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籍IT男認國泰航班上偷拍女子敏感部位 稱影風景「咁啱影到」 判監4星期兼罰款1萬
發佈時間:12:02 2026-01-07 HKT
46日籍漢去年11月前往印度公幹,在大阪來港的國泰航班上以手機偷拍女子私密部位。他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相關控罪,求情指「被告原本影風景,咁啱影到敏感部位」。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有相當案例要判以星期計的監禁,終判處他罰款1萬元及4星期監禁。
被告大西龍(ONISHI RYU),報稱IT經理,在日語翻譯協助下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他被控於2025年11月24日,在一架正在航行但並非在香港境內或上空航行的香港控制的飛機(即由日本大阪飛至香港的國泰航空航班)上,拍攝X個人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並且是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亦不理會上述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乘客發現被告手機畫面正錄影韓國空姐及台灣空姐下身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原本乘搭航班前往印度公幹,期間在航班上平視地攝影風景,惟「咁啱影到敏感部位」,形容被告為機會主義,被告沒有使用特殊方式及手法拍攝。辯方補充,被告與妻子育有兩名孩子,並需要照顧年過70歲的雙親,經濟負擔較大,望法庭輕判。
案情指,37歲韓國空姐X及26歲台灣空姐W,去年11月24日晚上7時許正在肇事航班工作,兩名空姐坐在正對被告的座位上。其後,被告後座的乘客發現被告手持手機,用鏡頭朝向窗口錄影,惟被告突然將手機放在自己的手臂上,將鏡頭朝向前方。乘客發現被告的手機畫面正在錄影X及W的下身,過程大約5分鐘。乘客隨後告知X及W,不少空中服務員開始留意被告的舉動,及後被告刪除手機上的照片。
兩名空姐X及W要求被告交出手機,以檢查是否存有不雅照片。經檢查後,X及W發現了5至6張捕捉到二人全身、裙子及腿部的照片。乘客亦表示目睹被告拍攝X及W的裙底照片。警方拘捕被告後,在其手機「最近刪除」的相簿中,發現了4張X及W的全身照片,以及1張放大的裙底照片
被告在警誡下用日文表示,自己從日本大阪飛往香港,然後轉機前往印度,並不打算在香港停留。當飛機降落時,自己在拍攝香港的風景,及後留意到X及Y坐在他的正前方,故拍攝二人交談的影片。被告在被問及涉案的放大裙底的照片時,被告表示是在拍攝X,並形容X是一位腿部敞開的美麗女子。
案件編號:WKCC5396/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