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消防員等5男涉與14歲女童非法性交 女童報失手機揭發案件 身穿校服與被告上酒店
發佈時間:18:09 2026-09-09 HKT
14歲女童疑透過交友程式認識多名男子,並與他們發生性行為。5名涉案男子分別被控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13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女事主因手機疑失竊而報警,其後警方進一步調查下發現她曾與5名涉案被告約會和性交,而閉路電視拍攝到女事主曾與部份被告出入酒店,而她當時身穿校服。案明續審。
被告包括小學教師、地政主任、消防員與YouTuber等
被告為28歲小學教師譚兆竣、33歲地政主任陳家明、24歲工程實習吳啟正、31歲消防員曹杰庭及28歲YouTuber黃栢康。
5人各被控1項與年齡在16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及1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行為罪,指他們在2023年5月3日至6月2日期間,分別在悅品酒店荃灣、旭逸酒店荃灣、荃灣福來邨永寧樓一單位及荃灣絲麗酒店,與14歲女童X非法性交。
曹杰庭另被控1項「未經同意下作出的肛交」罪,指他同年5月29日在荃灣旭逸酒店與X肛交。
黃栢康另被控2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同年6月2日在荃灣絲麗酒店某房間及升降機內襲擊X ,而對X造成身體傷害。
X報失手機時被發現手臂瘀傷繼而揭發與5男性交
控方外聘大律師周凱靈今開案陳詞指,X在2023年6月4日疑遭人盜竊手機,X與母親往警署報警,當時警方注意到X手臂有瘀傷,故查問X。X其後透露她早前與一名男子性交,瘀痕是該男子打她所造成,警方進一步調查後揭發本案,並在6月19日拘捕各被告。
案發時,X透過應用程式「Heymandi」結識不同男性,雖然她在帳戶名稱標示「14歲」、「走甜」、「唔約」及「唔需要零用」,意指自己不進行色情行為、不會與人約會及不需要金錢等,但仍有人接觸X,而X亦與男性外出約會。
控方指稱,譚兆竣於2023年5月3日與X在悅品酒店內性交;陳家明在5月23日於旭逸酒店與X性交;吳啟正在5月27日於永寧樓某單位與X性交;曹杰庭在5月29日於旭逸酒店與X性交和肛交;黃栢康在6月2日於荃灣絲麗酒店與X性交。
有被告警誡下稱「知佢細過16歲,不過佢願意」
控方將於案中傳召X作供,並倚賴相關閉路電視片段舉證,例如閉路電視拍攝到譚、吳和曹分別在相應案發日與X一起進入涉案酒店或屋苑、黃疑在升降機內打了X的左手臂兩下等,而除了吳以外,X與其他被告在酒店見面時均身穿校服。
除了黃之外,其餘被告在警署認人手續中均被認出。警方又在譚的家中檢獲一條帶,並在帶上發現X的DNA;X在錄影會面稱譚曾在酒店房內用該帶「箍」及拖着她行走。吳被捕及警誡下,曾稱「我知道佢(X)係細過16歲,不過佢願意」。
X在2023年4月28日首次與人發生性行為,她曾向對方表示僅14歲及不能前往酒店,對方便約她到某大廈後樓梯間性交。X另曾在同年5月10日於金富工業大廈內與一名男子約會,而對方給了她一枝自慰棒;警方亦在X家中檢獲該自慰棒。
案件編號:HCCC94/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