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客睇樓險闖民居︱大律師指或涉嚴重疏忽 籲民事索償:幾張超市券想了事出手太低
發佈時間:17:04 2026-01-11 HKT
一名女租客早前租屋後,昨日有持單位鎖匙的地產經紀帶客上門「睇樓」,險遭闖入民居。女租客及業主先後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指控地產經紀違反行業操守。業主稱早前委託代理成功出租單位後已收回單位鎖匙,女租客則指代理事後嘗試以300元超市券企圖了事。《星島頭條》正向地監局查詢。
陸偉雄:事件未必涉「企圖入屋犯罪」
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訪問時表示,相信事件未必涉「入屋犯罪/企圖入屋犯罪」等刑事罪行,但或涉疏忽和違反專業守則,故呼籲業主或租客可循民事索償,並向地監局作出投訴。
刑事方面,陸偉雄認為經紀帶客上門睇樓未必是故意或有心想擅闖民居,初步了解相信事件不涉及企圖入屋犯罪。不過,由於事件或涉人為疏忽,導致屋內租客受影響,業主或租客可循民事向地產代理追討賠償。至於3張100元的超市券,他笑言「如果幾張百佳券就想息事寧人、就咁了事,出手未免低咗少少。」
籲地監局主動調查
至於地產經紀,陸偉雄表示,由於他是持牌經紀,如果在業主不知情下,在背後「配多條匙」,並因今次「帶客睇樓而穿煲」,則可能涉違反專業守則。他呼籲業主可向地產代理監管局(EAA)投訴涉事地產代理,指輕則或會罰款,或要求該經紀「再上堂」,但相信未嚴重到要吊銷牌照。
而即使事主未有作正式投訴,由於涉及的疏忽嚴重,他認為地監局也應主動調查,找出責任誰屬。陸雄偉又藉今次事件,提醒地產經紀在收到業主放盤的鎖匙時,不要在未經業主同意或知悉前,私下配多一條匙;即使業主同意,完成放盤後也應把所有鎖匙交還業主。
行家疑涉事經紀「來都來了搏一搏」
有不願具名的地產經紀向《星島頭條》透露,行內慣例同公司對旗下租盤狀況一般都會有紀錄,懷疑事件是源於有經紀明知單位已租出,但「搏一搏」新租客未入住單位,帶客人上樓看間隔。至於為何明知門外有鞋仍然嘗試開門,他推測是因為「來都來了」,「再搏一鋪無人喺入面囉。」
被問到租樓後突然有地產經紀帶人上門看樓的情況多不多,他則稱正常不會出現,除非把單位租出去的同事沒有把資料輸入電腦。他又指,「配多幾條鎖匙」屬正常做法,用作分配予不同分店。
男職員試圖用鎖匙開門 赫發現單位設安全鎖
據女租客的Threads帖文,她直指「Cls 咩世界 我已經租咗單位 agent話比返晒鎖匙 但今日我瞓瞓吓覺 有人想衝入埋」。從她上載的影片所見,事發於昨日早上約11時53分,一名地產代理男職員帶同一男一女客人上門「睇樓」,其間男職員在涉事樓層向客人介紹:「呢度一層6個單位,咁ABCD就向前行,咁就EF就向返後行嘅。」
其後男職員則手持鎖匙走到女事主的單位門外,當時女客人已疑惑表示「有對鞋喺到喎」,經紀聞言未有理會,繼續上前用鎖匙嘗試開門並一度按下門鐘掣,當他再用鎖匙開門時,赫然發現單位鎖了安全鎖,於是站在門外等候,片段至此終結。
記者:陳俊豪
相關新聞:
女子租屋後遇地產代理攜匙帶客「睇樓」 險入屋擅闖民居 網民:向EAA投訴
帶客睇樓險闖民居|業主震驚地產代理有鎖匙 稱簽約後已收回 促解釋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