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法官杜麗冰質疑 辯方指單獨囚禁令黎智英無法與他人交流之說 事實上是黎智英自己選擇單獨囚禁
發佈時間:12:02 2026-01-12 HKT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上月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3罪罪成,他們與8名認罪被告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一連4日的求情。控方建議法庭根據各被告角色、背景及其涉案犯罪行為的嚴重性等量刑,強調《香港國安法》指明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被告,需判監10年以上或終身監禁,積極參與者需判監3至10年。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陳梓華指,陳全面與警方合作,出庭頂證黎智英,在案中只是擔當黎智英的信使,理應至少獲減刑一半,最多判囚十年,其後補充指陳梓華可達超級金手指(supergrass)級別,法庭可考慮給予高達三分二的刑期扣減。
陳梓華與李宇軒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三案共12名被告依次為陳梓華、李宇軒、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楊清奇。三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聽取各被告求情。
「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李宇軒承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罪指,二人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在香港與黎智英、劉祖廸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交代被告陳梓華及李宇軒的背景,陳在英國取得法學士學位,其後在香港考獲中國法碩士,並在律師事務所任職,被捕前月薪約3.3萬元;被告李宇軒則持有學士學位,被捕前任職程式設計員。兩名被告均沒有刑事定罪記錄及黑社會背景。
法官李運騰提及,各被告書面求情陳詞均沒有要求被判處短期監禁。控方直指,被告們干犯嚴重罪行,更在保釋期間犯案,建議法庭考慮被告的背景、犯罪行為及法律原則作量刑。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書面陳詞中提及,黎涉及發佈161篇煽動文章中,有部分文章內容的煽動程度較輕,質疑量刑時是否需要作適當考量;控方則認為法庭應一拼過全面考慮161篇煽動文章,毋須單獨考慮。
求情指陳梓華只屬黎智英傳聲筒角色建議判刑少於10年
法官杜麗冰關注,被告陳梓華擔心刑滿出獄後或出國均會存在潛在風險,控方同意陳梓華出庭頂證黎智英會面對一定程度的風險,代表被告陳梓華的資深大侓師林芷瑩回應指,陳梓華出庭不單止頂證黎智英,更提及黎智英私人助理Mark Simon、「攬炒巴」劉祖廸及「重光團隊」創始人之一、美國理論天體物理學家Shirley Ho,而陳梓華出庭頂證面對沉重壓力,害怕出獄後沒有足夠保護,陳梓華及家人被起底及面對言語侮辱,陳梓華的電話號碼已被公開放上網,陳梓華家人不時收到騷擾電話。
林芷瑩續指,本案涉及重大罪行、罪行性質嚴重,《香港國安法》指明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被告需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遂建議法庭應把量刑起點設於監禁12至15年,惟強調陳梓華是本案的從犯證人,在黎智英的審訊中出庭作供,協助控方頂證黎智英,建議法庭考慮減刑一半,最少也應獲認罪扣減三分之一,應該最多只判處陳梓華監禁10年。
林芷瑩提及,陳梓華的角色僅擔任黎智英的「傳聲筒(messenger)」,黎智英曾要求陳協助聯絡「勇武派」,陳梓華出庭作供亦提及黎智英曾招募陳游說「勇武派」與「和理非」合作。林芷瑩另稱,陳僅屬黎智英的「中間人」,不涉及本案的指揮或思想控制角色,本案亦不涉及暴力行為,按其串謀程度應獲得減刑一半或以上,強調陳梓華的量刑起點理應低於黎智英,而若法庭接納陳梓華達超級金手指( supergrass)級別,法庭可考慮給予高達三分之二的刑期扣減。
黎智英被捕至今只輕0.8公斤
星島得悉,黎智英並沒有就本案撰寫任何求情信。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首先交代被告黎智英的背景,黎智英自1960年移居香港,現育有6名子女。黎智英有不少刑事罪行案底,大部分控罪與非法集結有關,另有兩項欺詐罪成的案底。黎智英現就欺詐罪服刑中,預料今年6月服畢欺詐案的刑期。黎智英在保釋期間以壹傳媒創辦人的身份犯下本案,而壹傳媒是本案另外3名被告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黎智英持有71%的壹傳媒股份,為時任壹傳媒大股東及主席。黎智英在2020年8月就本案被捕。
周天行引述荔枝角收押所提供的醫療報告指,黎智英去年8月身體健康狀況仍然正常。控方今早接獲來自荔枝角收押所提供的醫療報告,顯示黎智英現時的身體狀況穩定及健康,仍在單獨囚禁中。署方曾為黎智英檢查過其手指及腳指的指甲,檢查顯示其指甲有細菌感染,惟黎智英卻不願接受治療。黎智英去年7月曾向法庭投訴出現心悸的情況,惟醫療團隊未能檢測到任何異常情況。
周天行又指,黎智英在2020年8月體重是80公斤,3日前磅重為79.2公斤,BMI可說是沒有變化,體重按亞洲成年男子標準屬肥胖。控方強調,囚犯的健康情況不應屬求情減刑因素,懲教署會為囚犯提供適切又優秀的醫療協助,黎智英亦沒有就署方醫療服務作出投訴,更何況署方每日均跟進黎智英的健康狀況。
控方續透露,黎智英表示案件被傳媒廣泛報道,引起公衆關注,擔心自己在獄中會受到其他囚犯滋擾,故自行申請單獨囚禁,以獲得合適的保護。黎智英的家人亦能按例獲得定期探望囚犯的權利。法官李素蘭關注,醫療報告已反映黎智英的健康情況每日均獲檢查,問控方黎智英現時獲得的健康檢查服務是否較其他囚犯多,惟控方未能確認上述情況。控方補充黎智英每日都獲准在戶外活動,維持社交聯繫。黎智英亦從來沒有就他在荔枝角收押所的還押情況作出投訴,而黎智英曾一度轉往赤柱監獄,惟大部分時間均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
辯方指單獨囚禁對黎屬折磨 官:黎個人選擇
黎智英今午透過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辯方已呈遞書面求情文件,沒有其他補充。而綜合黎智英的體檢報告顯示,黎智英患高血壓及糖尿病等疾病,其視網膜靜脈阻塞,屬無法治癒又需密切監察的情況。法官杜麗冰則指俗稱「眼中風」的視網膜靜脈阻塞只是常見老人病。
彭耀鴻邀請法官對比黎智英在犯人欄的樣子和黎智英當年在《Live Chat with Jimmy Lai》訪談節目上的樣子,以證即使醫療報告指黎智英只減0.8公斤,但實質上看起來消瘦不少。法官杜麗冰則指他們不能依靠雙眼觀察作標準,而且一般人在螢幕上鏡看起來更肥胖,這就是為什麼電影明星為了上鏡瘦削美麗,才需要以極端的方式減肥。彭耀鴻指黎智英還押時為80公斤,還押後曾增重至86公斤,其後又減重7公斤。
彭耀鴻又指,黎智英現年已78歲,年事已高,監禁太長時間或對黎智英造成額外負擔,單獨囚禁對黎智英而言亦是一種折磨。法官杜麗冰質疑,單獨囚禁的方式由黎智英自行選擇,署方更會每月問黎智英是否希望繼續單獨囚禁,事實上黎智英繼續選擇單獨囚禁。彭耀鴻回應指,單獨囚禁令黎智英的監禁過程更艱辛,切斷黎智英與他人的聯繫,令他無法與其他人交流。
控方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透露蘋果日報有關公司有71項與本案不類同的案底。 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的大律師王國豪,交代指三間公司尚未正式清盤,現時已由清盤人接管,相信法庭會就涉案控罪判處公司罰款 ,惟冀望法庭可以手下留情,酌情處理判罰。法官李運騰亦提到三間公司已沒有營運,也沒有收入。
案件編號:HCCC147/2021、HCCC51/2022、HCCC52/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