稿曾称: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 均须佩戴

根据政府1月8日发出的新闻公告,政府提醒市民由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车座位乘客均须佩戴安全带。

由1月25日起,所有新登记的公共及私家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私家小巴和货车的后排乘客座位,以及特别用途车辆的司机和所有乘客座位,均须安装安全带。乘坐这些车辆时,如座位已安装安全带,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司机和座位乘客均须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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