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教練陳仲維涉非禮中年女學員胸臀 官未能排除事主過度敏感 裁定被告非禮罪脫

更新時間:16:22 2025-11-14 HKT
發佈時間:16:22 2025-11-14 HKT

前香港游泳代表陳仲維去年在大環山游泳池任教游泳班時,涉嫌用手掃中年女學員的胸部,並以下體觸碰女方臀部。六旬被告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暫委裁判官布喜后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時指,被告身為游泳教練,在教導學員游泳時,難免會有身體接觸,未能排除是事主過度敏感才認為被告非禮她,終裁定被告非禮罪脫。

官不排除X捏造證供

布官裁決時指,儘管事主X一口咬定被告非禮,亦能仔細交代過程細節,且能合理解釋為何案發後3日才報案。惟布官直指「最令我不安嘅係」,X提及遭被告非禮後,被告向X破口大罵「呢個池呢,就我大晒嘅」、「我嘴你就嘴你啦、你走唔甩」、「所有女人都鍾意佢」等,X形容被告的語調及聲量較大,惟游泳池有其他年幼學員,年幼學員的父母在池邊監堂,且屬公眾泳池,另有救生員及其他泳客。布官坦言,「難以想像被告會如此瘋狂、膽大包天」,在眾人面前說出此狂言,若在場的其他學員聽見後,必然會感到害怕及盡快離開。

布官續指,若X確實遭被告非禮,X大可以去洗手間而不動聲色地離開,惟X卻在泳池逗留約半小時,期間更與其他學員閒談,亦容許被告走近,以教導她如何將耳內的水排出。布官另指,X曾告知胞姐遭非禮一事,其胞姐庭上供稱,X在練習水中呼吸並將頭探出水後遭被告非禮。惟X則供稱,自己在水中呼吸時,目睹被告用手非禮其胸部。但X此說法,在警署錄取口供時,從未提及過,在庭上才首次提及,布官認為未能排除是X「捏造證供」,X的說法實在惹人懷疑。

未能排除事主過度敏感以為被非禮

布官引述警員證供,指X曾透過WhatsApp 3次讚揚被告,惟未能在對話中發現X向被告請假的訊息,與X庭上證供不同。布官認為,X已經上了數堂游泳課,不可能不知道被告有女助教協助課堂。布官認為,X與被告的關係一直良好,X更盛讚被告是好的教練,而被告教導游水時,難免會有身體接觸,未能排除是事主過度敏感才認為被告非禮她,終裁定被告非禮罪脫。

惟布官關注,被告自辯時供稱,教導學員划水時,除了接觸學員的手部外,不會有其他身體接觸。但若被告的手要跨過學員背部,才能捉住對方的手,而被告手把手教導划水時,必然會帶動身體,難免會有身體接觸。再加上,被告在警署的證供指,當晚另外有5個教練在泳池,惟庭上改口指有8個教練。布官直指,被告的兩個說法明顯有分歧,惟被告堅持說法沒有抵觸,布官斥「被告急於為自己洗脫嫌疑,而無理堅持違背邏輯的證供」。布官另提及,當晚有其他女助教在場,惟被告卻沒有要求由女助教調整女學員的姿勢,明顯被告沒有避嫌。

61歲被告陳仲維,報稱游泳教練,被控猥褻侵犯。控罪指,他於2024年6月21日在香港九龍環海街7號大環山游泳池猥褻侵犯另一人,即女子X。

案件編號:KCCC1593/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