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安全帶|運輸署:理解市民疑慮 加強宣傳研更有效安全裝置 回應乘客「寧企不坐」

更新時間:09:54 2026-01-29 HKT
發佈時間:09:54 2026-01-29 HKT

市民乘搭巴士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車輛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否則最高罰5000元及監禁3個月。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形容這個小的行為改變,就可以減低嚴重受傷風險70%、減低死亡風險40%。運輸署安全總監李艷芳今早(29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法例推行的初期將以宣傳和教育為重,旨在讓市民逐步適應,並強調安裝及佩戴安全帶是保障市民寶貴的生命。

李艷芳表示,署方理解市民使用安全帶的疑慮,當中包括對安全帶清潔度、部分安全帶操作困難,以及長者可能不懂使用等問題。就著以上問題,署方亦責成巴士公司採取多項措施,包括:加大安全帶的消毒和清潔力度,並進行定期檢查,確保安全帶的鬆緊度適中,運作正常;巴士公司將派出「大使」,在各個巴士總站巡迴宣傳,協助長者正確使用安全帶;製作宣傳短片、聲帶及海報,教育公眾佩戴安全帶,以養成習慣。

香港路況特殊 不設市區豁免

對於有意見指外國部分地區的市區巴士因車速較慢而獲豁免,李艷芳解釋,香港的道路環境與外國不同。香港有很多山路、斜路,亦有很多彎位。即使是短程路線,也可能途經高速公路。因此,為全面保障乘客安全,有需要在所有巴士加裝安全帶。

此外,針對兩點式與三點式安全帶的討論,李艷芳未有正面回應,強調署方會與巴士公司持續檢視所有安全帶的操作、整體情況等,署方亦會對安全裝署作出檢示,研究市場上有否更方便或更有效的安全裝置。

呼籲市民守法 勿破壞公物

對於有乘客寧願站立也不願佩戴安全帶,甚至有人蓄意剪斷安全帶,李艷芳重申,乘客可以選擇就坐或站立,但署方的目標是透過教育,讓市民理解佩戴安全帶的重要性。她同時嚴正指出,破壞巴士上的安全帶屬於刑事毀壞行為,當局可對此進行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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